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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文章《佛陀不讨论的问题》的往来讨论

 徙竹散人 2024-01-19 发布于安徽

看到有人写了篇《佛陀不讨论的问题》的文章,主题是:

佛陀在世时,有人去问:“如来死后去了哪?”

大部份的时间他都会沉默不回答,并指出这个问题属于"无记 ",即不确定的意思,因此不予回答。

不过有时候,佛陀虽然不回答,却会说譬喻。

他会反问:有堆火熄了,火焰去了哪?

对于这篇文章的观点,有同修上了一个公案:

韶州乳源和尚上堂讲法说:“达摩西来意不难解,难道众僧没有能说明白的?谁能出来且说说看。”


有僧出列,礼拜欲说。

乳源和尚便打,说:“是甚么时节,出头来!”

转身下堂而去。

三品评唱:有僧不识趣,强解西来意。乳源真慈悲,打完回堂去。

题主答:“言语不断,心行不滅。”

我:“错啦,乳源的做法就是达摩西来意,这是演一遍给你看。”

题主:“先说,才能滅。先错,才能对。是为对机。”

我:“一开口就知道在不在道上,对错都无所谓了。这东西就跟喜怒哀乐一样,情绪就是情绪,哪来的对错。我说错,是说你没有说在情绪要处理在“发而皆中节”的点子上,并不是说“言语不断,心行不减”的道理错了。你说这个是冲着那个小和尚去的,但乳源就是借着小和尚的契机,完整演示了一遍达摩西来要干什么。到底要干什么,还是没说,悟道就是悟道,悟不到就是悟不到。”

题主:“有人一说就错,还是要说,才知道错。有人不需要说。”

我:“意识心一动,如同以头抢地。下士所闻法,高僧大德说;中士所闻法,山野村夫说;上士所闻法,墙壁瓦砾说。高妙的说法,本是高僧大德境界到了的自然而然,只能对接同样境界到了的。佛道两家的经典并不应该给所有人看,这个说法是有道理的,不是不想让你懂,接不住会害了自己。”

题主赞上述回复。

我:“所谓一念来处,乳源问达摩西来意就是在钓鱼,小和尚出来答,这就是上钩了,意识心被乳源勾跑了,所以上来就打,你还想不想?再接着问为啥打我,那就还得挨,无论问什么,就是打,打到不问为止。你就在这个局里,出不出得来代表意识心究竟上不上钩。不错,就拿这些高妙的问题勾着你,给你演一遍,让你有体会才有机会出得来。我现在说破了,你赞了,就还是上钩了。我自己也在吃钩,所以真东西是不能说破的。悟者,吾心也。”

对这篇文章的观点,我直接的回复是这样:

“他不回答是因为他还没有死,自己还没做到的胡扯什么孽,这叫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这才是真知。”

有人回复我:“我自己认为是这个问题即使佛陀有自己的答案,问的人也无法去证实答案是否正确,这种问题就算回答了,也等于废话,还容易搞的抬起杠来。孔子也说过类似的话:未知生焉知死?这两个人对这个问题的态度,我给翻译一下:你问这个,我就算告诉你,你又能听得懂吗?所以问来做什么?”

我:“最后一句的解释就是傲慢了,这俩人的教育法都是启发式的———向上半提。人的想法在各个阶段绝对是不一样的,这个道理本身要把握住,所以,在濒临死亡的时候自己会有什么想法,这俩人正是因为懂得这个道理才一个不说,一个说不知道。就是这么简单,没什么绕弯子玩弄高妙的,也正是因为简单,太多务虚者就这么当面错过了。

禅,这个字的本意就是“示简单”,谁把问题解释复杂了,真不真先不说,一定不高明。你看,我还是喜欢用“高明”这样的字眼,但这些习惯中的“高明类”字眼却只是如往来回复中说到的“境界到了的自然而然”。有那种程度,自然说那种话。所以古人常说:

一开口,高下立现。

高下立现、高低分明,才是真正的平等。真正的不公平,是寄生虫对贡献者的吸噬,是贡献者的贡献因遭吸噬而打折。浑水摸鱼者,最喜欢把简单的事情和道理复杂化。复杂了,才有机会;简单了,会看到谁在裸泳。

复杂,是用生一事来掩盖另一事;简单,是用取消一事来解决一事。

生事者,最无底线且最简单的方式是造谣污蔑,他有个造谣的底子在,还没搞到自己身上,并不是这种人干不出来,是时机未到,无底线者没有什么是不能卖的。然而坏人又大多都是蠢人,蠢为体,坏为用。所谓“蠢蠢欲动”,尚未动,就已经被看出了蠢;又所谓“不动如山”,稳重就是不为所动。坏人之所以蠢,是因为不是纯坏就是“好心办坏事”,后者并非是好心,那是经过涂脂抹粉后的蠢。

这里之所以特别谈到了“蠢坏”,是因为“蠢坏”者同样在上述公案的局中而不自知,“蠢坏”者在有限的经验中形成了经验合集,再错认这些有限的经验合集为真理,而实际上这些经验合集无非就是一个个思维闭环所形成的观念,以当今社会盛行的歪理邪说为甚。佛者,觉也。所谓“观念”,即是“浮觉”。也就是说,或许内心深处觉得有问题,但迫于现实和自己的期望,不得不屈从,再或者,能否自我觉察到底是屈从还是主动呢。

结果对标动机,并不是对标期望的。也就是说,我们所面临的局面是自己的动机所导致,而非期望。所谓“期望越深,失望越深”,动机才是那双看不见的手。任何因为带有动机而投入的事,都会因为偏离事情本身的规律而事与愿违。但事与愿违却有事与愿违的道理,恰恰是我们自己的动机,赋予了事情新的意义。

这就是因果,因果是这个世界最绝对的公平。只不过,根据各自的高低上下,因果的作用有各自的因缘际会,仍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谁想让别人早食因果,这是又纳入了新的动机,或许正是自己的干预又延长了别人因果作用的进程,而“影响别人的因果作用进程”这个行为又恰恰是自己在造业。

再次回到上述公案,是不是自己又掉进了局中。

让我们做个好人,实际是在保护我们自己。作恶那一套,有的结果看得见,有的结果看不见,但只要把眼光放得再远些,看得见的会变得看不见,看不见的会变得看得见——眼前的暂时所得终将失去,而当下看不见的暗影又会在长久之后实实在在吞噬自己。只不过,失去和吞噬也并非一蹴而就,仅仅这个转化的过程,就要煎熬,就要内耗。

无它,前前后后都是自作自受,《敬畏因果就是遵循能量守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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