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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版主答疑更新-2024-02-21

 gzcpalgvwf5dya 2024-02-23 发布于贵州

本次更新区间为 

2024-02-18 02:23~2024-02-21 11:39

数据来源:会计视野论坛
作者:chenyiwei
本次更新话题数:47

1、祝陈版和各位坛友2024新年快乐

2、求助陈版主:关于购买少数股东权益时,少数股东损益的确认

3、请教陈版主和各位老师:企业调整业务后安全生产费结转的问题

4、求助陈版主:业绩对赌,实控人负有回购义务的股权投资,投资方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5、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

6、现金流量表预付账款性质划分

7、行政罚款属于非经常性损益吗

8、关于吸收合并商誉计算的问题!求教!!!

9、融资租赁

10、求助陈版主 母子颠倒式重组合并会计处理?

11、其他综合收益列表

12、收购少数股权形成的资本公积后续处理问题?

13、求助陈版主:委贷及优先股投资的会计处理

14、股份支付 取消

15、【求助陈版】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是否属于货币性项目

16、【请教陈版!】递延所得税在跨准则下是否需要计提的讨论

17、充电站运营合作协议账务处理

18、关于租赁准则及收入准则的适用问题

19、请教陈版主,2023年执行新保险合同准则后融资性担保公司报表披露问题

20、【转】政府补助相关问题

21、求助陈版,浮动等待期的确定~~

22、对股东每股净资产的补偿

23、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增值

24、是否需要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25、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6、祝陈版主龙年身体安康,心想事成。

27、求助陈版主,关于商誉问题

28、资产补偿合并层面处理

29、同一集团内的股权划转的处理

30、第三方支付平台收款手续费归集问题

31、非同一控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增值

32、求助陈版主,大股东承担回购义务的会计处理

33、重要组成部分的判断

34、关于最终控制方为自然人的企业合并是否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讨论

35、请教陈版主,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并购,商誉问题和过渡期损益。

36、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7、关于借款费用资本化问题

38、子公司将固定资产无偿划入母公司

39、会计估计

40、请教陈版,委托代销能否扣除佣金后确认净额确认收入

41、同控下企业合并并表相关问题

42、同控下企业留存收益恢复相关问题

43、增发股票的手续费,如何在权益变动表中披露

44、请教陈版主,会计准则16号解释经营租赁及融资租赁直租方式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相关问题

45、请教陈版和各位大侠,应收款项融资的减值是否属于公允价值变动

46、求助陈版主,关于承债式收购

47、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抵消

1、祝陈版和各位坛友2024新年快乐

eanaiwalker     2024-2-10 11:45:19

祝陈版和各位坛友2024新年快乐,工作顺利!也希望论坛审核速度更快一些,让论坛更加活跃~

我就不减速    2024-2-13 23:46:03

新年快乐

BWIN2019     2024-2-13 23:46:34

同祝坛友新年快乐

595699395     2024-2-14 08:41:19

版主新年快乐

caesarxf    2024-2-15 16:55:20

大家新年快乐!

复制忍者卡卡西   2024-2-15 17:08:30

祝各位坛友,新年快乐,龙年行大运~

平淡de流年    2024-2-16 10:46:21

新年快乐

{:1_331:}{:1_331:}

井宿   2024-2-17 15:17:00

新年快乐  龙年行大运

chenyiwei    2024-2-18 02:23:42

谢谢!也祝各位网友新年快乐!龙行大运!

lzjing    2024-2-18 09:40:12

新年快乐

lzy19821007c    2024-2-18 16:13:21

感谢视野论坛,感谢众多版主的默默付出,会计人的精神家园!

prosper   2024-2-18 17:20:29

新年快乐,加油吧

5821   2024-2-18 19:33:44

新年快乐

weizheyuan   2024-2-18 20:44:42

祝各位新年快乐

reversal   2024-2-18 23:17:02

新年快乐

abc3388266   2024-2-19 08:56:09

大家新年快乐

8454493578   2024-2-19 10:47:19

大家新年快乐!

吃土豆1w    2024-2-19 11:49:57

新年快乐

李磊0906    2024-2-19 14:41:44

龙腾虎跃,开工大吉

李磊0906   2024-2-19 14:43:02

行业更加内卷,要求专业更加精深

2、求助陈版主:关于购买少数股东权益时,少数股东损益的确认

lcx2456    2024-2-19 11:10:38

如一家公司A持有B70%股权,后又购买少数股东权益20%,持股变为90%,那合并报表是,新持有的20%按照持续计算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与付出投资成本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那少数股东权益最终体现为10%*被投资单位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少数股东损益按照分段处理30%*投资前的被投资单位的利润+10%*投资后被投资单位的利润,这个处理是否正确,如果是的话,所有者权益表,少数股东这一块如何填列?

chenyiwei    2024-2-21 11:10:09

可以这样理解。

由此导致少数股东权益有一项调整额(为了确保期初少数股权+本期少数股东损益等于期末少数股东权益,而加上的一项调整金额,对应于归母权益中的资本公积变动),应作为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其他列报于合并权益变动表中。

accountant_han    2024-2-21 20:24:43

少数股东权益的列报如下图案例所示:

accountant_han    2024-2-22 04:36:52

更正下,年末少数股东权益=(13000+700)*10%

3、请教陈版主和各位老师:企业调整业务后安全生产费结转的问题

xinren23     2024-2-4 17:25:34

请教陈版主及各位老师: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企业调整业务、终止经营或者依法清算的其结余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结转本期收益或者清算收益。

企业在计提安全生产费是计入成本,但是下半年因为业务调整,企业由生产主体转为持股平台,剩余的安全生产费应该通过哪个具体的会计科目结转呢?因为管理办法原话是结转本期收益,那应该是不能直接冲减成本的吧?

感谢!

chenyiwei    2024-2-18 03:50:59

理论上应冲减当初计提时所计入的成本费用科目(即贷记销售成本)。如果本期已无销售成本,则贷记管理费用或者营业外收入也可以接受。

xinren23    2024-2-21 19:31:04

好的,谢谢陈版主!!

4、求助陈版主:业绩对赌,实控人负有回购义务的股权投资,投资方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心欲无痕    2024-2-4 09:38:02

背景:

1、增资: A公司出资1000万元对C公司增资,持股比例20%A公司权益法核算。

2、业绩对赌:如果C公司不能完成3年的业绩,C公司实控人B公司,负有回购义务,A公司享有回售权,B公司须要以年息9%的现金,回购投资方的股权。

3、触发回购义务的可能性:假如很可能触发。

3、回购义务的公允价值:假如折现到现在是400万元。

投资方A公司账务处理:

A公司和B公司签订的业绩对赌,相当于A公司购买了一个看跌期权,A公司是多头看跌,B公司是空头看跌。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讲的时发行人负有回购义务,也就是C公司具有回购义务的情况下,A公司的回售权应视为一项嵌入衍生工具,并进行分拆处理。

所以上面这个文件规定不太适用实控人负有回购义务的情况。

请问陈版主:

      1A公司的回售权是一项单独的衍生工具,而非嵌入式的衍生工具,需要单独考虑账务处理,不能进行分拆处理。那么A公司针对这项衍生工具 借方确认了:交易性金融资产 400万元,贷方用什么科目呢?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400 万元

   贷:?-----请问陈版这个贷用啥科目?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1000 万元 (假如享有的净资产份额就是1000万)

  贷:银行存款      1000万元

      2:如果认为触发回购义务的可能性较大,A公司单独确认了金融资产后,那么还需要考虑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不?

谢谢陈版主啦!

chenyiwei    2024-2-18 04:02:21

因为此项回购义务是实控人承担,属于权益性交易,故不同于由交易对手方承担的回购义务。A公司不应确认该项由实控人授予的卖出期权,而应按如下方式处理:

1A公司持有C公司股权期间,正常进行权益法核算,以及对其计提减值损失(如需要),所计提的减值损失应计入损益(资产减值损失)。

2B公司回购A持有的C公司股权时,如果能够合理确定届时(回购时点)C公司股权公允价值的,则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处置收益,实际回购价格高于公允价值的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如果无法合理确定届时(回购时点)C公司股权公允价值的,则回购价格高于届时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含减值准备转销数)全部贷记资本公积。

心欲无痕   2024-2-20 09:47:26

谢谢陈版主的解答!

