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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中的凶手

 板桥胡同37号 2024-01-09 发布于天津

2001年11月20日,天气十分寒冷,家住山东省高唐县的吕洪生早已经做好了晚饭,等待在外开出租车的儿子吕金磊回家吃饭。

可是一直等到晚上十点多,儿子还没有回家,老吕十分着急,赶紧跑到儿子经常等待客人的汽车站去打听,却并没有见到人和车,他的心一下子就提起来了。

在和家人、朋友通过各种方式寻找了儿子整个晚上后,依然没有发现吕金磊的踪迹,老吕的情绪逐渐崩溃了,他知道:儿子肯定是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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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2011年11月21日一大早,聊城市茌平县警方接到报案,在某个村庄的一条小路上发现了一具男尸。

据报案人描述,他清晨一大早起床去自家地里的大棚查看作物生长情况,在经过一条小路时,发现地上有血迹,顺着血迹走到玉米垛前,发现里面藏着一具男尸。

报案人吓得大惊失色,他不敢怠慢,立马报警,自己则守在一旁保护案发现场。

警察迅速赶到案发现场后,发现此处是县郊一片偏远的田地,如果不是去干农活,平时很少有人会经过这里。

经过对死者验尸,法医判断其死亡时间是在昨天深夜至凌晨,身上有几十处刀伤,多处地方被砍得血肉模糊,惨不忍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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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现场之后,警方判断这个玉米垛并不是第一案发现场,死者应该是被凶手残忍杀害后,移尸抛弃到这里的。

那么死者是谁?是在哪里被害的呢?又是什么人用如此残忍的手段杀害了他呢?

很快,从死者遗留在现场的上衣口袋里,警察发现了一张电话缴费单,用上面的电话号码进行核实,死者的身份得到确认,他正是老吕21岁的儿子吕金磊!

吕金磊一家住在高唐县,高唐县和茌平县相邻,经过联系,11月21日上午,老吕从警方那里得知了儿子遇害的消息。

虽然事先有所预感,但儿子遇害的消息得到证实后,老吕无法接受,一下子晕了过去。

老吕自己开了一家小旅馆,吕金磊是他唯一的儿子。多年前,老吕离婚,儿子便跟随他一起生活,后来他再娶,第二任妻子给他带来了一个女儿,一家四口生活的十分和睦美满。

吕金磊上完高中,就报名参军入伍了。从部队退伍回家后,老吕自己掏了五万多块钱,给他买了一辆崭新的昌河牌小面包车跑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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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老吕已经52岁了,他甚至做上了抱孙子的美梦,可是这一切随着儿子的被害全部化成了泡影,留下的只有内心无限的伤痛。

考虑到死者是出租车司机,出租车又是新买的,才开了没几个月,警方初步判断,这是一起出租车抢劫案。

然而,就在尸体被发现的当天,死者吕金磊驾驶的出租车,在距离案发现场大约十公里的地方,被村民发现了。

在出租车的驾驶座位上,布满了大量的血迹,车顶上喷溅着血斑,后排座位上也存在着大量血污。通过进一步勘察,警方还发现,在车顶的顶部以及旁侧,都有挥舞凶器后留下的划痕。

由此,警方断定,出租车内就是案发的第一现场!

在对死者的死因进行了专业鉴定后,发现致死原因是由于头部受到外力打击,造成颅脑损伤死亡的。

到底是什么原因让21岁的出租车司机被凶手残忍的杀害呢?对于案件的定性,刑警队里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

一部分人认为,这起案件是仇杀,因为法医在死者的身上发现了近100处的刀伤,死状非常惨烈,如果没有深仇大恨,凶手是不会采取这种极端报复性手段的。

另一部分人认为,不能单从伤情就认定是仇杀,尽管死者死状惨烈,但也有可能是犯罪分子因为恐惧害怕、不计后果、胆大妄为酿成的惨案,所以他们认为是抢劫杀人。

在刑事案件中,对于案件的定性和杀人动机的判断非常重要,因为这直接决定了案件的侦查方向。

如果是仇杀,警方会围绕着受害人和他家庭的社会矛盾、社会关系展开排查。如果是抢劫杀人,侦查的重点就要以抛车抛尸的现场为中心开展。

在案件的走访调查中,一个目击者提供的细节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据同样是开出租的一位目击者描述,当天晚上,他和吕金磊以及其他几名出租车司机正在一起等待客人,不一会儿,有两个年轻人来搭出租车。

