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郗戈 向南丨《资本论》的规律思想及其历史唯物主义意蕴

 暮雨晨钟 2024-02-15 发布于天津

“资学”(《资本论》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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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资本论》通过“抽象范畴”与“具体总体”之间的辩证运动,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规律呈现为一种似先天的结构”,但其中仍存在概念范畴运动思想具体再现现实具体之间的内在张力。因此,应当从《资本论》全三卷尤其是第三卷的特定历史语境出发考察其中蕴含的规律思想,辩证把握马克思规律概念的双重维度即纯粹形式近似情况之间不可消解的张力,全面再现马克思对规律的内在必然性外部起作用的偶然因素的开放性综合,从而澄清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对规律问题的诸多误解。对规律的历史科学理解应以概念与现实的非同一性作为存在论前提,在历史唯物主义特定视域下具体考察各种历史规律,规避黑格尔式一元论康德式二元论的解释模式,彰显马克思在康德与黑格尔之间思考并超越的历史辩证法,合理推进历史唯物主义面向当代现实的具体化发展。

来源《中国高校社会科学》2024年第1期

作者:郗戈、向南,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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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论》作为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毕生成果,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规律系统如价值规律、价值增殖规律、资本主义积累规律、利润率趋向下降规律等及其诸种表现形式。但是,《资本论》出版以来,随着马克思主义在世界各国的不断发展和资本主义的新变化,马克思所揭示的资本主义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在一定程度上与当代社会现实的发展进程之间存在理论与实践的“间距”和“张力”,甚至诱发了对马克思规律思想的各种误解、教条化解释和歪曲,并伴生持续不断的学理争论。当今,要直面和把握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规律与当代资本主义新变化的多样性之间的辩证张力,亟需回到马克思关于规律的论述和思想的原初语境中进行考察和辨析,进而重新阐发其历史唯物主义的当代意蕴。

一、《资本论》论述规律问题的语境:“抽象范畴”与“具体总体”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版跋中谈到其中应用的研究方法和叙述方法时说,“研究必须充分地占有材料,分析它的各种发展形式,探寻这些形式的内在联系。只有这项工作完成以后,现实的运动才能适当地叙述出来。”就“现实”是一种本质把握而言,“被叙述出来的现实”就“好像是一个先天的结构”:“这点一旦做到,材料的生命一旦在观念上反映出来,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就好像是一个先验的结构了。”这句话在MEGA2中的原文为“Gelingt dießund spiegelt sich nun das Leben des Stoffs ideell wieder,so mag es aussehn,als habe man es mit einer Konstruktion a priori zu thun”。中译文“一个先验的结构”的德文原文为“einer Konstruktion a priori”,可按哲学界通行做法直译为“一个先天的结构”,结合上下文中的“als”,可将马克思这里所说的叙述结构解释为“似先天的结构”。这个“似先天的结构”在认识论上依赖于对大量经验材料的占有,遵从特定的方法对这些材料鉴别、分析,最终按照概念范畴的发展逻辑叙述出来以“再现”或“再生产”(MEGA2原文为reproduciren)现实具体总体。概言之,我们可以认为,马克思遵循“从具体到抽象”的研究方法和“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叙述方法将《资本论》理论体系总体呈现为一个“似先天的结构”;而其中的“抽象规定”(die abstrakten Bestimmungen)与“具体总体”(die konkrete Totalität)的相互作用、相互转化,是这一“似先天的结构”得以形成的关键。

在概念范畴的逻辑形式运动的意义上,“从具体到抽象”可以被视为一种研究方法。这正如马克思所说:“实际上,我开始写《资本论》的顺序同读者将要看到的顺序恰恰是相反的(即从第三部分——历史部分开始写),只不过是我最后着手写的第一卷当即做好了付印的准备,而其他两卷仍然处于一切研究工作最初阶段所具有的那种初稿形式。”因此,马克思在研究过程中“充分地占有材料”,即阅读研究大量政治经济学著作并完成无数摘录笔记,在写作过程中也在逻辑上先遵循“从具体到抽象”的过程,即从资本主义社会流通、交换和分配的表象出发,逐层剥离其外在规定性,分析和抽象出被遮蔽的剩余价值生产的逻辑。在分析资本的“各种发展形式,探寻这些形式的内在联系”的基础上,马克思才将《资本论》的逻辑起点确定为商品。所以,马克思说,“我所使用的分析方法至今还没有人在经济问题上运用过,这就使前几章读起来相当困难。”同时,立足于逻辑上范畴运动的分析方法,马克思以“抽象力”为内容逻辑的依托实现对表象具体的思维抽象,把表象具体中的部分要素、侧面抽离出来而保留只具有本质规定性的概念范畴。

