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这些地方禁停电动车,最高罚1万!吉安发布通告!

 井冈雄鹰 2024-03-01 发布于江西

深刻汲取南京“2·23”重大火灾等事故教训

就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吉安市消安委联合市安委办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

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勿心存侥幸!

图片

电动自行车“上楼”

最高可处罚10000元


国家消防救援局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共接报电动自行车火灾2.1万起,相比2022年上升17.4%;其中80%的火灾是在充电时发生的,90%的起火致人伤亡案例发生在门厅、过道以及楼梯间。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规定,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等地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拒不改正的,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火灾防范刻不容缓!

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

⚠️禁止进楼入户停放、充电
⚠️禁止飞线充电
⚠️不盲目改装
⚠️加强日常自查自检

防范高层火灾

高层住宅体量庞大

结构复杂、人员密集

火灾荷载大

一旦着火

容易快速蔓延,导致火势难以控制

为了避免高层火灾

我们一定要做到以下几点
⚠️严禁在楼道、天井等公共区域堆放杂物
↓↓↓

图片

⚠️不得占用、堵塞、

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

图片

⚠️禁止电动自行车及电池进楼入户
↓↓↓

图片

⚠️严禁在住宅楼内的公共区域乱扔烟头
↓↓↓

图片


⚠️拒绝在阳台堆放杂物
更不要堆放易燃可燃物
↓↓↓

图片

再次提醒大家

务必做好“三清三关”

清走道、清阳台、清厨房

关火源、关电源、关气源

保障“生命通道”的畅通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