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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非银类金融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的合规性及风险探讨

 lwdalian 2023-12-08 发布于河北

城投公司在转型过程中,为了多元化经营和融资需要,设立融资租赁公司、保理公司、小贷公司等非银类金融企业,银行向其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占用城投集团授信额度,担保方式为母公司担保或信用,期限多为3年期,利率多为LPR基础利率。

该类公司属于特殊企业,外部监管环境较为宽松。近年受经济下行的压力以及获客渠道狭窄的影响,经营状况一般,实际不良资产率远高于上市金融企业。笔者认为,银行向其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存在违规嫌疑,且贷款潜在风险较大。

一、存在超过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的违规情形

银监会颁布的《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本办法所称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贷款人应合理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审慎确定借款人的流动资金授信总额及具体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从上述定义可以看出,贷款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周转”,逆向思索一下,假如没有任何金融机构或其他融资人向租赁公司、保理公司、小贷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会影响它们的日常生产经营周转吗?显然是不影响,表明并无迫切的流动资金贷款需求。它们向银行融资,最终形成的主要为金融资产,金融资产不同于传统意义的流动资产,是资本意义上投入和产出,只要杠杆足够大,就可产生足够大的金融资产,在不考虑资本充足率的前提下,它将会有无限大的需求,但这种需求应该采取资产证券化、资产转让等方式去解决,而不是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从操作实例看,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应有明确的还款来源,但将金融资产作为还款来源,存有不确定性。

依照会计准则看,这类金融企业的日常经营周转资金,应该是办公费用、工资性支出、营销费、广告费等,其资金体量必定是小额的需求甚至是没需求。它们不涉及资金头寸,也不该有流动性需求。

按办法给定的公式,应测算借款人到底有没有流动资金贷款需求,从这类企业的报表可以看出,公式中涉及的应收、应付、存货等科目基本为零,表明没有资金占用,因此不可能测算出营运资金需求,向其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存在“超过借款人实际资金需求发放贷款的”违规情形。超过需求发放贷款,是贷款挪用的前提,贷款挪用是风险的关键诱导因素。

二、贷款用途不明确,穿透看未必是流动资金的范畴

向上述金融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最终用于其客户融资,资金流向并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其下游客户究竟用于流动资金需求还是固定资产需求、抑或是股权投资还是还高利贷等等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租赁公司资金大概率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相当于我们的流动资金贷款变相成为固定资产贷款,显然资金用途已经改变。

对于置换他行贷款业务,为防范挪用风险,把握的核心风险点是原贷款资金的具体用途是否和本次配置产品一致,但在对此类企业的贷款中,并未考虑贷款用途的控制问题。事实证明,贷款用途不受控是发生风险贷款的最关键因素之一。

另外,此类企业目前下游贷款客户有众多的融资平台公司,按照银监发15号文件相关规定“按照穿透管理和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强化统一授信。银行保险机构要进一步规范各类业务管理,不得通过理财、信托、保险、融资租赁等方式违规向融资平台公司提供融资或绕道置换不符合条件的隐性债务”,既存在不合规的情形,且平台公司违约风险处于持续增加态势,导致贷款出险概率增大。

三、贷款额度、期限和营业收入不匹配

此类贷款额度远超过客户年度营业收入,甚至未来几年的营业收入也无法归还贷款,导致偿债周期错配。金融类企业是营利机构,加杠杆容易降杠杆难,采取资产证券化的思路发放贷款是错误的,只简单假设了放贷资产变现的前提,却忽略了其高杠杆甚至全部杠杆的事实,其资产质量容不得任何闪失,如果处于现金流失血状态,企业不会用优质资产还贷款。因此,对此类企业融资,应优先考虑信贷资产转让或标准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实现既要资产又要下游客户的风险可控模式,而非简单的流动资金贷款。

四、实收资本逐步抽逃,贷款违约概率增大

从已发生风险贷款的该类企业看,股东通过关联交易抽回了投入资金,发放贷款全部依赖外部融资。由于宽松的监管,此类企业抽回实收资本基本是常态化操作,预计实收资本未抽逃的不足三成。即便实收资本没有抽逃,此类企业并没有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伴随杠杆的加大以及不良资产率的不断抬升,部分企业实质上已处于资不抵债的地步,股东不会不顾忌自身回报而为贷款银行打工,将不会有迫切的还款意愿,导致贷款违约概率增大。

五、银行与金融类企业属于竞争关系

此类企业实质上和银行是竞争关系,无论品牌影响力、风险控制力通常不会比银行更强,银行在第二还款来源缺乏保障的前提下,采取低价批发让其高价零售银行潜在客户的策略,这既不相信自己的手艺,又在可能产生大量坏账的情形下帮企业练手,培养竞争对手,分享潜在客户群体,不符合业务拓展商业逻辑。当经济下行不良攀升之时,金融类企业资产质量不会比银行更优。如果银行不续贷,贷款很难全额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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