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计划的废止制度是一种市场促销策略,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由通用汽车公司总裁斯隆和设计师厄尔提出。这种制度主张在设计新产品时,要有计划地考虑未来几年内不断更换部分设计,以达到促使消费者追求新潮流、放弃旧式样的目的。有计划的废止制度在汽车设计领域表现得尤为突出,要求汽车样式每两到三年有一次小变化,每三到四年有一次大变化。 有计划的废止制度具有以下特点: 1. 功能性废止:新产品应具有更多、更新的功能,以取代旧产品。 2. 款式性废止:不断推出新的潮流风格、样式和款式,使消费者追求时尚。 3. 质量性废止:在设计和生产过程中,限定产品的寿命,使其在一段时间后无法使用,从而被新型号取代。 然而,有计划的废止制度也存在一定争议。这种策略在促进消费的同时,导致了自然资源和社会财富的浪费。此外,它还诱发了一种有害的即时消费主义浪潮,使得设计过于注重样式,而忽视了功能。因此,这种市场促销方式不断受到环境保护者和设计界的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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