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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作要到位、有位、不越位——当好总监理工程师的体会(三)

 sjz双福家居 2024-03-05 发布于河北

监理工作要到位、有位、不越位,这三点非常重要。

监理工作要到位。建筑法第三十二条将监理定位是代表建设单位,既然是业主方代表,我们专业化的智力服务,首先要站在业主的立场上,处处为业主考虑,有什么好的想法,及时向业主方代表建议,起到顾问的作用,不能顾而不问,无疑,我们的工作应该得到业主的满意。

但是我们不能一味追求业主的“满意度”,不能丧失“公正”的准则,要知道,建设单位仍存在许多不规范的行为,某些管理人员素质也很低,若求得他们“满意”的评价,又有何意义,那我们总监就必须坚持“公正、独立、自主”,做到不卑不亢、勤奋敬业、以理服人,处理任何施工中遇到的情况都要有理、有据,有节,去营造和谐的环境。

总监理工程师的有位,就是要求我们总监自我约束,不断提升自己的素质,在组织能力,执行能力,协调能力,业务技术能力,创新能力,各方面全面发展,做好严格监理,热情服务。

总监工程师实际工作中,是业主与承包单位之间的一座桥梁;是一条不可或缺的联系纽带,要认识到我们所处的核心地位,要清楚的知道我们的目的是什么,要去化解项目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的各种矛盾,是要去不断地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得以顺利进行。

总监理工程师在日常的监理工作中,怎么才叫不越位呢?

首先要清楚我们是只是代表,不是业主,始终铭记,管好项目的前提要取得业主的信任和支持,同时,充分尊重参建各方代表的意见。总监在实际工作中要坚持合同、遵循设计文件以及法律规范、标准。从另一方面讲,对承包单位,既要严格要求,又要积极维护其合法利益,还要尽可能帮助他们解决工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要能管、会管、敢管,不滥用权力。

监理工作真要做到:到位,有位,不越位。心存私欲的人是处理不好三者之间的关系的,做到公平,公正的去解决好问题,那只能是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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