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南京“2·23”重大火灾等事故教训 就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吉安市消安委联合市安委办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 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勿心存侥幸! 电动自行车“上楼” 最高可处罚10000元 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规定,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等地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拒不改正的,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火灾防范刻不容缓! 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 防范高层火灾 结构复杂、人员密集 火灾荷载大 一旦着火 容易快速蔓延,导致火势难以控制 为了避免高层火灾 ⚠️不得占用、堵塞、 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务必做好“三清三关” 清走道、清阳台、清厨房 关火源、关电源、关气源 保障“生命通道”的畅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