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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人为何能够做到路不拾遗

 丽文社 2024-03-01 发布于日本

      今天下午去公园散步,走累了坐在公园的长椅上休息,对面正好有一块泥沼地,早上刚下过雨,里面有不少积水。没过一会儿来了三个骑自行车的小学生,都是男孩儿,非要把自行车骑到泥沼里玩。其中一个男孩的自行车头盔不小心掉到了水洼里,结果他发现水洼里的水很清澈,于是就用头盔舀水清洗腿上在别处弄上的泥点子,清洗完就把头盔放到了旁边的水泥沿上,说是要晒一晒,然后三个孩子就骑车去别的地方玩了。⬇️孤独的头盔!

      这种事情我想在国内应该很难发生,如果发生,那么大概率这个头盔就再也找不到了。就算不被偷走,估计也会被拾荒的老人家捡走,毕竟确实是丢在那里​没人看管。
       那么日本人真的不担心东西会丢吗?大多数日本人或许真的不担心。在日本捡到别人的东西占为己有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日本刑法第254条规定,可将这种行为判为“遺失物横領罪”,即遗失物贪墨罪,可判处有期徒刑1年以内,或罚款10万日元以内。如果故意将别人放在(或忘在)某处的东西拿走属于盗窃罪,可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以内,或罚款50万日元以内。当然捡到钱包或值钱的东西交给警察后,找到失主后通常失主会支付酬金给捡到的人,酬金一般为遗失物品价值的5%-20%。
       想起前段时间在我家楼下的自行车停车场里突然多了一辆不知来路的自行车,没有停在停车位上。这辆车看上去挺新,还没有锁,在那里停了几天后自行车的车筐上被张贴了一张告示,内容是说有人投诉乱停车,请车主尽快取走自行车,贴告示的是家附近的警察局。感觉这个车在那里停了一个月左右吧,忽然有一天不见了,我想大概了是被警察叔叔们拉走了,这就是日本人的处理方式。 
      虽然日本有捡到遗失物时的法律规定,但是感觉大多数人并不是因为法律规定了才这么做,更多的是出于习惯或是自觉。至于这个习惯的形成和法律的制定谁先谁后,这就需要再进一步研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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