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登远,男,汉族,于1917年6月生,江西上犹县清湖乡(现为陡水镇)茶坑村人。1931年参加革命,193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时期,任中国工农红军三军团战士、班长、军校学员、参加了第四、五次反围剿战役和二万五千里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115师连政治指导员、大队教导员、营长,参加了平型关战役和开辟山东鲁南地区抗日民主根据地的武装斗争。解放战争时期,1945年抗战胜利后奔赴东北,任松江军区主历部队"老七团"团长,1947年5月任第四野战军12纵队35师104团长,49军146师437团团长(政委王昌虎),参加了辽沈战役、平津战役、渡江战役、衡宝战役和广西剿匪斗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任49军146师参谋长,1952年8月入南京军事学院高级速成系学习,1955年毕业后,历任志愿军代理师长、第23军73师师长,绥化军分区司令员、绥化地委委员,哈尔滨市人民武装部长、哈市人防办主任、党组书记,黑龙江省军区司令部副参谋长、黑龙江省军区顾问。1960年被授予大校军衔。1955年被授予三级八一勋章、三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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