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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元盗取富家灯盏,置床下,令人有子

 南山梵境 2024-02-24 发布于海南

这是《本草纲目》里面的一句话,很多人用来批评,你看中医多愚昧,把富人家灯笼偷来放在床底下,就能治疗不孕。

其实,这是一种文化或者习俗,代表古代人们的美好生活愿望。就如同我们过年拜年说恭喜发财一样,发财不发财可能与说这句拜年的话没啥关系,但是我们依然要说这种吉利的话。至于结婚的习俗和祝福,过年吃饺子,上元节吃元宵,清明节上坟,八月十五吃月饼,更多,不能说习俗文化是愚昧。

以科学来论证评判文化,这是强盗逻辑。

《本草》云:正月十五日灯盏令人有子,夫妇共于富家局会所盗之,勿令人知,安卧床下,当月有娠。在古代许多地区,这种元宵之灯有宜子功能的观念十分流行。

广东《南雄府志》:“元夕闹花灯,少年子弟鲜衣炫服,擎龙舞师。所到人家俱送酒肴银钱,取龙须线系小儿身上,云无疾病。又取龙灯内残炬照床下,云产贵子。”清徐坷《清稗类钞·时令类》载:“淮安有送子之俗,恒在元宵后,二月初二前。凡年老无子及成婚多年而未育者,戚友咸送以纸糊之小红灯。盖取麒麟送子之意也……受者则远逐门外,以所送之灯或砖悬于望子者之床中,并以酒筵款待送者。它日得子,则有重酬。”

《江津县志·风俗》“上元”条:“又有偷取人家檐灯送人者,谓可生子。”《南溪县志·礼俗下》:“十五日为上元节,亦曰灯节……或窃取九皇灯一盏,冠以红绞,两童荷之,前导金鼓仪从,送于艰嗣之家,谓之送红灯。”

中医承载的不仅是古代医学,还有古代习俗、养生、哲学、制度等许多文化。理解这一点,就会客观、理性、辨证地看待我们的古人和中医,而不是主观、偏激、片面地看待中医,或吹上天,或贬的一文不值,都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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