心欲无痕   2024-2-20 12:14:30

本帖最后由 心欲无痕 2024-2-20 14:31 编辑

请问陈版主:

在《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第1-长期股权投资-案例1-07-附有业绩补偿条款的股权投资业务的会计处理中规定:

(2) 没有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人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如果甲方(增资方)没有将该类股权投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则甲方(增资方)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本案例中甲方(增资方)对乙方(被增资方)具有重大影响,因此甲方(增资方)对乙方(被增资方)的投资应作为对联营企业投资,按权益法核算。

     丙方(乙方实控人)对甲方(增资方)的业绩补偿是源于甲方向乙方增资,涉及股权交易,可以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指南)(2014年修订)中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或有对价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合并准则和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甲方(增资方)应收丙方(乙方实控人)的业绩补偿款是现金补偿,属于一项金融资产,并且其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并非仅为本金和利息的支付,因此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请问陈版主: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的处理方式-------针对的是业绩补偿即现金补偿:

    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指南)(2014年修订)中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或有对价的相关规定,增资方针对实控人的业绩补偿,增资方需要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是针对业绩补偿款不是股权回购。

您的建议是---------针对的是股份回购条款:

  增资方A和实控人B之间的业绩对赌条款---是针对的股份回购条款,相当于是权益性交易,增资方A针对该项交易,不应确认该项由实控人授予的卖出期权。

问题1:也就是说,《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 您的建议 是这对两个不同的事项,前者是现金补偿,后者是股份回购条款。

     如果是增资方A和实控人B之间的业绩对赌条款---是业绩补偿即现金补偿,增资方A需要确认一项金融资产,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指南)》或有对价的相关规定。按照返还型或有对价进行处理。?如下图

图片

accountant_han    2024-2-21 16:42:54

1A公司支付1000万取得了2项资产,1项是股权投资,1项是看跌期权,该项投资协议很显然属于混合合同。按照22号准则25条判断,A公司取得的看跌期权与主合同不紧密相关,应当单独确认。

2A公司初始确认时,应将400万计入衍生资产,600万计入长期股权投资。

5、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

guipingxuye    2024-2-18 21:07:55

请教大家一个问题。一企业长期亏损,并将长期亏损。现企业租入一房子,确认了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按会计准则可以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可抵暂时性差异预期转回的未来期间内,企业无法产生足够的应纳得额用以利用可抵暂时性差异影响,使得与可抵暂时性差异相关的经济利益无法实现的,不应确认递延得税资产),那还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吗?(私底下觉得由租赁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可以视同一对孪生兄弟,既然递延所得税资产不确认,那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不是也不确认为宜呢?)

chenyiwei    2024-2-21 10:02:10

递延所得税负债仍需确认。因为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了与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外)的确认不考虑未来转回的可能性,也不考虑未来有无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

在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基础上,可在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的限度内确认与可抵扣亏损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guipingxuye    2024-2-21 12:24:49

自顶,自顶。

6、现金流量表预付账款性质划分

就是没名字    2024-2-1 22:24:56

求助版主,想问一下,预付账款的变动在现金流量表中,列示在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变动还是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变动呢?是否预付应付的变动应该都列示在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变动中去呢?以及其他流动资产是列示在经营性应收嘛?(主要是进项税重分类)

谢谢版主!!!

就是没名字    2024-2-7 20:51:46

想再求助一下版主,公司售卖设备的款项可以放入应收账款吗?(公司是制造业,主业不是进行设备生产的)

我就不减速   2024-2-19 10:06:36

我觉得,一般是用期初期末的变动金额方向确定是收到还是支付。

chenyiwei    2024-2-21 11:38:37

此类问题无明确规定,实务中做法也不一致。两种做法都有道理。如果是作为应收项目,则是考虑了其资产属性(属于非货币性的债权);如果是作为应付的抵减,则是从同属于采购循环这一点考虑的。

其他流动资产(进项税重分类)可以作为经营性应收项目。

7、行政罚款属于非经常性损益吗

一云    2024-1-25 09:30:01

陈老师:   某公司本年缴纳了一笔大额行政罚款,以前年度未发生过,该笔罚款属于兆经常性损益吗?

eanaiwalker     2024-1-31 21:24:43

个人认为可以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划入(二十一)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zhanglifa     2024-2-5 21:32:26

咱们不能认定成经常性损益,那不是承认挨罚是家常便饭了吗?

babojoo    2024-2-19 10:35:24

必须非经啊

chenyiwei    2024-2-21 11:36:30

如果是由本企业自身的行为导致的行政罚款,且具有偶发性的,则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如果是某些特殊情况(例如为了取得某项资产,而代该资产的原所有者或使用人缴纳其所欠的罚款和税费,以完成资产过户),则这种情况下的罚款可能构成资产取得成本并入资产价值,后续通过折旧或摊销方式计入成本费用,此时就不是非经常性损益了。

8、关于吸收合并商誉计算的问题!求教!!!

csy_super    2024-2-20 15:38:53

请教陈版主及各位大神,关于吸收合并商誉的计算:

背景:

2018年,A公司投资B公司,持股比例5%,按交易性金融资产计量

2020年,A公司受让原B公司控股股东所持25%股权,受让完成后控制B公司,在此过程产生商誉3亿

2023年,A公司拟吸收合并B公司

请教:

1. 对于2020年的控股和2023年的吸收合并,是否需要考虑一揽子交易问题?

2. 不同情形下,吸收合并时,是否视同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交易对价与持续计算的额账面净资产份额的差额,不再产生新的商誉,而是冲减资本公积等?

3. 不同情形下,吸收合并后,如何处理原2020年控制时产生的合并报表3亿商誉?

谢谢大佬们!

chenyiwei    2024-2-21 11:20:43

对于2020年的控股和2023年的吸收合并,一般不认为是一揽子交易。

吸收合并子公司不属于会计意义上的企业合并。母公司个别报表层面应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第四条规定处理。基本原则是将原先合并报表层面确认的对B公司的商誉平移到吸收合并完成后的A公司个别报表中。

9、融资租赁

圣媛   2024-2-20 11:32:27

请教:汽车租赁销售服务公司,主营租赁。固定资产-租赁汽车,与个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汽车销售价格10万,每个月支付租金5千,支付满后与个人办理转让汽车手续。

汽车公司账务处理:一、每个月收到以租代购的租金:计入预收账款。每个月对汽车计提折旧:主营业务成本。

二、期满转让汽车时,1、将折旧、预收账款冲减,计入:固定资产清理;    2、处置净收入,计入:资产处置收益。

以上是否正确?

reversal    2024-2-20 16:46:26

汽车租赁公司一般是和汽车销售公司合作,做的都是直租业务,具体会计处理可参考租赁准则及其应用指南中关于出租人融资租赁的部分

一、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向汽车销售公司支付款项 ,借融资租赁资产,贷银行存款

二、向消费者交付汽车,借: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贷:融资租赁资产

三、摊销融租租赁收入:借:应收融资租赁款,贷:租赁收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四、收到租金并开票,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融资租赁款;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额)

四、期满转让资产:根据留购价款重要性可区分是否初始确认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若已计入的,随摊销及租金收回已冲减完毕,无须再进行会计处理,若初始确认未计入的,则对留购价款单独进行会计处理,借:银行存款 贷:租赁收入、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额)

chenyiwei    2024-2-21 11:18:29

这类租赁公司并不控制汽车,而是单纯提供融资服务,汽车是提供融资的抵押物。

因此,应当以代个人支付的购车款作为向个人提供的融资,借记长期应收款(或应收租赁款),后续确认利息收入。对汽车不应入账,当然也就不涉及对汽车计提折旧和租赁期满时转让所有权的会计处理。

10、求助陈版主 母子颠倒式重组合并会计处理?

leexiana    2024-2-20 10:37:45

A公司由区国资持有90%的股权,A公司2022年持有B公司100%股权,2023年国资出文件,让A公司将B公司100%的股权无偿划转给区国资,同时区国资将持有A公司90%的股权无偿划拨给B公司。请问现在A公司的长投如何下账,以及B公司的长投如何做账?

chenyiwei    2024-2-21 11:15:57

A公司个别报表层面,按照其对B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原账面价值,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B公司取得A公司股权按同一控制下合并处理,以合并日(划入日)A公司账面净资产(如A公司有其他子公司的,则按合并报表中的归母净资产口径)的90%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对应贷记资本公积。

11、其他综合收益列表

圣媛   2024-2-20 10:25:28

请问下其他综合收益(固定资产转投资性房地产产生的),计入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一)综合收益总额?

chenyiwei    2024-2-21 11:13:51

在转换当期,该项其他综合收益的发生额可以列入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一)综合收益总额。并体现在利润表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12、收购少数股权形成的资本公积后续处理问题?