相应地,当“从抽象上升到具体”作为一种叙述方法时,它所呈现的是从抽象范畴综合上升至更为具体的总体范畴的概念规定性不断增加的过程,即从“商品”范畴出发,经由“货币”和“资本”到达“资本总公式的矛盾”,再到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二重性、剩余价值生产的形式和资本扩大再生产,进而继续综合上升,直至再现出包含直接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的资本主义生产总过程。在这里,马克思采取一种思维“上升”的策略,以思维理性的“具体总体”通过具有概念本质属性的范畴综合地“再现”或“再生产”现实具体,形成了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整个理论体系。

可见,“从抽象上升到具体”作为一种叙述过程,其每一环节都预设了“从具体到抽象”的研究过程。也就是说,在两条道路的连续进程即“感性具体-(分析)-抽象范畴-(综合)-思想具体”中,“第一条道路”的终点“抽象范畴”,经过思维改造后可以构成“第二条道路”的起点;“第二条道路”将再现现实具体的每一侧面的抽象范畴加以统一的综合过程,始终都预设着“第一条道路”从混沌表象具体中蒸馏出抽象范畴的分析过程。这种由“预设”所逻辑地连接的“两条道路”,可被理解为暂时抽掉历史过程的社会认识论的共时性逻辑结构。

“从具体到抽象”和“从抽象上升到具体”两条道路,既是概念范畴规定性的质性和数量变化的逻辑运动过程,又是思想具体总体与现实具体总体在相互作用中实现“再现”(或“再生产”)的统一性过程。虽然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阐述了“表象具体—抽象范畴—思想具体”这一概念范畴运动过程及其中各个逻辑环节之间的关系,同时也暗示了“两条道路”之间的关系问题,但是却没有着重谈“概念范畴运动”和“思想具体再现现实具体”之间的关系问题,即在“从抽象上升到具体”过程中的“形式演进”与“内容发展”之间的逻辑关系问题。或者说,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更侧重于叙述各个经济范畴的演进逻辑,即“弄清纯粹的形式规定的问题,也就是说,不是要把一些毫不相干的东西夹杂进来”。不过,当马克思在写作《资本论》从而逐渐再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总体的过程中,“形式演进”与“内容发展”之间的问题便凸显出来。比如,在《资本论》第一卷关于资本总公式的矛盾的论述中,马克思注意到理论上假定的等价物交换与实际流通中的非等价物交换之间的差异,指出“商品的流通过程就其纯粹的形式来说,要求等价物的交换。但是在实际上,事情并不是纯粹地进行的。因此,我们假定是非等价物的交换。”相似地,在《资本论》第二卷关于流通费用的论述中,马克思谈到了概念上流通费用的一般性质与现实中流通费用的各种详细形式之间的关系,以及这些形式在单个生产者与大规模集中生产中的不同表现,并提醒读者:“这些属于价值的纯粹的形式转化的、从而产生于生产过程的一定社会形式的形式,在单个商品生产者那里只是转瞬即逝的、几乎觉察不到的要素,是同他的生产职能并行或交织在一起的;而这些形式在表现为巨额的流通费用时,却可以令人触目惊心……要牢记的是,这些流通费用不会因形态的变化而改变其性质。”可见,马克思在进入《资本论》写作后持续关注着“似先天的结构”中“形式演进”与“内容发展”之间的关系。

于是,在《资本论》第三卷中,马克思的思想体系总体对现实具体总体的再现或再生产越来越接近资本主义社会的表层结构,其现实具体的深层内容、内在联系被马克思以各种经济运行规律的方式表述出来,其中最重要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基本矛盾集中表现利润率趋向下降的规律。正是在关于若干经济规律的论述中,“概念范畴运动”的形式演进和“思想具体再现现实具体”的内容发展之间的关系问题得以凸显:理论体系的结构性与社会现实的开放性之间总是保持着一定的、不可被消解的“张力”;持续生成中的现实具体总是具有不能被当下理论体系建构所彻底认识、完全覆盖的“剩余”。对于这种理论始终无法完全认识现实的“张力”与“剩余”,马克思敏锐而深刻地将“抽象范畴”或“抽象规定”与“具体总体”的关系问题,转换成规律的“纯粹形式”与“近似情况”之间的关系问题来探讨。这两对关系问题之间的转化是马克思唯物辩证法在《资本论》中特有的应用和发展形式。我们应当以“似先天的结构”作为阐释“纯粹形式”与“近似情况”辩证法的出发点,而恰恰是后者体现了马克思历史辩证法达到的前所未有的特定化向度。

