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库】创办宗旨 实践中,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行为并非直接依据中央八项规定作出定性处理,除《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22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39条第3项列举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形外,其他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对应的具体条款进行党纪政务处分。现将“两大类”“16小类”问题适用的党纪政务处分条款归纳如下,供大家参考(注:《党纪处分条例》和《政务处分法》全文及条规具体内容请点击文中规定名称或对应条款查看):
注:以上内容供参考,如有补充欢迎留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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