hbwgh    2024-2-19 11:03:38

陈老师好:有个问题请问一下,C公司最初是由A公司和B公司分别持股90%10%,后A公司将B公司股权收购,形成全资子公司,合并层面调整了资本公积,后C公司注销,合并层面当时确认的资本公积仍然应该保留,那如果后续A公司也进行注销或者处置出表,那之前合并层面因收购少数股权确认的资本公积是否就需要转入损益了?

chenyiwei    2024-2-21 11:12:12

后续A公司也进行注销或者处置出表,则A公司自身的会计核算就要改用清算基础,遵循《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3号),而不再遵循企业会计准则了。

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A公司的更上级母公司在其合并报表中,仍需继续体现和保留该项资本公积。

13、求助陈版主:委贷及优先股投资的会计处理

lcx2456    2024-2-19 11:17:37

A公司与开曼B公司签署了一个优先股认购协议,约定认购价值1000w人民币的优先股,但还未实际出资,后又与该公司的境内子公司C签署委托贷款业务并计算利息,出借200w人民币,等ODI办理完后注资到境外B公司,B公司打钱给C C再还给A,

如此业务,委贷该如何账务处理,作为本金作为其他流动资产,利息作为其他应收款,还是作为一项优先股投资,这样的话本金是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还是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利息又该如何处理,作为应收股利吗?

chenyiwei    2024-2-21 11:07:14

虽然该项委贷是在办理ODI审批登记之前的临时性措施,但其本身是一项独立的金融资产,应根据其自身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和管理模式确定其分类。有可能被分类为债权投资。其核算与一般的委托贷款相同,利息作为应收利息核算及列报。

14、股份支付 取消

青侠巧玉   2024-2-19 14:52:17

陈版,您好,审计过程中遇到一个问题,需要求助,烦请陈版在百忙之中答疑解惑

背景:

公司2023年开展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解锁。2023年为行权期的第一期,解锁40%2024年为行权期第二期,解锁30%2025年为行权期的第三期,解锁30%。股份支付的行权的考核条件之一为营业收入相对于 2022 年增长率,2023年增长率为20%2024年的增长率为40%2025年增长率为70%。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未达到行权的考核条件,公司预计剩下两期的营业收入增长率达不到行权条件,想在20243月份取消剩下两期的股份支付。

疑问:

1、公司在20243月取消剩下两期的股份支付,是按照股份支付作废处理还是按照股份支付的加速行权处理?若按照股份支付的作废处理,需要获取什么资料证明后两期的营业收入增长率达不到行权条件?2023年已经确认的后两期的股份支付费用是否需要冲回?

220243月取消股份支付,该时间在年报披露之前,是否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是否对2023年的股份支付数据有影响?

ZLY326    2024-2-20 09:41:15

同样关注此问题。财政部和证监会对于此问题属于作废还是取消意见比较一致,均认为属于取消,只是在应如何确定在等待期内的费用金额存在差异,具体如下:

1. 第一个判断关键点:因预计无法满足业绩条件而终止实施原股权激励计划,属于股份支付计划的作废(被取消)还是取消?

分析:个人认为属于取消,应当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并确认剩余等待期内的所有费用。

相关准则:

1)财会办[2012]11号《关于取消股份支付计划会计处理问题的复函》:企业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应当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即视同剩余等待期内的股权支付计划已经全部满足可行权条件,在取消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当期确认剩余等待期内的所有费用。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企业应当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

3)证监会:证监会:在《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第九章 案例9-09问题(1)也比较明确,因预计无法满足业绩条件而终止实施原股权激励计划,叫做取消并非作废。

2. 2个判断关键点:若作为股份支付计划的取消处理,应如何确定在等待期内的费用金额?

1)财政部:视同剩余等待期内的股权支付计划已经全部满足可行权条件,在取消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当期确认剩余等待期内的所有费用,不考虑可行权条件权益工具数量。

2)证监会:存在不同的观点。在《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第九章 案例9-09 案例分析:问题(2)中认为可以按照预计未来能够满足可行权条件的权益工具(数量0)来确认等待期的激励费用,即为0

ZLY326    2024-2-20 09:41:29

同样关注此问题。财政部和证监会对于此问题属于作废还是取消意见比较一致,均认为属于取消,只是在应如何确定在等待期内的费用金额存在差异,具体如下: 1. 第一个判断关键点:因预计无法满足业绩条件而终止实施原股权激励计划,属于股份支付计划的作废(被取消)还是取消? 分析:个人认为属于取消,应当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并确认剩余等待期内的所有费用。 相关准则: 1)财会办[2012]11号《关于取消股份支付计划会计处理问题的复函》:企业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应当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即视同剩余等待期内的股权支付计划已经全部满足可行权条件,在取消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当期确认剩余等待期内的所有费用。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企业应当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 3)证监会:证监会:在《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第九章 案例9-09问题(1)也比较明确,因预计无法满足业绩条件而终止实施原股权激励计划,叫做取消并非作废。  2. 2个判断关键点:若作为股份支付计划的取消处理,应如何确定在等待期内的费用金额? 1)财政部:视同剩余等待期内的股权支付计划已经全部满足可行权条件,在取消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当期确认剩余等待期内的所有费用,不考虑可行权条件权益工具数量。 2)证监会:存在不同的观点。在《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第九章 案例9-09 案例分析:问题(2)中认为可以按照预计未来能够满足可行权条件的权益工具(数量0)来确认等待期的激励费用,即为0

chenyiwei    2024-2-21 11:04:54

1、因为是公司预计剩下两期的营业收入增长率达不到行权条件而取消,目前的观点是:此时应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应等于假设不取消而待其自然到期情况下累计应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如果该估计是合理的,即预计最终可解锁的权益工具数量为零,即累计应确认的费用为零,则2023年末,无论是否在2024年内取消剩余两期的股份支付,都可以在2023年内不再确认剩余两期的股份支付费用并冲回前期已确认的费用。

2需要获取什么资料证明后两期的营业收入增长率达不到行权条件可参照盈利预测审核的相关要求办理。这里需要特别关注的问题是证据之间的逻辑一致性,例如与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时对未来有无足够应纳税所得额的考虑、资产减值对未来现金流量现值预测的相关考虑等,都应保持逻辑上的一致性。

3、如1所述,2023年度内对股份支付费用的确认和计量应取决于站在2023年末时点对未来能否满足可行权条件的估计,与2024年内是否取消该股份支付计划无关。

15、【求助陈版】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是否属于货币性项目

ken_dream   2024-2-19 15:54:38

请教陈版@chenyiwei,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是不是货币性项目(是否需要做汇率重估)?

一般递延税入账币种不会跟本位币有差异。有一个特殊情况,公司用非本位币投资一个境外主体(FVTPL计量),但这家被投资主体主要经营地在境内,该投资会涉及withholding tax的计提(确认DTADTL)。核算时,就用投资币种对应的公允价值变动乘以withholding tax税率计算递延税,币种跟记账本位币有差异---这种情况下要不要对递延税余额做汇率重估?

chenyiwei    2024-2-21 10:50:46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本身并不导致确定金额的未来流入或流出,而是根据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金额计算的,因此不属于需在期末调整汇兑损益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其金额的变动按规定调整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其他综合收益等相关科目。

16、【请教陈版!】递延所得税在跨准则下是否需要计提的讨论

ZLY326    2024-2-19 16:51:20

陈版好,

背景:

国内跨国企业AX国设立子公司B,就经营租赁事项而言,中国已经实行新租赁准则,且中国税法下仍然为经营租赁按照租赁期均匀税前扣除,因此在中国需要同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但是在X国,按照当地法定准则尚未执行新租赁准则,核算上和当地税法上均为按照租赁期均匀扣除。因此B公司在X国出具法定报表及审计报告时,不存在税会差异(基于X国的准则和税法分析),无需确认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

问题:

A

公司在编制合并报表时,根据第33号准则合并财务报表

第二十七条

的要求

母公司应当统一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使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母公司保持一致。

因此,在编制合并报表时,首先需要对B公司单体报表调整为在CAS准则下的处理,即调整经营租赁的处理,同时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请问在将B公司单体报表调整为CAS准则下时是否需要同步调整由该租赁事项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分析:

A公司编制合并报表时,虽然B公司单体需要将经营租赁事项按照国内准则调整为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但此时,B公司遵守的仍然是X国的税法,因此应交企业所得税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的计算仍然是按照租赁期均匀税前扣除。因此是存在税会差异的,所以经调整的B公司单体报表以及A合并层面上都应该确认该租赁事项导致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请教陈版,上述分析的理解是否正确?

chenyiwei    2024-2-21 10:48:41

基本赞同主帖中的理解。本案例中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计税基础应依据X国税法的规定确定。

17、充电站运营合作协议账务处理

rickymost    2024-2-19 18:58:19

陈老师,您好!         A公司为国有企业,B公司为民营企业。A公司与B公司签订充电站运营合作协议:      A公司负责在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场地内规划并提供出足够多的专用停车位、充电桩配套设施建设用地;乙方负责充电设施、配套箱变及电力设施设备等的建设。

充电站充电服务费(扣除运营成本后)甲乙方分成比例为:6:4。运营成本包括但不限于电价、场地维护费用、系统维护费用、维修改造费用等充电站日常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

请教陈老师:

1A公司将运营成本计入营业成本,分成支付给B公司的成本也计入营业成本,该项账务处理是否正确,是否应按净额法?

