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本来说的好好的,人民法院案例库的目的之一是方便老百姓学习案例,促进解决矛盾,然后竟然改成了只能法院自己能查阅,把老百姓排除之外不说,把律师群体也给屏蔽了,这是不是意味着前后言行不一,为了杜绝被“找毛病”,不敢将判例公之于众呢?以公平正义标榜的司法案例难道经不起社会的推敲? 最高法网站有这么一篇文章《最高法党组研究加强案例指导工作要求以老百姓能看明白为标准建好用好人民法院案例库》。 文章大体意思说,7月26日,最高法党组研究部署案例统筹管理和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工作,一方面,人民法院案例库用于检索类案、辅助审判、统一裁判尺度,防止同案不同判,在收集、梳理时及时发现和纠正司法审判工作中的问题,加强监督指导。另一方面,方便老百姓通过案例学习法律规定、明确行为规则,促进矛盾纠纷前端化解,起到“发布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说得非常好!本号深以为然,但是为什么突然就成了四级法院可以查看,不能对律师、老百姓查看了呢?这其中的原因是什么?带着这些疑问,我思考了很久… 或许道理和其中的逻辑大家也很清楚,前段时间层出不穷的法院判决书错误闹了很多笑话,把法院写成医院,把南京判给安徽,当然,这些只是错别字或套用格式的时候疏忽写错了,只要不影响实质性的内容也可以理解,法院每天很忙,案多人少,出裁定补正就好了,可是被“挑刺”的判决书不止这些,那些经不起时间和历史考验的裁判文书,也就成了定时炸弹。 本来因类案判决,怕影响自己其他案子判决结果的败诉方,因为别人查不到案例,也就没有那么多顾虑了,当然最重要的原因大家也清楚,在此不在多加赘述了。 重要的是,如果裁判文书不对社会公开,这个文书网花这么多的人力物力,就没有多少意义了。法院内部使用少得可怜。本号认为,裁判文书不仅应该面向大众,还应当在每个判决案例后面设置评论区,给查阅者发表意见的地方。如果不对大众公开,是想逼着大家发动所有的律师、当事人将自己判决书上传至自建的裁判文书库供大家查阅吗? 唉… 有能耐就继续删我评论区留言,给我文章限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