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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评 | 菲利普•罗斯《我嫁给了共产党人》:审视人性的旁观者

 置身于宁静 2024-02-07 发布于浙江

【写在前面】

今天继续推送菲利普·罗斯。这两天人们似乎都在为阿列克谢耶维奇作品的纯粹性争论不休,挑剔她的文字与政治共舞得似乎有些过于陶醉了。其实,罗斯也不是只会写老教授勾引美少女的,他也有政治意味浓厚的作品,比如这部《我嫁给了共产党人》。作家,或者知识分子与政治的虐恋关系在这里就不说了,这说也说不完。我还是那句话,完全与政治脱钩的写作,几乎不存在,无论你是在美国,中国还是伊拉克,无论你读的是张爱玲,朱天文,还是村上春树。严肃文学如果一点都不考虑它与时代的关系,那我只能怀疑它的严肃性。去年诺奖的获得者莫迪亚诺就很文艺?别忘了,瑞典文学院给他的颁奖词里有“德占时期”四个字!所以张佳伟写一篇文章,砸出很多名家的名字,质问阿列克谢耶维奇与政治拉扯了又怎么着?是不怎么着,问题是,如何拉扯,与政治共舞可以,要怎么舞才可以更自然,更出彩,更美,且并不见得就是依附,这还是要看写作者本人的修养和掌控力,所以还是要谈个体的文本,比如这本书。

我觉得作为知识分子的罗斯可能会比作为作家的他更迷人,我的判断即是来自于此书。作为知识分子,罗斯有一种天生冷静中性的气质,对自己的判断力,分析力和价值观,他始终非常自信。所以《我嫁给了共产党人》严格来说不算一本很优秀的文学作品,因为作家的判断力,分析力和价值观最好是含糊一些,矛盾一些,甚至分裂一些,各种挤压,各种碰撞才能产出好作品,这本书条分缕析地太客观全面了,从而失去了一些文学作品的魅力。好在,罗斯始终关注的是人性,他的关注点本身就超越了政治,而且他并不是直接反美国六十年代的麦肯锡白色恐怖时代,他只是讽刺,而且是那种带着距离感的讽刺,所以这场舞,他跳的是游刃有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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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嫁给了共产党人》书影 译林出版社2011年1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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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视人性的旁观者

文/陈嫣婧

1998年,菲利普·罗斯完成了《我嫁给了共产党人》的手稿,它与1997年写就的《美国牧歌》及2000年出版的《人性的污秽》合称为 “美国三部曲”。这其中,以美国白色恐怖时期为背景的《我嫁给了共产党人》的政治意味是最浓厚的。虽然它同时涉及到政治、历史、种族、伦理及多方面内容,这其中的任何一点都可以写100本以上大部头的小说作品,但罗斯对庞大的小说建构往往有着非同一般的掌控力,他的创作野心常常隐匿在那些举重若轻的故事情节中,以一个非常小的切口逐渐蔓延成整个虚构的小说世界。

  小说以青年内森及老年默里为叙述者,描绘出艾拉这个小说的主人公。学生时代的内森深受艾拉的影响狂热地信奉着共产主义,后历经了思想的蜕变成熟并最终脱离了少年时期的信仰。默里是艾拉的哥哥,内森的高中老师,一位富有魅力的英语教师。小说以两人对艾拉的回忆为主线,以“复调”形式勾勒出艾拉从一个普通贫穷的工人变成以扮演林肯成名的广播剧演员和共产党员,在娶了著名女演员伊夫之后夫妻生活不和并最终被妻子陷害落魄的传奇一生。