2A公司收取的充电费与支付给电厂的电费是否应按净额列示?

3、对于A公司提供的场地是否应该转入其他非流动资产,对合作产生的收益是否计入投资收益?

4A公司每年根据全责发生制预估分成成本,但是实际核算时可能存在因B公司不予认可部分维保费用,导致这块费用计入自有成本,而影响分成,那账上还是按预估的这块进行入账,待实际结算再进行调整分成成本还是跨期等实际结算再确认分成成本呢?

谢谢陈老师。

chenyiwei    2024-2-21 10:47:00

要考虑该项目是否由B公司主导运营,A公司是否实质上仅出租场地和提供办理资质的便利。如果是,则B公司应采用总额法确认全部收入和成本(包括将给A公司的分成款视同租金计入营业成本)。由于提供充电服务需对外购的电力进行变压等加工处理,故对于外购电力部分可按总额法确认收入和成本。

B公司将所建设的充电设施、配套箱变及电力设施设备等确认为长期待摊费用,在合作期限内摊销,摊销额计入营业成本。

与之相对应,A公司按出租场地进行会计处理,取得的分成款确认为租金收入。

18、关于租赁准则及收入准则的适用问题

Bayern29    2024-2-19 22:51:34

求助陈版主,实务中A公司与B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约定合同为1年期融资租赁合同,A公司提供B公司货物C,月租金为6W,未约定利息,租赁期结束后货物CB公司所有,租赁期毁损风险由B公司承担,请问这种情况下A公司可以在货物移交给B公司时一次性确认全部收入吗?

chenyiwei    2024-2-21 10:33:16

这种情况可以考虑是否就作为分期收款销售业务处理。如是,可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租赁(2018年修订)》第四十二条规定处理。

19、请教陈版主,2023年执行新保险合同准则后融资性担保公司报表披露问题

sarahruihan    2024-2-20 09:26:51

《众环研究2020》解答过----融资性担保公司利润表中的已赚保费项目应按照保费收入扣除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后的金额列报。结论依据为《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第 512~513 页规定:“担你公司应当执行保险公司利润表格式和附注规定,如有特别需要,可以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必要调整和补充

2023年报表格式已赚保费按《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23年度保险公司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2237号)等相关规定,已赚保费为未执行新保险合同准则的企业专用。

请教陈版,按照2023年报表格式披露,担保公司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4》属于未执行新保险合同准则企业,继续填列已赚保费?还是应调整为营业收入更为恰当?感谢赐教!

chenyiwei    2024-2-21 10:31:31

2023年度,新保险合同准则仅适用于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故担保公司在2023年度尚未受到新保险合同准则影响。可继续沿用此前的列报方式。

20、【转】政府补助相关问题

eanaiwalker    2024-2-17 10:47:31

本帖最后由eanaiwalker 2024-2-17 21:12 编辑

原文链接:

https://bbs.esnai.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5484212&extra=page%3D1%26filter%3Dtypeid%26typeid%3D249

观点



chenyiwei    2024-2-21 10:25:12

如果日后通过AB公司之间的协议,B公司可将其与政府签订的搬迁补偿协议中约定应由B公司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均转移给A公司,相当于B作为A的代理人与政府协商搬迁补偿事宜,B自身不从中获利或者承担损失,则A对该事项应参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3号》之“3-10 搬迁补偿事项的会计处理所述原则处理:

对于企业收到的不满足专项应付款确认条件('因公共利益进行搬迁'以及'政府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一般情况下认为,在满足市场化原则、补偿价格公允的前提下,该款项实质上是政府为取得土地使用权等资产向企业支付的交易对价。对于实践中存在的各类搬迁补偿名目,企业通常应当将其整体作为资产处置对价进行会计处理,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搬迁补偿款存在政府补助成分(如提前搬迁奖励款等附带额外政策条件和使用条件的奖励),且政府补助与资产处置部分能够明确区分,则对于政府补助部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补助准则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为履行上述资产处置交易而发生的房屋及其他附属物拆除损失、搬迁费用、停产停业期间支付的职工薪酬等费用,如果预计能够通过未来资产处置对价予以补偿的,企业可以按照流动性将其暂时计入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在处置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入损益,否则应当在相关费用发生时计入损益。

21、求助陈版,浮动等待期的确定~~

liugaige    2024-2-18 11:54:26

本帖最后由 liugaige 2024-2-18 14:43 编辑

请教陈版:

某公司现制定的股权激励方案关于服务期的约定如下:

基础服务期为6年,同时会根据个人业绩表现及司龄进行调整,每半年考核一次;

1)如果考核等级高则可相应缩短服务期限,考核等级低则要相应增加服务期限;

2)如果司龄超过12个月,超过月份可用于抵减服务期限,最长抵减月份为12个月;

3)浮动调整后的服务期最低为4年。

问题:

1)对于这种浮动服务期的情形,服务期限如何确定?是否根据每年的两次考核结果调整服务期,同时对员工之后的表现和司龄进行预估调整?

2)对于考核评级低的情形将相应延长服务期限,因签署协议时员工知悉该情形,且不属于对股权激励方案的修改,是否仍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股权激励费用进行调整,并不构成对可行权条件的不利修改?

另:在等待期内公司向所有股东分红(包括持股平台),但持股平台员工离职时,分红不撤销,是否影响可行权日的判断?

盼复~~

@chenyiwei

chenyiwei    2024-2-21 10:14:19

本案例同时涉及业绩条件和服务期限条件,且两类条件互相影响。理论上,应针对每个激励对象的具体情况和公司的考核政策(每个等级的比例、各激励对象以往的考核等级等)对各考核对象在等待期内的业绩考核等级进行合理估计,并结合各考核对象的司龄,据此合理估计每个考核对象的等待期。如果不能合理估计的,则基于谨慎原则,先按照最短等待期(如4年)予以暂估。后续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会计估计变更。

对于考核评级低的情形将相应延长服务期限,因签署协议时员工知悉该情形,且不属于对股权激励方案的修改,则仍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股权激励费用进行调整,并不构成对可行权条件的不利修改。

在等待期内公司向所有股东分红(包括持股平台),但持股平台员工离职时,分红不撤销,不影响可行权日的判断。但影响回购义务(如有)的确认和计量。

22、对股东每股净资产的补偿

桂红艳   2024-2-18 18:50:06

请教各位老师:背景:原股东最初以

10/

购入公司股份,三年后按照被投资单位的承诺,补足此时的公司每股净资产5元与购买时的每股净资产10元的差额,即5/股给予补偿。

问题:股东单位收到该补偿款的账务处理?

chenyiwei    2024-2-21 10:06:46

请说明具体背景?补偿是由被收购方的原股东给予的,还是由其他方给予的?补偿款是否来源于收购方的关联方?

另外,补偿款是支付给收购方,还是支付给标的企业?

23、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增值

白菜不白   2024-2-18 19:45:07

陈版及各位朋友,请教个问题:

甲公司账面有一个长投,是对乙公司的投资,按照权益法核算。A公司非同一控制下收购甲公司,该长投评估增值了100万,在建公允备查簿时,怎么做分录?和固定资产评估增值有什么区别呢?

白菜不白   2024-2-18 22:19:03

大家帮忙看看是不是这么处理?