二、规律思想的双重维度:“纯粹形式”与“近似情况”

关于“纯粹形式”与“近似情况”的关系,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第二篇第十章论及“一般利润率通过竞争而平均化”时有过明确表述:“这样一个一般的剩余价值率,——像一切经济规律一样,要当作一种趋势来看,——是我们为了理论上的简便而假定的;但是实际上,它也确实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前提,尽管它由于实际的阻力会多少受到阻碍,这些阻力会造成一些相当显著的地方差别,例如,为英国的农业短工而制定的定居法就是如此。但是我们在理论上假定,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规律是以纯粹的形式展开的。实际上始终只存在着近似的情况;但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越是发展,它同以前的经济状态的残余混杂不清的情况越是被消除,这种近似的程度也就越大。”此处的“我们在理论上假定,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规律是以纯粹的形式展开的”,在MEGA2中的原文为“Aber in der Theorie wird vorausgesetzt,daßdie Gesetze der kapitalistischen Produktionsweise sich rein entwickeln”,而“实际上始终只存在着近似的情况”原文为“In der Wirklichkeit besteht immer nur Annäherung”(后文简称为“纯粹形式”与“近似情况”)。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这段话同时在理论结构和历史趋势两个层面上谈论“纯粹形式”与“近似情况”之间不可消解的张力关系:一方面,从共时性逻辑结构看,存在关于规律的理论假定与现实存在之间的不可抹杀的“差异”或“张力”,始终要克服将规律的纯粹形式展开与现实近似情况等同起来的冲动和幻觉;另一方面,从历时性社会发展看,关于规律的理论假定与现实存在又不是对峙、割裂的,而是随着社会发展进程和趋向而逐渐趋近或疏离的。要言之,马克思非常谨慎地提醒历史科学研究者:既不能以理论假定的纯粹形式为根据来“完全统摄”现实存在的近似情况而滑向思辨唯心论,又不能以现实存在的近似情况为根据来“彻底化约”理论假定的纯粹形式而堕入实证经验论,而要始终在理论假定与现实存在之间保持着开放性的“张力”与“剩余”,从而克服规律思想上的思辨唯心主义和庸俗唯物主义的二元对峙,规避黑格尔主义或经验实证主义的思想陷阱。

具体来说,首先,“似先天的结构”作为政治经济学批判呈现出来的叙述结果,其内部包含着“概念范畴运动”和“思想具体再现现实具体”、“纯粹形式”和“近似情况”之间的张力。一方面,通过范畴运动形式的逻辑叙述出来的理论结构是思想具体的自身结构,它蕴含着范畴之间稳固的、必然的内在联系,再现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规律“以纯粹的形式展开”的内在必然性。但另一方面,因为现实具体包含着无穷的经验条件及偶然情况,上述理论结构不可能将所有已经出现和还未出现的偶然性都包括进去,于是需要在叙述过程中将不符合纯粹形式的必然性的偶然因素暂时抽掉,只叙述必然性的内在联系。由此,相对于理论结构所叙述的规律的“纯粹形式”来说,现实存在始终只能是与“纯粹形式”相近似而不能等同的“近似情况”。正如马克思所说,“在整个资本主义生产中,一般规律作为一种占统治地位的趋势,始终只是以一种极其错综复杂和近似的方式,作为从不断波动中得出的、但永远不能确定的平均数来发生作用。”“近似情况”作为对现实存在的概括,恰恰揭示了规律性认识的“剩余”,揭示了客观经济规律所始终蕴含的“内在必然性”与不能化约为“内在必然性”的“杂多偶然性”之间的开放性综合关系。在揭露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三位一体”公式的神秘化假象时,马克思就审慎地注意到自己的论证没有分别具体分析世界市场的行情、市场价格的变动、信用的期限以及繁荣和危机的交替等“杂多偶然性”因素对生产当事人的影响,因为马克思更重要的任务在于“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部组织,在它的可说是理想的平均形式中叙述出来”。基于此,马克思洞察到科学的叙述结构所固有的必然性与偶然性之间不可消解的张力:由于理论叙述无法穷尽所有现实存在的偶然经验条件,只能用概念范畴形式将规律的“纯粹形式”呈现为一个现实中始终只存在“近似情况”的“似先天的结构”。