  罗斯的小说普遍存在一个妙处,那就是他对人性有着异常准确的把握及最大限度的尊重。人性的发展是小说情节发展的基础,而人与人之间人性的碰撞与抗争则是小说高潮的主要着力点。艾拉是一个共产党员,在上世纪50年代的美国,在麦卡锡白色恐怖的政治背景之下,一个共产党员为什么倒下了,难道仅仅是政治迫害的结果吗?有头脑的作家绝不会以控诉某个政治现象为由创作一部小说,因为这将很容易被另一种政治派别或潮流利用,这显然是作家们不能忍受的。优秀的小说家应该非常善于在各种社会身份和事件中,在历史个每一个阶段中寻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而这个位置一定是理性、冷静而冷酷的,并且可以被放置在不同的背景及环境中。菲利普·罗斯在这方面具有非凡的能力。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艾拉是一个怎样的人。默里的妻子多丽丝对他有一段精确的总结性概括:“他是一名热爱生活的共产党人,他是一名激奋的共产党人,却生来不适于党内封闭小团体的生活……从共产党的视角看他不完美,他无法抛弃自我。尽管艾拉要自己做强硬赤诚的人,他的自我却不断从他身上迸发出来,忠于自己的党是一回事,做回自我,无法克制自己又是另一回事……”是的,其实那个黑心政客格兰特也好,懦弱没主见的妻子伊夫也罢,都不是陷害艾拉的真正凶手,她们只是让他的自我更彻底地背叛他忠诚的党,让他自身的矛盾性更激化而已。艾拉是他自己的敌人,他最终被自己打倒了,这是一个典型的悲剧英雄形象,共产主义只是一个英雄所信仰的诸多理想中的一种,至少对艾拉而言,它与政治无关,虽然他一直把它当成政治。所以,这确实是一本讽刺政治的小说,但也绝不是在讽刺某种政治的不合理性,它与奥威尔的《1984》有天壤之别。它不过是在说,对某些人而言,政治更像是不能实现的梦,是夸父不断追逐的太阳,虽然夸父认为太阳对他很重要,但其实,他自己会比太阳更让人觉得重要的。这难道不是对政治最大的讽刺?

  就因为艾拉不仅属于共产党,更属于他个人,于是这个曾经的码头工人,爱上了混迹于上流社会,有着女神般容貌及修养的著名演员伊夫。他爱她的雍容华贵,她的优雅迷人,她身上一切能强烈震慑到他的美丽,他都爱。他是共产党员,更是男人,更是一个事实上非常粗俗平凡的男人,至少在审美观和对人的判断上,他缺乏他哥哥默里那样的睿智。默里敏锐地察觉到,这个细读过狄更斯与萨克雷,并能记住所有19世纪英国小说每一个细节的女人,已经为她的华美躯壳奉献了太多,这大概是所有演员的悲哀,上帝是公平的,太丰盛的外表往往只装得下一个怯弱无能的灵魂。伊夫有过三段不幸的婚姻,一个霸道强势的女儿,她甚至无权生下属于自己的孩子。她不属于艾拉。然而,爱情是非理性的,正因为如此,爱情最能将一个人的人性根本暴露无遗。理想化的艾拉把他强大的理想主义精神毫无保留地倾注到这段婚姻和拯救伊夫中,他奢望着自己能一边拥有上流社会的物质生活一边拥有充沛的革命精神与热情。而事实上,对于婚姻的失望带给他的只有一个尚能安放他理想的小木屋和一段最终毁了他的婚外恋。在贫穷的锌镇建造一个小木屋进行自我修炼的艾拉与和伊夫生活在豪华公寓里开派对的艾拉看似矛盾却并不矛盾,前者是他的理想,后者是他的欲望,理想与欲望都是人性的一部分,没有人能否认。于是当欲望的一端挥拳击倒理想的一端,就像一个母亲看着自己的两个孩子打得你死我活,注定两败俱伤的事。

  如果艾拉可以更理性一些,能用更长远的目光看到伊夫身上致命的弱点,甚至如果艾拉能接受更多的教育,那么也许他就可以避免这场不幸的婚姻带给他的灭顶的灾难。艾拉去世几十年后,当默里和内森坐在一起回忆这些往事时,他们一定会有这样的感慨,而事实也确实如此。罗斯的小说一直都有很浓厚的知识分子意味,表现在这部小说中同样十分明显。默里和内森作为艾拉的亲人朋友,更作为知识分子的代表,在叙述往事的过程中,同时承担着审视与评价的责任。对艾拉,特别是他身上的局限,他们两人是非常清楚的。作为艾拉的至亲,默里本人却并不是共产党员,曾经追随过艾拉的内森,最终也选择了走学术这条路而不是成为共产主义革命家,或许他们不但看到了制度本身的缺陷,更看到了制度的特征与某种人格的特征背后的关联性。于是作为更成熟理性的人格,他们下意识地选择了更适合他们的道路。

  不难看出,菲利普·罗斯本人作为知识分子,在小说中还是不由自主地表现出了一些优越感。但是,我们很难评判,在这个小说里哪个人是成功的,哪个人是失败的,因为人性是没有标准的,就好比一块多棱镜,每一面所折射出的图像都是不同的,只有旁观者才能分清它们的样子。

  旁观者,就是这部小说的角色,它应有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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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作者:陈嫣婧,独立书评人,对各类文学作品抱有不合时宜的热爱。偏执的悲观主义者,除写作外生活挺无趣,大部分时间用来阅读和发呆,如对她的文章感兴趣,请扫下图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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