乙公司也应建立公允备查簿,甲公司根据公允调整后的乙公司数据,然后再按照权益法确认相应的投资收益等。

chenyiwei    2024-2-21 10:05:06

2楼的意见总体上是合理的。

在实务中,如果按2楼的做法不切实可行的(例如A公司无法要求乙公司以购买日为基准日进行PPA评估),则可以参照原先2006版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指南中的下列规定,考虑能否接受不按购买日公允价值对乙公司的折旧、摊销、成本结转等进行调整:

2.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按照被投资单位的账面净损益与持股比例计算确认投资损益,但应当在附注中说明这一事实及其原因。

1)无法可靠确定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

2)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较小;

3)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对被投资单位净损益进行调整。

24、是否需要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一云   2024-2-18 21:50:05

A公司成立5年了,一直未实缴注册资本。历经数次股权变更,20231031日,原股东将全部股权(注册资本300万元)0元转让给BC股东,转让时A公司净资产为30万元,实收资本0元。BC股东于20231120日实缴注册资本300万元。

------------请问:BC股东在新公司担任董事,此次实缴出资,是否涉及股份支付呢?

一云

chenyiwei    2024-2-21 10:00:20

因为BC合计占A公司的100%股权,实缴后股权比例未发生变动;且此次属于对原认缴出资的实缴,不具有为了获取员工或其他方的服务而予以补偿或激励的性质,故不属于股份支付。

25、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白菜不白   2024-2-18 22:07:17

陈版及各位朋友请教个问题:

甲公司收购A公司100%的股权,A公司主要资产是一个长投(B公司的),B公司是实体公司,甲公司收购A公司的目是为了取得B公司股权。我的问题是:甲公司收购A公司,算是购买资产(毕竟A公司的集中度比较高),还是购买公司(毕竟收购A公司的目的是为了取得B公司控制权)?

如果是购买公司,和直接收购B公司股权相比,在甲公司合并报表层面的会计处理是否相同?

chenyiwei    2024-2-21 09:46:04

应当穿透到底层资产来分析。如果BA的子公司,则应分析B是否构成业务;如果AB无控制权但有重大影响,则应注意区分联营企业是否构成业务。

如果A控制B,而B构成业务的,则仍属于企业合并。

如果AB无控制权但有重大影响,则根据《2017年会计监管协调会——具体会计问题监管口径》:被购买方仅持有一项对联营公司投资时,是否构成业务,需要判断其所持有的联营公司本身是否构成业务。如果联营公司本身只持有现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等,并不构成业务,则被购买方持有的相应长期股权投资也不构成业务;如果联营公司本身构成业务,则被购买方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也构成业务。也即,被购买方主要资产为联营公司股权时,对其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应穿透至联营公司层面确定。

26、祝陈版主龙年身体安康,心想事成。

cfshichunsheng     2024-2-9 18:30:15

祝陈版主龙年身体安康,心想事成。

chenyiwei    2024-2-18 02:23:28

谢谢!也祝各位网友新年快乐!龙行大运!

mlccpa    2024-2-20 16:54:46

祝陈版主,龙年大吉,龙年行大运

{:loveliness:}{:loveliness:}

mlccpa   2024-2-20 16:56:29

祝陈版主,年年有余,岁岁吉祥

{:1_315:}{:1_315:}

27、求助陈版主,关于商誉问题

zhilonggong     2024-2-7 16:14:11

现实业务中遇到难题,需要求助陈版主:

甲、乙公司发起设立丙公司,甲乙分别持有丙公司55%45%股权,甲公司控制丙公司。丙公司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方式控股丁公司,持有其80%股权,丙公司合并报表层面形成1亿元商誉,丙公司除持有丁公司股权外,无其他资产。甲公司合并报表层面列示1亿元商誉。

现甲、乙公司将丙公司清算注销,丙公司将持有的丁公司股权按照55:45分配给甲、乙两公司,甲公司直接控制丁公司。

请教:

1.在不考虑商誉减值的情况下,甲公司合并报表层面1亿元商誉是否受丙公司注销影响,需要调整?

2.以下逻辑是否合理:将丙公司清算注销事项看做是甲公司自丙公司处受让丁公司股权,甲公司获取丁公司控制权,重新计算商誉。

chenyiwei    2024-2-18 02:36:01

1、在丙公司注销前后,甲公司对丁公司的控制关系并无变化,而该商誉是甲公司合并报表层面归属于丁公司的资产。因此甲公司合并报表层面所反映的对丁公司的商誉金额也不应进行调整,应保持原金额不变。

2、不应这样理解。虽然丙公司作为法人不存在,但甲对丁的控制关系并未改变,不存在先丧失控制权再重新取得控制权的过程,因此商誉不能重新计算。

zhilonggong    2024-2-20 13:32:40

感谢陈版主指点

28、资产补偿合并层面处理

周庆123    2024-2-5 11:59:01

背景:2021年,A公司参与B公司定增后,A持有B公司51%的股权,定增协议中规定,如后续B公司的房地产项目建设成本超过约定的金额,原控股股东将以现金补偿至B公司。2023年通过测算发现原股东需补偿现金4亿元至B公司,同时,对存货进行减值测算,经测算,存货假设也减值4亿元。

问题:1B公司的单体层面收到的现金,借:银行存款4亿元;贷:资本公积-溢价4亿元;2、补偿事项是否为或有事项,A公司并B公司,合并层面的处理为,借:资本公积-溢价  4亿元;贷:公允价值变动 4亿元;借:少数损益 4亿元*49%),贷:少数股东权益(4亿元*49%),并对其三步法权益核算,其中资本公积-溢价4亿元剔除。这样合并层面资本公积-溢价抵消干净,同时,本次补偿和减值不影响合并层面的利润总额及少数股东损益及少数股东权益。

想问下陈版主,这样的处理是否合适,谢谢

chenyiwei    2024-2-18 03:39:47

1B公司个别报表层面收到原股东补偿款,应贷记资本公积。

2、在A公司合并报表层面,应参照或有对价的处理原则,将B公司所收到的补偿款按比例(51%)归属于本企业的部分确认为或有对价损益(不可直接抵减B公司针对存货计提的跌价损失),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部分直接增加少数股东权益,而不是先增加少数股东损益再转入少数股东权益。

周庆123   2024-2-20 11:14:48

陈版主,这样会导致资产减值影响利润总额大于或有对价51%确认的收益,由于公司是国企,对利润总额进行考核,按照您的处理则会对利润总额带来负面影响,逻辑上本次资产补偿和资产减值整体应该不会对利润总额有影响的。请陈版主再解释下,谢谢!

chenyiwei    2024-2-21 11:27

主体不同。存货减值的主体是B公司自身;补偿交易是发生于新老股东之间,与B公司实质上无关。

29、同一集团内的股权划转的处理

sunny_zzz     2024-2-5 19:15:32

集团甲公司,有两个全资子公司AB,子公司B持有C公司100%股权,

现集团为了调整结构,将C公司的股权由B公司无偿划转给A公司。(划转时甲公司对B公司长投2000万,甲公司对A公司长投500万;B公司对C公司长投1000万;B公司账面净资产为实收资本2000万,未分配利润400万;C公司账面净资产为实收资本1000万、未分配利润-3200万;):

请问:1、甲公司以及AB公司的账务处理是怎么样的?

2C公司账面净资产为负数,A公司是否不用确认长投了?

3、甲公司是否需做按BC的原投资成本,借记长期股权投资——A”1000万,贷记长期股权投资——B”1000万?为什么要做这个分录呢?

chenyiwei    2024-2-18 03:19:44

12、由于C公司净资产为负数,因此在划转前,B应对C的长投进行减值测试,计入资产减值损失,然后以计提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从B划出,B借记权益科目,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贷记长期股权投资;A作为对C公司的同一控制下合并处理,由于C净资产为负数,故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为零。

3、甲公司需做按BC的长投账面价值(计提减值准备后),借记长期股权投资——A”,贷记长期股权投资——B”,相当于甲公司以C公司股权的方式部分收回其对B的投资,再将该项股权投入A

sunny_zzz    2024-2-18 19:55:57

@chenyiwei 陈老师,麻烦请指教。

sunny_zzz   2024-2-20 11:10:44

谢谢陈老师@chenyiwei

30、第三方支付平台收款手续费归集问题

wx_5ecfdca890d3     2023-11-26 16:41:24

求助陈版主:

在线上 B2C 合作模式下,公司借助其平台向终端消费者销售产品,并定期通过结 算单等形式对账、结账。公司通常与上述平台约定一定资金结算周期,并通过第三方电 子商务平台的自有交易收款平台(shopify paymengt)或 Paypal、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结算。

第三方支付平台一般会收取两道手续费,收款手续费和提现手续费,收款手续费一般按照交易量百分比收取,请问在第三方支付平台符合货币资金定义的情况下,可否将收款手续费归集至销售费用,将提现手续费归集至财务费用?还是全部都应归集至财务费用(目前查到的上市公司的附注基本全部在财务费用),但是分析公司的边际贡献时应该另外考虑收款手续费?