其次,既然“近似情况”始终处于历史生成过程中,不可能被理论概念所穷尽,那么充满张力的“似先天的结构”是否就失去了其科学性呢?马克思在这里讲的“纯粹形式”,首先是指对资本主义社会发展规律进行科学抽象的概念范畴。更进一步看,此处的概念范畴不是纯粹的思维过程,而是一方面扎根于现实具体,另一方面又是对现实具体在思维中的再现或再生产。因此,“纯粹形式”的核心内涵是指以概念范畴的形式抽象出来的规律及其内在必然性。马克思在讨论“利润转化为平均利润”时发现,剩余价值率在不同生产部门之间的平均化会因各种地区性障碍而受到阻挠,但马克思指出,“在对资本主义生产进行一般研究的时候,可以把这些阻力看作偶然的和非本质的东西而搁在一边。在进行这种一般研究的时候,我们总是假定,各种现实关系是同它们的概念相符合的,或者说,所描述的各种现实关系只是表现它们自身的一般类型的。”例如,在考察商品资本内在运行规律时,马克思发现商品资本在流通中总是同商品经营资本的特有职能混淆并结合在一起出现,如果要确定作为特殊形态资本的商品资本的特征,“必须把上述这些职能抽象掉……才会得到这种资本的纯粹形式”。也就是说,在马克思看来,规律在现实中展开时总是夹杂着大量的经验偶然性,只有在理论假设中抽掉了妨碍规律实现的各种经验条件和杂多偶然性,才能在概念范畴逻辑的意义上呈现为规律自身展开的“纯粹形式”。

由此可见,《资本论》主要是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规律的“纯粹形式”的理论叙述:主要叙述在理论上假设资本主义发展规律排除了其他生产方式的杂多偶然性条件下的自身展开方式。这种对规律的纯粹形式展开方式的叙述结果,就呈现为一个相对于现实近似情况的“似先天的结构”。不过,暂时抽掉或悬置偶然性并不意味着忽视它。换言之,“纯粹形式”作为理论假设的科学抽象,其合理性在于,一方面“纯粹形式”基本上抽掉了偶然性,而只保留规律的必然性内核;另一方面“纯粹形式”又保持着对偶然性的“开放性综合”,通过把各种偶然条件有限地引用进来、局部地纳入进来,不断地引入“近似情况”来补充“纯粹形式”,使得必然性和偶然性达到一种“有限的综合”。当然,这个综合是没有完成时的,是不断向着未来趋势展开的。所以,“纯粹形式”是关于规律必然性的理论假设和合理抽象,而“纯粹形式”对“近似情况”的综合过程的结果,则是在必然性与偶然性之间始终保持开放性张力的思想具体。

