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两节”将至,烟花爆竹进入销售旺季,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枝江市应急管理局持续保持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高压态势,近日,查处一起超量储存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枝江市应急管理局对邬某某作出4900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相关法律条文 No.1 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处罚 2.《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No.2 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No.3 枝江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特定区域 (一)主城区规划控制区:包括马家店街道全域和董市镇、仙女镇、问安镇部分区域,具体范围为南以长江为界,东至江口的江问灌溉渠,西以姚家港西部山体为界,北以汉宜高速公路北部的500KV高压走廊和新318国道为界。 (二)百里洲镇:东起刘巷路以东200米,西至刘金路,南起建强桥和刘巷路,北至长江。 (三)七星台镇:东起沈家店原十二组路(滨湖街延伸段丁字路),西至李家岗村共陶路,南起长江,北至318国道以北200米。 (四)问安镇:东起二级站到三级站沟渠、西至石子岭水库低剅渠道七支渠,南起沙港河以北,北至工农路以北300米。 (五)仙女镇:北至满意酒家,南至高速公路以北500KV高压线,东至鲁港水库中剅渠道,西至原工商所。 (六)安福寺镇:东起玛瑙河及一心集镇,西至工业园区梨园大道,南起铁路工区路及胡家嘴村五组中心路,北至灵芝山村鲟梦大道。 (七)顾家店镇:东起朝阳路经居民点至老街,西至安定大道(老雅澧线公路),南起2号路(派出所旁),北至1号路(酒精厂旁)。 编辑丨高悦 初审丨鲜艳 终审丨杨明 来源丨枝江市应急管理局 电话丨4203936 来稿邮箱丨zjswpab@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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