盼回复

chenyiwei     2023-11-29 15:31:41

手续费的目的是完成货款结算过程,即使是按照交易金额一定比例计算的收款手续费,也不属于新收入准则下所指的合同取得成本,因此不建议列入销售费用,建议一并列入财务费用。在财务分析中,如果这两项手续费影响程度较大的,则应分拆出来单独分析。

00cutefox    2024-2-20 10:48:55

借楼请教下版主,因为流量分成提现到银行账户有结算周期,在抖音账户提现到公司银行账户前,这部分在抖音账户里体现的流量分成款,如果在账面列示?我们以前没有区分,和第三方支付平台代收款一起,都列示在其他货币资金,审计事务所认为是合同资产?

chenyiwei    2024-2-21 11:29

合同资产对应于尚未履行完毕的剩余履约义务或者保证性质保义务。如果已没有此类业务的,则不作为合同资产。

31、非同一控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增值

白菜不白    2024-2-4 16:42:09

陈版及各位朋友,请教个问题:

甲公司账面有一个长投,是对乙公司的投资,按照权益法核算。A公司非同一控制下收购甲公司,该长投评估增值了100万,在建公允备查簿时,怎么做分录?和固定资产评估增值有什么区别呢?

chenyiwei    2024-2-18 03:55:17

理论上,在A公司合并报表层面,相当于新取得了一项对联营企业(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规定的权益法核算原则,通过资产评估或者其他适当方法确定乙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后续以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乙公司的损益进行调整,以调整后的报表进行权益法核算。

如果上述做法不切实可行的,则可以基于重要性原则,仅针对少数评估增值较大的资产项目重新确定购买日公允价值,其他增值较小的资产仍延续甲公司账面的处理方式。

白菜不白   2024-2-20 09:56:49

谢谢陈版

白菜不白   2024-2-20 10:00:21

谢谢陈版,明白了

{:1_388:}

32、求助陈版主,大股东承担回购义务的会计处理

liuweisheng     2023-9-22 21:09:19

A控制BC为资本方入股B,约定B三年内无法上市A公司有义务按照本金加利息回购C的入股款。A公司如何进行会计处理。谢谢版主解惑。

chenyiwei     2023-9-26 16:54:19

参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3号》之“3-5 对少数股权远期收购义务的会计处理

这种情况一般认为少数股东权益实质上仍存在,回购权只是保护性条款。在此情况下:

1、母公司个别报表层面:应就授予C的卖出期权确认一项衍生金融负债;

2、母公司合并报表层面:除了正常确认少数股东权益以外,还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金融工具列报》第十一条规定,确认与回购自身权益工具的合同义务相关的金融负债,金额为本金+累计利息,对应冲减合并报表中的归母资本公积。

godlikedonkey    2024-2-19 17:14:27

陈版,按会计类3号,该类业务少数股东有普通股权力的。

请教下,确认一笔金融负债同时冲减资本公积的原因是啥(主要是当期归母净资产会突然变少,很奇怪)

chenyiwei    2024-2-21 11:31

因为合并报表中需同时确认少数股权和回购义务负债,而总资产又不能动,那就只能减少归母权益了。

33、重要组成部分的判断

koodhao    2024-2-15 20:04:24

本帖最后由 koodhao 2024-2-15 20:11 编辑

请教陈版:在集团重要组成部分的判断时,合并报表采用的是审前报表,请问作为基准的合并报表,需不需要考虑将集团内部往来以及交易进行抵消,假如有一家公司,大部分收入和采购均来源于集团内部交易:1、集团报表以及子公司报表均按照抵消之前的数据,子公司应该列入重要组成部分,貌似不合理,大量的内部交易也会将真正对外交易的重要子公司占比稀释,从而影响重要组成部分的判断;2、集团报表按照抵消后的报表数据,那么子公司的报表是不是也应该将内部交易和往来予以剔除?但是实务中,在执行审计程序之前,要将内部往来及交易在每个子公司单家报表剔除,工作量非常大,是否有必要?

chenyiwei    2024-2-18 02:29:27

1、原则上应需要考虑集团内部往来和内部交易的抵销,以抵销后的子公司数据确定子公司是否属于重要组成部分,以真正反映对集团对外交易所形成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程度。

2、鉴于对合并抵销过程的审核也是集团项目组的一项重要工作,故对于主要为集团内部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组成部分,如果规模较大的,也应列作重要组成部分,但对其关注点主要是基于对集团内部交易和内部往来抵销准确性的影响角度考虑。

chao_hl    2024-2-19 15:14:01

本帖最后由 chao_hl 2024-2-19 15:17 编辑

我们的做法:

1、按抵消后,但先只抵个大数及主要项目,甚至在客户提供不了大数时审计人员毛估估个大数;

2、对内部交易多的子公司,需了解客户这样安排的实质目的,并记录于专门底稿,待最后复核抵消后报表整体时再确认这样安排的合理性。

总之,审计不是具体的一针一线绣花,是站在远处看那花是不是凑合还行、有没有可能误导远看的人?——都不用考虑真正了解内幕的人会怎么看。

carolinecao    2024-2-19 15:32:23

回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合并财务报表(2014-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合并财务报表是反映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企业集团应当被视为一个会计主体。

针对您的问题:

1. 在判断一个子公司是否构成集团的重要组成部分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合并财务报表(2014-第三章 合并程序-第二十六条,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因此,在合并财务报表的基础上考虑子公司是否为重要组成部分时,应基于抵消内部交易后的数据。这是因为合并报表需要反映集团对外部交易的整体影响,而非仅仅是集团内部的交易活动。

2. 在具体实务中,确实存在将集团内部交易和往来在每个子公司单家报表中剔除所需投入的工作量较大的情形。然而,这个剔除工作是必要的,以确保合并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可理解性。不过,在初步审计阶段,可以通过对集团内部交易量和交易性质的理解来进行初步的估计和判断,哪些子公司可能由于内部交易的存在而对集团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进一步的详细剔除工作可以在审计程序的后续阶段根据实际情况以及对集团内部交易和往来影响程度的评估来决定是否执行。

来源:会问牛牛

链接:https://, 专业会计行业问答, 就用会问牛牛

34、关于最终控制方为自然人的企业合并是否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讨论

爱吃德芙巧克力    2024-1-22 01:38:38

本人认为,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是中国境内的企业,不包括自然人。在判断是否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时,关键的最终控制方应该指的是企业,不包括自然人,因为长期股权投资准则里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下,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入账价值是以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的,既然是要以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的口径来确定,合并财务报表只是企业集团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来编制的,个人不存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事项。所以在判断是否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时,最终控制方只能是企业,不包括自然人。

吧啦    2024-1-24 19:21:18

最终控制方既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自然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企业合并(2006)的相关规定,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不是暂时性的,所以控制方可以是任何实体,包括自然人或法人。因此,自然人也可以成为企业的最终控制方。

chenyiwei    2024-2-21 11:39

赞同本楼意见。

爱吃德芙巧克力    2024-2-12 17:39:00

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是企业,不包括自然人。实体指的是经济实体,不包括自然人。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在合并前后,最终控制方都要编制合并报表,被合并方是纳入合并范围的,合并报表准则只适用于企业。判断合并类型时的最终控制方,和民营企业的终极控制方有区别,不能混淆。

reversal    2024-2-19 00:16:08

那同一机关下不同公司间依zf文件划拨也统统不属于同一控制下合并了,zf机关也同样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

35、请教陈版主,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并购,商誉问题和过渡期损益。

桂圆八宝    2024-2-5 15:43:19

1、股东B拿子公司股权对C公司注资。股东B请了评估机构,出了评估报告,采用收益法2.3亿,资产基础法2亿,账面价值1.2亿。C公司也请了评估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2.1亿,最后投资成本采用收益法2.3亿元。请问这个是否有商誉产生?

2、评估基准日2022.12.31,购买日2023.11.1,这期间产生的损益如何处理?

