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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邦为恢复人口想出一奇招,天下女人恨之入骨,男人却啧啧称赞

 我的学校西亚斯 2024-03-01 发布于北京

前言

秦末汉初的时候,经历了秦朝末年秦二世的昏君暴政,又经历了秦朝灭亡之后楚汉争霸导致的天下大乱,此时民间百姓的生活已经严重民不聊生,生产耕作等事业也严重荒废了下来。

因此到了刘邦战胜了项羽建立了汉朝之后,到手的天下就是一个满目疮痍的烂摊子,急需统治者对百废待兴的民生进行复兴。

与此同时,对于汉朝的统治者来说,这样的状况也是他们不想看到的,因为好不容易才将偌大的国土打到手,然而到头来不仅不能获得生为统治者的好处,反而要处处被民生牵制,这是任何一个皇帝都不想看见的。

于是为了使国家富起来,刘邦在登基后为了鼓励百姓生育下达了一项政令,这条政令着实是有效果的,然而却让全天下的女子们都对它恨之入骨。

一、人口锐减

汉初的时候,经历了连年战争,原本相当富庶安定的天下已经变得残垣断壁、饿殍遍地,曾经经历了战国时期六国之战的相互征伐,到秦始皇统一六国的时候,全天下人口尚且有2500万左右,然而汉朝建立的时候,人口只有1500万左右了。

这消失的一千多万人口就是在秦朝末期的暴政以及战事不绝中成为了汉王朝能够建立起来的根基。

对于统治者来说,失去这一千万子民是一件比割肉放血还痛的事,并不是因为统治者心底仁慈,为死去的百姓们感到悲痛,而是因为失去了这一千万子民能够创造出来的价值。

在古代的时候,对于统治者来说,人口就等同于国家实力,国家不会因为人口多而承担不起来,只会因为人口少而逐渐羸弱走向灭亡。

这是因为古代的时候生产力发展相当落后,国家要想强大,一个是靠勇武的军队,另一个就是靠富强的国力,甚至这两点中只要占一点就能成为备受忌惮的力量。

比如汉末三国的时候,国家在战乱中绝对算不上富裕,甚至时不时还有天灾降临,然而军队实力强劲,因此周边夷狄也不敢来犯;又比如北宋的时候,尽管军事实力软弱,但是经济无比富强,靠金钱安抚夷狄也能和平百年。

然而汉初的情况就是这两样哪一点都不占,一是经过连年战争之后,汉朝的兵力已经非常疲倦了,士卒数量也战斗中大量被消耗,而古代战争大部分时候靠的就是兵力压制,因此士卒少了,汉朝实力就弱。

二是因为战争导致人口锐减,因此从事生产和耕种的劳动力数量就少了很多,而征兵又是拆东墙补西墙,如果将从事生产的青壮年挪去建设军队,这样一来劳动力就更少了,从而国家也富不起来。

因此,当时急需解决的一个大问题就是人口数量的问题,解决这个问题说容易也容易,说难也难,容易是想要达成只要统治者鼓励生育就行了,难是因为生育是百姓自己的意愿,急也没用。

但是刘邦就是想要在短时间内让人口数量剧增,这要怎么办呢?于是他就想出来了一个不强迫,但是百姓却不得不遵从的办法。

二、实行“剩女税”

汉朝之前,也不是没有君主对生育进行过鼓励,但是都是比较柔和的方式,比如越王勾践就曾鼓励生育,奖励生男孩的家庭酒和狗,奖励生女孩的家庭酒和猪,这样一来,百姓得了实惠,生育的积极性就会上升。

然而奖励带来的冲击力终究是柔和的,有的人不在乎奖励,认为反正我不遵守也不会掉块肉,于是,刘邦就利用了这个心理,对鼓励生育的方式进行了改进。

史书记载,刘邦下令,家中有年满15岁的女儿但是还没有出嫁的人家,每年罚款缴纳五倍税收,到56岁为止。

这在百姓中间引起了轩然大波,因为不同于奖励生育,刘邦这个方法虽然没有强迫女子到年龄就婚嫁,然而如果不婚嫁,却会实打实罚款到自己头上,这就不是不咸不淡的了,而是真的能掉块肉。

汉朝的时候每个人每年的人头税是一百二十钱,这一百二十钱在汉初的时候价值相当昂贵,当时一百钱能买到一石粮食,而一石粮食就足够一个成年男子饱食一个月。

也就是说,如果不嫁女儿,每家每年就要多缴纳六百钱,这六百钱足够养一个成年男子半年!

就算是再傻的人家,这笔账也是会算的:嫁女儿的话,不仅能得到夫家的聘礼,还能摆脱一个吃家里的用家里的累赘;不嫁女儿的话,不仅家里要多养一张嘴,每年还要多交够半个人生存的罚款。

因此一时之间,除了那些不缺这点给女儿交罚款的钱的王公贵族和富商巨贾家,平民百姓们即使父母对待嫁闺中的女儿再疼爱,也碍于家庭条件无法支撑而开始着急忙慌地为未嫁的女儿们寻找夫家。

然而就在女子们愁容满面泣涕涟涟,对这条法令恨之入骨的时候,相应的,男人们却都成为了既得利益者,纷纷怀抱着新娶到的年轻貌美的妻妾乐开了花。

三、“剩女税”的实行效果

刘邦制定的这个简单来说就是“剩女税”的法令,在严重侵害了女子的利益的同时,也让男子们享受到了福利。

原来,当时经过了连年战争之后,很多人家中条件都极为困难,那些家中有男丁的人家,很多都因为家中贫困,很少有人愿意将女儿嫁给他们受苦,因此也就有了许多娶不到老婆的光棍。

然而刘邦施行了这条法令之后,原本被冷落的光棍们顿时门庭若市了起来,因为古代的时候人人都想自家女儿当正妻,就算夫家条件不好那也比在条件好的人家当妾体面得多,因此光棍们炙手可热起来。

甚至有的人家条件还算可以,本来仔细寻找能找到门当户对的好人家,但是法令颁布下来之后,匆忙之中甚至不顾男方家中条件比自家差了许多,就急匆匆哪怕将女儿低嫁去也要抢先占个正妻的地位。

就这样,随着法令的逐渐施行,民间的婚嫁之风也越来越旺盛,而这条法令促进剩余的效果也相当明显,几年之后,全国人口数量就迎来了一个小爆发。

而此时,再将百姓逼得太紧就容易适得其反了,因此汉惠帝刘盈继位之后,将这条法令征收重税的年龄上限从56岁改为了30岁。

这样一来,小富家庭如果找不到好夫家不愿嫁女,也不用再承担数十年的沉重负担了,只要交15年重税就行。

而皇家既能继续督促平民家庭婚嫁,又能给予小富家庭便利,收拢这一部分人民的人心,一举两得。

结语

“剩女税”在汉初的社会背景下有着绝对的优越性,但是也有着很大缺点,那就是这条法令罔顾女子的意愿,将负担强加于女子身上,而男子都成为了得利者。

但是这也是时代的局限性,毕竟古代的时候女子在社会中地位卑微,是男子的附属品,因此促进生育就只能从没有话语权的女子下手,不然如果在这点小事上触怒了男性导致刚建立的政权不稳固,这就得不偿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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