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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唯一执掌司法部、最高检、最高法的法学博士,首席大法官

 昵称32570172 2024-01-19 发布于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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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中国历史上,掌管过司法部、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担任过司法部部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首席大检察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的,只有唯一一位,这就是今天要介绍的我国法学泰斗级人物——张军。

张军,1956年10月生,山东博兴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

张军的起点不高,在1973至1975年期间,他只是吉林省农安县合隆公社知青。

随着工作态度端正,成绩突出,善于团结群众,张军在1975年开始,担任共青团吉林省长春市委宣传部干部。

随着高考的全面恢复,组织上也有意培养张军,从1978年开始,张军进入吉林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之后继续深造,攻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有基层工作经验,加上耀眼的学历和扎实的工作基础,张军一毕业,就进入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一干就是18年,先后担任综合处、刑事处书记员,刑事处处长,刑一、刑二庭庭长等职务,2001年,张军荣升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那年他45岁。

这段履历对张军来讲十分重要,他奠定了张军在司法界的基础,使其一步步深入和精通我国司法范畴,苦心耕耘,精耕细作。

2003年,张军调任司法部,担任副部长,并利用工作空余时间,与在武汉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学习,终获法学博士学位。

从2005年开始,张军重新回到最高人民法院,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张军曾经担任过司法部副部长,而司法部恰恰是全国律师行业主管部门,所以他与律师界保持着密切联系和往来。

张军出席过我国第一所由高校法学院创办的律师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的成立大会,在会上,张军激动地表示,最高法院愿意选派专家型法官参与律师学院的教学培训,积极参与律师学院的发展和壮大。

这次重新回归,张军连续担任最高法院副院长长达7年,他长期从事刑事审判工作,被认为是一名专家型官员,并在2011年11月被明确为正部长级,至此,张军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了25年,为我国司法行业做出了巨大贡献,尤其是他主管负责核准死刑审判,关系到生命是否继续延续,被外界称之为“生死判官”。

2012年11月,张军被选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任职5年后,与2017年重回司法部,此次担任司法部部长。

在担任司法部部长期间,张军提出,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中要包含公共法律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送法下乡,送法到人民群众之中,让老百姓和社会各类主体在都有机会获得普惠、精准、及时和有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2018-2023年期间,张军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首席大检察官,张军提出,要把民法典作为“万法之基”“万法之母”,推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这“四大检察”进步,促进各项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从2023开始,张军三进三出,第三次回到最高人民法院,担任院长、党组书记、首席大法官。

在上任不久的最高法新任厅级领导干部集体谈话中,张军对在新岗位上再立新功提出要求。

他深有感触的说到:“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的接力棒传到我们手里,大家是幸运者,更是更重责任的担当者。”

张军从毕业后,一直活跃在我国司法领域,是我国司法界的泰斗人物,为我国司法工作的开拓和创新,起到不可估量的巨大推动作用,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张军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一定能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

对于张军先后执掌司法部、最高检、最高法,你有什么想说的?欢迎私信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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