如果将马克思历史辩证法的视野放在德国古典哲学思维逻辑中来考察,“纯粹形式”与“近似情况”的辩证法,便可以看作是在借鉴康德“有限性”思维方式和黑格尔“绝对化”思维方式基础上对两者的超越。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先验分析论”中强调知性能力在理论理性范围内的运用,先天知性范畴统摄感性直观进而形成经验,但这一人的认识过程不能“达到”感性界限之外的物自体领域,而只能无限地“趋近”,即“知性先天可以做到的无非只是对一般可能经验的形式作出预测,由于凡不是现象的东西,都不能是经验的对象,知性就永远不能跨越感性的限制”。而马克思在社会发展趋势的视域中看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程度越是提高,它同以前的各种经济形式的残余混杂不清的情况就越是被消除,因而实际经验存在的“近似情况”恰恰是在持续“趋近”规律的“纯粹形式”,但不会“达到”并与之完全“符合”,其实始终只存在着近似的情况。正是在实际经验情况只能“趋近”而不能“达到”规律的“纯粹形式”的意义上,马克思的历史辩证法与康德的“有限性思维”是接近的。反之,在黑格尔看来,“康德哲学的二元论的一个方面依然是知觉和反思知觉的知性的世界。……另一个方面则是自己把握自己的思维的独立性,是自由的原则,这条原则是康德哲学与从前的、通常的形而上学共有的,但康德哲学已经挖空了它的一切内容。”可见,在黑格尔看来,如果只强调经验现象对事物本质(即康德所谓的“物自体”)的“趋近”而不强调“达到”,就会陷入分裂的二元论和虚无主义之中。因而,黑格尔强调理念的自我认识、自我发展表现为经验现象,而最终实现自身的绝对化逻辑,即“从认识的差异性和有限性返回到自身的、通过概念活动变得自相同一的生命,就是思辨理念或绝对理念”;以此为基础,人的认识最终能够通过经验现象而“达到”绝对。由此,黑格尔关于理念的自我发展、自我实现过程的思想,又与马克思的规律“以纯粹形式展开”为经验现象的理论假定是相近的。要言之,马克思规律思想的双重维度表明,实际经验存在只能历史地“趋近”规律本身的近似情况,而规律以纯粹形式展开为现象只能属于理论假定的逻辑范畴。这一思想分别继承和吸收了康德的有限性思维方式与黑格尔的绝对化思维方式,并对之进行了重构性综合。但是,我们不能只拘泥于康德或黑格尔某一方来解释这一双重维度,因为这样就容易陷入固化的二元论或一元论的解释模式;也不能脱离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具体内容而只玄谈方法论意义上的纯粹思想传承关系,因为这样就会堕入思辨形而上学。

更进一步,从“纯粹形式”与“近似情况”的辩证张力视角出发,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的“经济决定论”和黑格尔主义的“历史目的论”都是对马克思规律思想的片面化理解。经济决定论机械地将历史发展诉诸经济因素及所谓“经济铁律”,而历史目的论的思维方式则是“倒因为果”。实际上,马克思所理解的规律的“纯粹形式”,既不是作为“第一因”的经济基础,也不等于某些主体的历史目的,而是资本主义特殊性所规定的历史唯物主义的问题意识和结构体系。这是由“纯粹形式”与“近似情况”辩证关系背后的社会存在论前提所决定的。这一存在论前提便是概念与现实、思想与实在的“非同一性”。亚当·斯密等古典政治经济学家正是因为没有看到概念与现实、思想与实在之间的非同一性,把经验性范畴当作现实本身来直接呈现现实具体,从而陷入“经验主义”解释。这种经验主义使得他们不能理解“纯粹形式”与“近似情况”的区别。相似地,列宁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与所谓的俄国“合法马克思主义”者关于资本主义实现论的论战中,亦强调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理想状态与现实存在之间的非同一性关系。他批判“合法马克思主义”者司徒卢威把抽象实现论同某个国家某个时期资本主义产品实现的具体历史条件混为一谈,而实际上,“马克思所发现的资本主义的其他规律同样也只是表明资本主义的理想,而决不是表明资本主义的现实”。这种“非同一性”表明概念范畴及理论体系只能表述规律的“纯粹形式”,而无法完全把握对偶然性进行开放性综合的“近似情况”。在这个问题上,法国马克思主义者路易·阿尔都塞的见解同样具有重要借鉴意义。阿尔都塞在《读〈资本论〉》中指出,马克思之所以抛弃经验性的解释而走向纯粹形式的解释、本质性的解释,比如从流通和竞争中抽象出价值规律,其中重要的出发点在于“认识对象”与“现实对象”之间的非同一性关系。可见,“似先天的结构”在“纯粹形式”意义上是对规律的必然性内核在思想上的叙述、再现和再生产,它是范畴的逻辑结构而不是客观的社会结构。同时,“似先天的结构”始终保持着对现实存在的“近似情况”的亲和性,不断把偶然性因素有条件地、有限地综合回来,从而保持了结构的开放性维度。

三、规律思想与历史唯物主义的特定性视域

《资本论》中“纯粹形式”与“近似情况”之间的辩证关系之所以容易被人们忽视和误读,是因为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不是直接显露在理论“前台”,而是“内隐”到了经济学研究内容的“后台”。但是,随着《资本论》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再现越来越接近现实具体总体,资本主义社会这一特定现实具体诸多侧面的现象性呈现,逐步丰富发展了诸种概念范畴并达成“多样性的统一”,《资本论》历史唯物主义思想作为特定社会存在论的维度也逐渐凸显出来。