桂圆八宝    2024-2-6 09:08:28

自己顶一个

595699395     2024-2-7 09:01:40

如果如果B能够获得对C的控制,并且CB的全资子公司,那么B以子公司对C增资并获得控制,属于以股换股,商誉与一般合并计算程序无异。过渡期损益要看协议约定由谁享有,如果是由B享有,那么无需额外处理。

chenyiwei    2024-2-18 03:34:46

1、对于C而言,如果通过该交易取得对子公司的控制权,且属于非同一控制下合并(C与股东B并非处于同一控制下),则对C将有商誉产生。

2、在CB的合并构成非同一控制下合并的前提下,B的财务数据需在购买日后才纳入C的合并报表,即过渡期损益不会直接体现在C的合并利润表中。过渡期损益归属的约定只是影响C在购买日取得的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最终影响合并商誉初始计量。

桂圆八宝   2024-2-18 11:58:13

B不能控制C,过渡期规定按变更后股比享有。这样如何处理?

36、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19002511490     2024-2-3 15:04:48

陈版您好,遇到一个上市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202210月一次性授予,分3期解禁,分别为202210月、202310月和202410月,2023年进行了以资本公司每10股转增5股,并分配了可撤回的现金股利,想问下2023年年底计算股份支付费用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是按照(20231231日的收盘价-授予日价格)*股份数,还是(20231231日的收盘价-授予日价格除权转换后的价格)*(原始授予数量+转增股份数)来计算?

chenyiwei    2024-2-18 04:15:24

如果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行权价格按比例调整;在分配现金股利后,根据每股现金股利相应减少行权价格,则这两个事项并不影响股份支付费用的确认和计量。在此情况下,应按照(20231231日的收盘价-授予日价格除权转换后的价格)*(原始授予数量+转增股份数)来计算2023年年底计算股份支付费用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7、关于借款费用资本化问题

wx_5d67dd711301     2024-2-3 17:01:20

A项目于 2007 年立项,20086月开工,分BC两部分。20108月完成BC部分主体结构封顶工程。201811月与银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贷款仅限用于A项目,按工程进度逐步使用贷款。

由于使用功能调整等原因导致C部分完成主体结构施工后一直处于停工状态,2019B工程进行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BC两部分的合同都是以一个整体签订的,2019年企业预结转了B部分的固定资产(其中:施工类合同按建筑面积分摊,设备等其他费用按实际或一定比例分摊)。

请问:C部分的借款费用能否资本化?如果可以资本化,BC的借款费用应该按什么来分摊?

chenyiwei    2024-2-18 04:12:28

由于“201811月与银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贷款仅限用于A项目,但C部分一直处于停工状态,2019B工程进行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因此最多只能以取得贷款后至B部分预转固之日期间内B部分实际发生的工程支出为基础,乘以该笔专门借款的利率确定该期间内可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且不超过该期间内该笔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总额。超出部分的利息予以费用化处理。在该期间以外的期间内发生的利息支出也应当全部费用化。

38、子公司将固定资产无偿划入母公司

圣媛    2024-2-4 16:25:13

请问下,全资子公司无偿划入集团公司(母公司)一台汽车,账面价值10万元,一、母公司入账:借:固定资产,贷:资本公积-无偿拨入资产?二、子公司入账,把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转入固定资产清理后,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贷:固定资产清理

chenyiwei    2024-2-18 03:57:07

母公司从子公司无偿划入资产时,母公司应按该资产在子公司的原账面价值入账,同时贷记对该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相当于部分收回对该子公司的投资,而不能贷记母公司自身的资本公积或者其他权益类科目。

子公司按照该项划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39、会计估计

傻傻的飞鸟    2024-2-4 17:41:34

请教大家,权益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估计与投资单位不一致,在进行损益调整时是否需要按投资单位的会计估计进行调整。因为购买股权时,存在固定资产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情况,投资单位与被投资单位残值率和折旧年限不一致,现需要将净利润进行调整,调整时采用投资单位还是被投资单位的会计估计。准则只强调了会计政策不一致需调整。谢谢大家。

chenyiwei    2024-2-18 03:49:28

理论上,在合并报表和权益法核算中,都只是要求统一会计政策,而不要求统一会计估计。如果母子公司(或者投资方与被投资方)所处行业不同,资产类型和使用方式不同,则其采用不同的与固定资产折旧相关的会计估计是合理的,强行统一反而不合理。

如果被投资方的会计估计明显不符合其实际情况,或者与行业惯例存在重大差异,则应考虑是否需对其报表进行差错更正,以更正后的报表为依据纳入合并或者进行权益法核算。

40、请教陈版,委托代销能否扣除佣金后确认净额确认收入

SS林木     2024-2-4 18:14:42

陈版您好,请教下,公司存在委托代销业务,需按成交额支付佣金,由于各种原因,对方无法开具费用票,若进费用存在无票不规范问题,能否有比较好理由可以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确认销售收入,如合同条款增加某些描述,谢谢您

chenyiwei    2024-2-18 03:46:14

从会计技术角度,如果确认本企业是主要责任人,则本企业应以最终客户支付或应付的价款计量收入,同时将支付给代销商的佣金确认为销售费用。

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确认销售收入难度较大,除非是此类手续费金额不重大,基于重要性原则予以接受(但即使金额较小,鉴于此类事项较为敏感和风险较高,审计中仍需关注)。如果是IPO前的财务规范,还是建议尽可能通过规范的途径获得手续费和佣金的发票进行税前扣除。

41、同控下企业合并并表相关问题

17827406912     2024-2-5 18:01:53

想问下陈老师!同控下,出售方将100%控股的子公司B卖给购买方,股权转让协议的签订日期是3月底,工商变更也是3月底,股权协议中的定价是221231日的净资产价值,约定231-3月的利润是归购买方所有,这种情况下卖方需要合并子公司B1-3月的报表数据吗!

方案一:合并。卖方合并子公司1-3月的利润表数据,然后将子公司B1-3月的利润金额一笔调整至其他应付款里

方案二:不合并。卖方不合并子公司B1-3月利润表

我们目前有以上两个方案,不确定哪个更合适

chenyiwei    2024-2-18 03:27:27

虽然约定“231-3月的利润是归购买方所有,但卖方直到20233月底才丧失对子公司的控制权,故需合并到处置日。但主帖中的方案一也是有问题的。正确做法应当是:该标的公司在过渡期内的损益仍正常纳入卖方合并报表,相应调整卖方的权益(而不是计入其他应付款)和该子公司的净资产在合并报表层面的账面价值。在处置日,由于以同样的价格处置了较基准日更多(或更少)的净资产,故与基准日相比,相应减少(或增加)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损益。

42、同控下企业留存收益恢复相关问题

17827406912     2024-2-5 18:05:46

陈老师想请教一下!!同控合并下,购买方合并子公司B,但子公司B亏损,资本公积转入留存收益,是做账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吗?会导致报表增加一个资本公积的余额,这样做合理吗?

chenyiwei    2024-2-18 03:23:20

可以这样理解。当被合并方的合并日留存收益为负数时,恢复留存收益的结果是使得合并报表层面的归母留存收益减少,同时资本公积增加。

理论上,如果收购的股权比例为100%,且均从最终控制方控制范围内收购,则在最终合并结果中,是将被合并方的实收资本转入资本公积,再将被收购方的留存收益余额(无论正负)并入合并报表的未分配利润。

43、增发股票的手续费,如何在权益变动表中披露

vheiyudh     2024-2-5 20:44:39

增发股票的手续费,应冲减资本公积。在股东权益变动表中,这笔费用,应该填在哪里?

chenyiwei    2024-2-18 03:12:19

可以直接抵减发行股票(股东投入资本)增加的资本公积净额。

44、请教陈版主,会计准则16号解释经营租赁及融资租赁直租方式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相关问题

genusdms     2024-2-6 01:24:03

请教陈版主:我对关于16号解释理解还不是很到位,请陈版主指导。

以下是企业目前的现状:

1、办公楼经营性租赁,21年起租,租期5年,不含税月租金20万元,合同约定按月支付租金并开具发票,在21年时确认了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按期计提使用权资产折旧及财务费用,期间未确认递延所得税也未做纳税调整。请问:可否理解为计税基础为每期租金,按照折旧+利息-租金 差额进行纳税调整,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还是按照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余额分别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及递延所得税资产,计税基础为0,然后逐期转回?