一开始,他们是向一辆旧车打听运输的价格,后来眼睛瞟到吕金磊开的新面包车后,便主动走过来商议价格,双方商定好30元的车费,两人上了吕金磊的车离开了。

警方认为,这两个年轻人有重大的作案嫌疑,他们很可能就是抢劫杀害吕金磊的凶手。

可是问题又来了,如果凶手是为了抢劫,那这辆崭新的、价值较为昂贵的面包车又为什么会被抛弃在田里呢?这似乎和抢劫的动机不符。

由于两种观点各有各的道理,侦查方向难以判定,为了保险起见,聊城市公安局最终决定兵分两路:

由死者居住地所在的高唐县警方以仇杀为出发点,重点调查死者及其家人的社会关系;

案发所在地的茌平县警方则以抢劫为重点,从案发现场展开调查。

就在警方展开调查后不久,老吕向警方提供了一个重要线索。

老吕说在儿子出事前不久,自己和本地一个名叫王诚的年轻人结过怨,他觉得那个人有重大的作案嫌疑。

原来,老吕当时除了经营旅馆外,还在车站旁边经营着照看自行车、摩托车的生意。案发三个月之前,一个名叫汪诚的人在他那儿存了一辆摩托车,20天后汪诚来取车,老吕让他缴纳20块钱的看车费,汪诚嫌价格太贵,两人发生了争执。

老吕将汪诚的摩托车扣留,让他交了停车费后才放车,当天晚上,汪诚就叫了两个朋友,将老吕给打了一顿。

老吕被打成了轻微脑震荡,花了1000多块钱的医药费,因为汪诚拒不给医药费,老吕就将汪诚的摩托车给卖了,得了300元钱。

汪诚临走时放下狠话:“老头子,车我不要了,咱们走着瞧!”

老吕说很有可能就是因为这件事,两家结了仇,儿子遭到了汪诚的报复。

经过警方调查,汪诚是高唐县本地人,在一家餐馆做厨师,之前的确和老吕因为存车费问题打过一架。但是在面对警察的询问时,汪诚声称自己没有作案。

他说一个摩托车也值不了多少钱,他没有必要因为这件事害人性命,毁掉自己的一生。当时他的情绪比较激动,认为警察怀疑错了,并强烈要求尽快还他的清白。

通过对案发当天汪诚踪迹的调查,警方发现他一直在餐馆里忙活,中间也没有出去过,从下午一直忙到晚上12点,下班后就和同事回宿舍了,这些都有相关的人员为他证实。

所以汪诚是没有作案时间的!

那么有没有可能是汪诚雇佣其他人作案呢?

老吕坚持认为此事和汪诚有关,因为当他得知儿子最后拉的乘客是两个年轻人后,这更加坚定了他的想法。当初汪诚来要摩托车时,就是找了两个小青年来殴打他的。

在调查汪诚的同时,警方也随即调查了当初殴打老吕的两个小青年,他们是汪诚同一家餐馆打工的同事。

经过一番详细询问,以及案发当晚相关目击证人的指认,警方确定他俩并不是搭乘吕金磊出租车离开的那两个年轻人。

汪诚的嫌疑被排除后,警方了解到,老吕一家在当地再没有和其他人有过矛盾纠纷,故而仇杀这条线索到此断了。

那么认为此案是抢劫杀人的那一边情况如何呢?

警方走访了案发附近所有的村庄和收费站,但因为那个年代,这条公路上还没有安装摄像头,案发时间又是冬季的深夜,地点又是偏远的郊区,所以他们并没有找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此案的侦查工作似乎彻底进入了死胡同!

