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看过来,为题主答疑! 1、理论上讲,法人与股东,是两个不同的“人”,既然是不同的人,基本原则就是各自独立,各玩各的,井水不犯河水。 同理,债权人,想来突破这一层“人格”或者把“人格混同”在一起,没那么简单。不太熟悉公司业务和执行业务的,不一定会操作。 2、只要股权没有冻结,哪怕公司被执行人金额已经有几个“小目标”,公司下面的股东,也可以正常流动、正常变更,毫无压力。 3、同理,公司上登记的法定代表人,一样的可以更换、调整、变更。但是,如果是案子进入执行阶段后,再变更,80%的概率,原来登记的法定代表人,依然无法逃脱被限制高消费的命运。 关于解除原法定代表人限制高消费,这个有一定的操作技巧,但是不一定是百发百中。 提示: 如果真的感觉公司要出问题了,要尽早做下一步打算。一般要掌握到,至少在“一审开庭前”,把股东、法定代表人等等,能处理的都处理了,记得要以“面对执行”的思维来处理,不然弄到后面,神仙可能也没得办法。 2024年2月23-24日 执行捡漏指南之参与分配实操技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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