2、融资租赁直租方式购置设备,21年起租,租期3年,3笔合同金额合计4亿元,也是按月支付租金及利息,由于留购价是100元,公司确认合同到期后,可以获得所有权,故按自有固定资产进行管理,根据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如果长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其折旧应按会计折旧年限计算扣除,税法另有规定除外。即会计的折旧金额小于税法折旧金额,按会计折旧金额计算扣除。我公司融资租赁资产折旧年限(12年)长于税法规定年限(4年),适用本条款。同理按期计提使用权资产折旧以及按照合同约定逐月支付本金并支付利息,期间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也未做纳税调整。因为是租赁公司为集团内部企业,无其他成本费用。请问:调整时,可否理解为使用权资产财税处理一致,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不做纳税调整,而直接按未确认融资费用余额进行确认,此处计税基础为每月租赁付款额? 还是要严格按照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余额分别确认,计税基数为零?显然使用权资产在合同到期后,折旧未计提完,此处差异较大。如果按后一种方式,企业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较大,若追溯调整,对企业净利润影响也较大。恳请陈版主百忙之中给予帮助,顺祝陈版主新年快乐!谢谢!

qdzhengyang     2024-2-7 11:03:11

问题一回复:应根据16号解释及对应的案例,分别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按期转回。报表列示时根据相关规定判断是否可以以净额列示。    问题二回复:融资租赁税法口径类似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可税前扣除,租赁负债利息费用参考借款费用也可以税前扣除,对应租赁负债计税基础也不为0,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税金额也不等于租赁负债账面价值,等于利息费用金额。

chenyiwei    2024-2-18 03:11:29

问题一赞同2楼意见。

对于问题二(融资租赁直租),应注意了解该项固定资产和租赁负债的计税基础是如何确定的,是参照会计口径以折现值作为初始计税基础,还是直接以应付租金总额(不折现)作为计税基础。如果是前者,则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一致,不存在特殊的纳税调整事项,会计上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一致,也就无需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如果是后者,则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分别小于其计税基础,此时会针对使用权资产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针对租赁负债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恰好与经营租赁的情况相反),此时根据解释16号第一条规定,也应分别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后续在资产使用寿命内逐步转回。

45、请教陈版和各位大侠,应收款项融资的减值是否属于公允价值变动

zxxiao2007     2024-2-6 11:29:13

案例1、来源于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年第11期:相关内容:一般情况下,商业汇票期限短,到期兑付金额确定,因此认为其公允价值变动均是由信用减值损失导致的,故本案例中10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的公允价值为95万元,应确认公允价值变动5万元,而这5万元公允价值变动均是由发生信用减值损失而导致的,最终都确认在“信用减值损失”中,公允价值变动和预期信用损失准备计提对其他综合收益的合计影响金额则为零(因为除了信用减值损失外,并无其他导致商业汇票公允价值变动的因素)。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第一步,确认公允价值变动:

借:其他综合收益——公允价值变动 5万元

贷:应收款项融资——公允价值变动   5万元

第二步,确认信用损失准备:

借:信用减值损失 5万元

贷:其他综合收益——信用减值准备 5万元

案例222号准则:【例 37】甲公司于 2×17 12 15 日购入一项公允价值为 1 000万元的债务工具,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工具合同期限为 10 年,年利率为 5%,本例假定实际利率也为 5%。初始确认时,甲公司已经确定其不属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 的金融资产。

2×17 12 31 日,由于市场利率变动,该债务工具的公允价值跌至 950 万元。甲公司认为,该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无显著增加,应按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损失准备金额为 30 万元。为简化起见,本例不考虑利息。

2×18 1 1 日,甲公司决定以当日的公允价值 950 万元,出售该债务工具。甲公司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1. 购入该工具时:

借:其他债权投资——成本     10 000 000

贷:银行存款                  10 000 000

2. 2×17 12 31 日:

借:信用减值损失                                          300000

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500000

贷: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500 000

其他综合收益信用减值准备 300  000

甲公司在其 2×17 年年度财务报表中披露了该工具的累计减值 30 万元。

2、准则中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想请请教陈版和各位大侠:

两个案例是否矛盾?应收款项融资的公允价值是否包括信用减值,如果包括案例1的最终处理,减值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减少应收款项融资的账面价值

chenyiwei    2024-2-18 02:58:33

首先需要注意: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2号》之“2-10 金融资产管理业务模式中'出售'的判断标准如果一项金融资产对外'出售'但并未终止确认,意味着企业仍将通过收取该金融资产存续期内合同现金流量的方式实现经济利益,该种业务模式不满足'通过持有并出售金融资产产生整体回报'的情形。因此,金融资产管理业务模式中'出售',应当是满足会计终止确认条件下的金融资产出售行为。据此,在目前的实务中,商业承兑汇票和财务公司承兑汇票可被分类为应收款项融资的情况是很少见的。

其次,应收款项融资的明细科目设置较为特殊。没有单独针对应收款项融资设置的减值准备科目(无论是一级科目还是明细科目)。其账务处理,首先是根据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确定摊余成本;其次将摊余成本和期末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并调整其他综合收益;第三步是将预期信用损失计入损益并贷记其他综合收益,这样其他综合收益的净发生额仅代表由债务人信用风险以外的其他原因(如市场利率变动)对该项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影响。确认信用减值损失是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其他综合收益——信用减值损失,即这一步是不影响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的,因为前一步已将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调整为公允价值,所以后续不能再调整了。

应收款项融资的公允价值变动是多方面因素影响的结果,既包括金融市场上的利率等宏观参数,也包括债务人信用风险的影响,只不过对该类金融资产而言,因债务人信用风险因素对公允价值计量的影响需单列出来并体现在损益中,使得该类金融资产对持有人利润表的影响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相同。

46、求助陈版主,关于承债式收购

遗忘的记忆    2024-2-6 16:07:34

本帖最后由 遗忘的记忆 2024-2-6 21:18 编辑

A公司向B公司收购C公司,签订一份股权交易协议,协议约定A公司以1元价格向B公司收购其只有C公司51%的股权,同时收购方收购交易对手方应收标的公司的债权,该债权账面数为10000万左右,债权收购价格为5000万左右。

收购后A公司控制了C公司

收购后C公司的应付债务由应付原债权人B公司,变为应付收购方A公司,C公司要按账面10000万支付给收购方。

请教:1、该项交易合并成本如何确定(只算股权对价款作为合并成本,还是当作一揽子交易看待,债权对价+股权对价一起视为合并成本);

2、如果视作一揽子交易,5000+1=合并成本计入了长期股权投资,C公司应付A公司债务10000万合并层面如何抵消;

3、如果不视作一揽子交易,1元股权收购款计入长期股权投资,而债权,是按5000万债权收购款计入长期应收款还是按照实际应收C公司10000万计入长期应收款,

如(1)按照5000万计入长期应收款,A公司账面应收C公司5000万与C公司账面应付A公司10000万,合并层面如何抵消;

如(2)按照10000万计入长期应收款,个别报表支付的5000万与计入长期应收款的10000万的差额计入哪个科目?

麻烦陈版主有空解答,谢谢!

chenyiwei    2024-2-18 02:46:34

该事项应为一揽子交易。站在收购方A的合并报表层面,可以理解为:首先是C将该10000万元负债转为资本公积,然后A5000+1元的价格收购C51%股权(上述债转股形成的资本公积由A独享)。据此:

1、合并成本为5000+1元;

2、取得被购买方C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C公司原有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10000万元债务的公允价值。

虽然A可能会要求C后续向其偿还该10000万元,但因为已经成为合并报表中应抵销的内部交易,故在合并报表层面计算该一揽子交易中的合并成本和取得被收购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时,不单独考虑该项债权收购,而是与股权收购一并考虑。这里的重要考虑是对于该笔10000万元的负债,是按其公允价值(预计C有能力偿还的金额)纳入可辨认净资产计算,而不能直接加回其名义金额。

47、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抵消

hwy0318     2024-2-7 22:54:28

请教陈版主,针对单体报表,假设公司存在针对坏账准备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针对租赁负债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又存在针对使用权资产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个人理解是个别报表针对的是同一个纳税主体,并且公司未来将长期处于同一个税收征管单位管辖之下,这种情况下是符合准则规定的两个条件的,个别报表中应该当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相互抵消后按净额列示。

在合并报表层面,由于合并范围内多家公司是不同的纳税主体,并且接受不同的税收征管单位的管辖,所以在合并报表层面,合并范围内各家公司汇总上报后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是不能相互抵消的,例如A子公司个别报表抵消后的递延所得税资产100万,B子公司个别报表中抵消后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是80万,那个合并报表中递延所得税资产就是100万,递延所得税负债就是80万。

请教陈版主,我的上述两个理解是否正确?

chenyiwei   2024-2-18 02:31:11

你的理解基本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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