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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置议十八:斫蟒

 蔡毛1893 2023-12-09 发布于广东
时隔六篇,《聊斋志异》第十八篇又回到极简的故事中。本篇名为《斫蟒》,“斫”者,用斧头砍也,简单地说这个短篇就是某个人用斧头砍了一条蟒蛇,那么这个人为何要砍蟒蛇,我们先来读一读原故事。
胡田村有姓胡的两兄弟,某日砍柴走进了一个幽静的山谷里。在山谷中,他们遇到了一条巨大的蟒蛇,由于哥哥走在前面,首当其冲就被蟒蛇吞了。弟弟起初还有点害怕想逃跑,但是看到自己的同胞兄弟被蟒蛇吞下,愤怒地挥舞斧头向蟒蛇的头砍去。巨蟒实在太大,这一斧头对它影响不大,它还能继续吞食。所幸哥哥的肩膀比较宽,巨蟒不能完全吞下整个人。弟弟万般焦急又无可奈何,两手抓住哥哥的脚,用尽全力与蟒蛇相争,竟然把哥哥拉了出来,蟒蛇则是负痛而去。弟弟再看一眼哥哥,鼻子耳朵都被化掉了,奄奄一息,就要断气。于是弟弟背着哥哥往家走,一路歇了十几次才到家。哥哥经过医治休养,半年之后才得以恢复,只是脸上留下了永久的疤痕,鼻子、耳朵只有孔洞留下来。
读完这一篇的感觉是什么?在我看来,那就是“写实”,相比于《聊斋志异》描写神魔鬼怪的主题 ,这一篇写实的故事多少显得有点“不合群”。故事发生的地方是胡田村,胡田村在山东淄博,也是蒲松龄的故乡,像这种具体到村庄的故事在聊斋中不多见,无疑增加了故事的真实性。但是文中依旧有蒲松龄的奇幻笔法,比如说弟弟和蟒蛇拉扯时,“两手持兄足,力与蟒争,竟曳兄出”、哥哥被救出来之后,“鼻耳俱化,奄将气尽”。假如砍蛇救兄这件事真真实实存在,这些描写依旧是逃不掉蒲松龄描写鬼魅时擅用的修饰笔法。

斫蟒
由于篇幅短小,作者没有花过多的文字去展开情节,一句话介绍了故事发生的背景之后就直接进入故事的高潮,全篇尽为动作描写,读来确实有些快感。但是这种快进快出式的故事,如果作为一个艺术作品来看的话,缺乏一种审美情趣,读多了容易产生审美疲劳,也并不适合所有读者。
大概是受到了这篇故事的启发,《聊斋》另有一篇讲兄弟情深的《张诚》,故事对象从蛇变成了老虎。《张诚》篇幅较长,有足够空间让蒲松龄施展空间。从这个角度来看的话,《斫蟒》是否能看成是一个初稿?
《斫蟒》没有“异史氏曰”,却也有作者简单且直接的评论:
噫!农人中,乃有弟弟如此者哉!或言:'蟒不为害,乃德义所感。’信然!
作者先是肯定了弟弟的行为,并且表示巨蟒之所以不伤害这哥俩,是被弟弟的道德和信义所感动。最后还肯定地加了句“信然!”。这大概是那个时代对故事逻辑性的解释。弟弟一人怎么可能战胜得了能吞下一个人的巨蟒?巨蟒又怎么可能松开到口的美食?既然难以解释,那就交给“形而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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