因此,应当在以历史唯物主义聚焦资本主义社会的特定视域下深入考察“纯粹形式”与“近似情况”的辩证关系。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第六篇第四十七章“资本主义地租的起源”中分析劳动地租时,对于这种历史特定性视域有过清晰的表述:“从直接生产者身上榨取无酬剩余劳动的独特经济形式,决定了统治和从属的关系,这种关系是直接从生产本身中生长出来的,并且又对生产发生决定性的反作用。但是,这种从生产关系本身中生长出来的经济共同体的全部结构,从而这种共同体的独特的政治结构,都是建立在上述的经济形式上的。任何时候,我们总是要在生产条件的所有者同直接生产者的直接关系——这种关系的任何当时的形式必然总是同劳动方式和劳动社会生产力的一定的发展阶段相适应——当中,为整个社会结构,从而也为主权关系和依附关系的政治形式,总之,为任何当时的独特的国家形式,发现最隐蔽的秘密,发现隐藏着的基础。不过,这并不妨碍相同的经济基础——按主要条件来说相同——可以由于无数不同的经验的情况,自然条件,种族关系,各种从外部发生作用的历史影响等等,而在现象上显示出无穷无尽的变异和彩色差异,这些变异和差异只有通过对这些经验上已存在的情况进行分析才可以理解。”在这里,马克思直接探讨了经济基础与其各种现象形式之间的关系,其实是在探讨理论设定、概念表述上的“纯粹形式”与经验上存在无穷尽变异的“近似情况”之间的关系。在唯物史观基本原理中,经济基础的各种现象形式的总和通常被表述为“上层建筑”。也就是说,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运动规律,也存在“决定与被决定、反作用”的“纯粹形式”(通常被表述为唯物史观基本原理)与“相同基础与无穷变异现象的偶然结合”的“近似情况”之间的辩证张力。

值得注意的是,规律的“纯粹形式”与“近似情况”两个维度所占据的地位是不同的:“'以纯粹形式’展开”的是规律的“必然性内核”,而“近似情况”则是这一规律的“必然性内核”与“各种从外部发生作用的历史的、偶然的因素”相互结合的实际经验结果。基于此,特定经济基础对其上层建筑及其他社会现象形式具有根本制约作用,这种决定作用是具有“纯粹形式”上的内在必然性的。但是这种内在必然性的“纯粹形式”并没有排斥经验上存在的从外部起作用的无穷无尽的杂多因素,尤其是诸种变异的偶然情况,只不过马克思暂时将它们抽象掉了。在谈到产品地租的多种影响因素和变异形式的时候,马克思并未尝试将所有变量一一列举,而是提醒读者说:“这不是我们在这里要讨论的问题,因为我们在这里研究的是产品地租的纯粹形式。总的说来,我们在这里不可能研究使不同地租形式可以结合和混杂在一起的无穷无尽的各种组合。”而且这些从规律的内在必然性的“外部”起作用的诸种经验情况、历史影响和偶然因素,恰恰不能完全还原或化约为规律的内在必然性,因而始终构成或促进或阻碍规律实现的现实条件,使得规律在现实中往往不能直接实现,而是呈现为弹性的、可变的“趋势”。因而,马克思不断强调,运用各种规律去透视和理解特定现实对象时,尤其要注意把握好规律的“纯粹形式”与“近似情况”之间的辩证张力,具体来说,就是对规律的内在必然性与经验存在的外部作用因素之间进行持续的、开放的“综合”考虑。

自第二国际以来,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常常被理论家表述为“机械决定和机械反作用”的线性图示,但是这种简化的“空间力学隐喻图式”恰恰忽略了马克思在范畴概念的纯粹必然性与现象经验的杂多近似性之间所表述出来的认识论上的对立性与统一性。一方面,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决定与被决定、反作用”的规律的“纯粹形式”只能在合理抽象之中亦即理论假设之中才能够存在,这种规律不能归结为纯之又纯的一元主义“经济还原论”或“经济决定论”。另一方面,理论上假设的“纯粹形式”和经验现象观察到的现实“近似情况”并非认识论上的二元分离结构,更不是存在论上的二元对峙结构,因为理论假设的概念必然性和现实存在的现象杂多性都不能仅仅依靠其自身而得到解释,而必须依赖“纯粹形式”与“近似情况”之间的“辩证张力”才能获得综合性的理解。