正当大家一筹莫展的时候,痕迹检验工程师在做了大量的工作之后,发现了新的线索。

在案发第一现场面包车顶留下的划痕中,从划痕的力度、方向、数量来判断,痕迹检验工程师认为:凶手是两人及两人以上,年龄十分年轻、性格冲动,并且有人坐在副驾驶、有人坐在后座。

另外,凶手具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在车子所有容易留下指纹的地方,如方向盘、仪表盘、座椅等,凶手在作案后都进行了精心的擦拭。

但勘察人员最终还是从车顶上沿角落处提取到了唯一的一枚血指纹。也正是因为这一枚血指纹,才使得本案最终告破,凶手被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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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枚带血指纹的留下,痕迹检验工程师认为,凶手是上车之后背对着车门,一只手抓着车沿,另一只手用凶器对司机进行砍杀。

破案的希望全在于现场提取的这枚血指纹上,可是指纹该怎么用呢?警察们又犯难了。

那时候国家还没有建立起指纹远程查询系统,指纹拿在手上也不知道找谁去比对。

刚拿到指纹后,警察就将他同汪诚以及他的那两个年轻朋友做了比对,结果发现均不是,这三人的嫌疑被彻底排除。案件彻底进入了死胡同,暂时成为了一桩悬案。

可老吕一直不相信这个结果,他认为汪诚在公安局里面有人,所以才导致了这个不公平的状况。

老吕一着急中风了,躺在病床上,想着儿子惨死,凶手却迟迟没有抓到,他就默默流泪。

老吕的第二任妻子虽然不是吕金磊的生母,但多年生活在一起,也有了深厚的感情,看着自己的丈夫那么难受痛苦,她也很是心疼。

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后,老吕出院了,可是也留下了一些后遗症,腿脚和眼睛都不大好使。那时候老吕的心里觉得这辈子只剩下一件事要干,那就是一定要找出杀害儿子的凶手。

按照当地的风俗,吕金磊去世后,他的全部东西都烧掉了,可是有一个不锈钢的保温杯,老吕一直放在自己的桌上,想儿子时就瞄一眼它。

为了抓住杀害儿子的真凶,老吕多次向聊城市公安局反映,他认为儿子的家是在高唐县,人是在茌平县被杀的,所以这两个县对他的案子都不太用心。

另外,他始终坚信汪诚就是杀人凶手,警方却只对他进行了一般的审查,巧合的是,汪诚的确有一个亲戚在公安内部工作。

2003年,案发后的两年多,针对老吕反映的情况,警方再一次启动该案的侦查工作。结果发现,汪诚虽然有一个亲戚在派出所工作,但是他并没有参与案件的侦破工作,也没有以身份影响过案件,所以老吕的担心纯属是子虚乌有。

不过因为丧子之痛和疾病的折磨,老吕当时的心情和怀疑是可以理解的!

为了慎重起见,本次侦查,警方将重点放在了汪诚的社会关系上,在没有新证据的情况下,试图从其他方面分析汪城是否有作案的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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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汪诚的同事、邻居、妻子进行走访调查,警方发现汪诚和他们相处得都很好,并不是那种心理扭曲、有严重暴力倾向的人。

所以,汪诚作案或雇凶杀人的嫌疑再一次被排除!

就这样,时间又过去了五年,转眼到了2007年,老李的小女儿已经上大学了。也正是在这一年,全国建立起了指纹远程查询系统,这是否对当年吕金磊被杀一案有帮助呢?

自从这个系统建立之后,当年负责此案侦破的民警经常会登录系统,与当年案发现场提取的那枚唯一的指纹进行比对。

他们认为,只要嫌疑人再次作案或者被警方处理,那么这个系统就会记录在案,凶手也就无处可逃了。

这个方法是打开此案突破口的唯一机会!