可见,“近黑格尔”或“近康德”的解释模式分别拘泥于固定化的“一元论”或“二元论”视域,因而遮蔽了马克思“在康德与黑格尔之间思考并超越”的哲学视域。马克思多次因为政治经济学批判及相关研究而推延甚至回避对自己的一般哲学立场进行直接的、体系化的阐明工作,而是通过审慎地、限定性地区分规律的“纯粹形式”与“近似情况”,避免对其进行黑格尔式一元论或康德式二元论的思辨,保持一种“在康德与黑格尔之间思考并超越”的历史辩证法立场。由此可见,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再现中,很难将特定规律固定在概念化的“纯粹形式”表述中而不考虑各种“近似情况”的现实复杂性。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的“阶级”残篇中注意到的经济结构与阶级结构之间的张力那样,即使是在当时现代社会经济结构已经达到最高度、最典型发展的英国,现代社会三大阶级的“阶级结构也还没有以纯粹的形式表现出来”。一旦消解了规律的“纯粹形式”与“近似情况”、内在必然性与外部作用因素之间的辩证张力,要么就会堕入到黑格尔主义的思辨一元论,要么就会坠入到康德主义的先验二元论。于是,马克思将各种规律的一般性命题表述融合在对劳动、地租、利润率等非常具体的、特定化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现实问题讨论之中,以“纯粹形式”与“近似情况”作为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进阶形态”对其进行解释。这不仅避免了陷入一元论或二元论的形而上学陷阱,而且真正打开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特定化、开放性向度。

我们还需要注意到,与对规律的“纯粹形式”与“近似情况”关系相似的讨论方式,是对规律的“必然性”和“偶然性”关系的讨论。可以看到,如果仅仅就“必然性”和“偶然性”的一般关系本身讨论两者,就会演变成纯粹的形而上学问题。只有把该问题置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具体现实中来讨论,它才成为历史科学的“真问题”。比如,在利润率趋向下降规律的论述中,马克思区分了概念的纯粹必然性和经验的近似杂多性:就其自身的内在于生产方式基本矛盾的性质来说,规律是具有内在必然性的,他批评以往的古典政治经济学家“没有把剩余价值和利润区别开来,没有在纯粹的形式上说明过利润本身”,而只是围绕利润率趋向下降的规律兜圈子;但是这一规律在现实的运动过程中,会遭遇各种不同的或促进、或妨碍它的经验条件、外部因素,例如剥削率的提高、资本股份化、国际市场的开辟等。同样地,当马克思“从后思索地”看《资本论》第二卷时分析道,对资本主义社会流通领域的论述只能就其产生的形式规定进行说明,但事实上流通领域是一个偶然性占统治地位的竞争的领域,“在这个领域中,通过这些偶然性来为自己开辟道路并调节着这些偶然性的内部规律,只有在对这些偶然性进行大量概括的基础上才能看到。因此,对单个的生产当事人本身来说,这种内部规律仍然是看不出来,不能理解的。”而马克思的任务便是在对资本主义社会各经济环节进行形式规定的基础上,从看似相互独立的偶然性因素中科学地揭示出内在联系,提炼出必然性规律。因此,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并不是在思辨形而上学意义上讨论“必然性一般”或者“偶然性一般”及其“关系一般”,而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联系和外在表现形式的特定关联中来讨论规律的内在必然性与外部偶然性。只有将“以纯粹形式展开”的规律置于资本主义特定的历史环境中来考察其实现趋势,才不会演变成为空洞的形而上学式玄思,才是真正的历史科学。

总的来说,从作为叙述结构的“似先天的结构”出发,在《资本论》第三卷的历史唯物主义特定视域下,考察从抽象上升到具体辩证法的进阶形态——“纯粹形式”与“近似情况”辩证法,我们可以发现《资本论》规律思想的双重维度及其特定化向度。其中,平均利润率规律、利润率趋向下降的规律等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经济规律的表述都是“纯粹形式”与“近似情况”辩证法的理论表现形态。同时,还应该看到,当代资本主义的时间和空间维度与马克思所处时代相比都发生了重大改变,这些现实变化作为“近似情况”,与《资本论》所揭示的经济规律的“纯粹形式”之间仍然存在理论与现实之间不可消解的辩证张力。因此,如何进一步在历史唯物主义特定视域下探究历史规律的普遍性维度与超越性向度,真正让马克思历史辩证法面向当代现实而获得具体化发展,仍是有待进一步思考的难题。

(注释、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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