不过当时的信息库还在初建阶段,系统里的数据有限,吕金磊被害一案仍然没有取得任何进展。

看着受害者家属心中的希望一点点被磨灭,办案民警的肩上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

随着警方指纹信息库的快速发展和扩建,办案民警和痕检工程师一直没有放弃现场血指纹这唯一的线索。经过在指纹自动比对系统里的无数次查询,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2012年5月14日,也就是案发的第11个年头,在指纹系统里终于发现了一枚极为相似的指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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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枚指纹的所有者名叫刘春韬,是茌平县冯屯镇的一名犯罪嫌疑人,时年31岁,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当时正关押在聊城监狱里。

经过技术人员认真仔细的比对,警方确定,他的指纹和11年前留在吕金磊车上唯一的血指纹十分吻合。

在两个指纹上,技术人员共找到了21个吻合的特征点,而根据一般情况来看,只要有7个以上特征点吻合,就可以基本确定是犯罪嫌疑人了。

有了这惊人的发现之后,警方迅速提审了刘春韬,在血指纹铁证面前,他很快认罪,交代了所有犯罪事实,并供出了另一名同伙史兆文。


2012年6月1日,史兆文被抓捕归案,吕金磊被杀案在过去11年后,终于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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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刘春韬交代,他和老吕一直怀疑的汪诚并不认识,案发那一天,刚满20岁的刘春韬正和自己的初中同学史兆文在街上闲逛。

刘春韬和史兆文在读完初中后就辍学了,二人一直无所事事,平时经常在一起喝酒、聊天。那一阵子,他们身上的钱全部花光了,于是就商量着弄辆车来开,顺便抢劫一点财物。

他们在出租车经常停聚的地方闲逛,很快便将目标锁定在了刚开出租车不久的吕金磊身上。

之所以选择吕金磊,一是因为他的车非常新,看着比较值钱,二是吕金磊和他们同龄,看着非常瘦小,下手更容易成功。

为什么两人下手如此凶手、残忍呢?史兆文说是因为吕金磊挣扎反抗,他们非常害怕,凶器也就不停地朝他身上砸下去。

两人使用的凶器是刘春韬事先准备好的钢棍和瓦刀,当吕金磊到达指定位置停好车后,刘春韬出其不意首先动手,看着自己的同伴动手了,史兆文也就跟着动手了。

将吕金磊杀害后,两人将他的尸体藏到了小路旁边的玉米垛里。本想着将面包车开走据为己有,但看到车上留下了太多的血迹,害怕案发,于是在开了近十公里后就弃车逃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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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两人再没有了联系,有了各自的生活。后来,刘春韬因为犯抢劫罪被判刑,史兆文结婚生子,有了自己的家庭。

因为刘春韬的这次抢劫入狱,所以指纹库里才有了他的指纹信息,这成为了此案告破的关键。

2012年7月,茌平县公安局局长来到了老吕的家里,把案件破获的消息告诉了已经苦等了11年的老吕。随着他一起带来的,还有刘春韬在狱中的一段忏悔视频。

在视频中,刘春韬向老吕表达了深深的歉意,并恳请得到谅解,他说道:

“首先要向老人家说一声对不起,十几年前因为小、不懂事,把你儿子给杀害了,如果老人家能给我一个机会,能征求你的谅解,我会代替您的儿子尽孝……”

看着视频里的嫌疑人,老吕泪流满面,他表示自己没有办法原谅这个人,他希望一切都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公正处理。

因为一个不放弃的老人和一群不放弃的警察,历时11年后,吕金磊被杀案终于告破。

正所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任何犯罪行为都会留下破绽,而无论时间过去多久,犯罪分子也必然会受到法律的惩处,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付出代价!

另外,破案讲求证据,讲求用事实说话,老吕因为过往的矛盾就一直怀疑汪诚是杀害自己儿子的凶手,这种先入为主的想法是不可取的。

因为一旦你心中先有了答案,那么你怎么看这个人,他就怎么符合你心中所想,这极容易造成误解甚至误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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