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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学习:党在国民党统治区的工作

 凤凰山居士 2024-03-11 发布于江西

广西大数据发展局 2021-05-15 22:22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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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的恢复和发展


大革命失败后,中共中央在部署各地武装起义的同时,还努力整顿遭受严重打击的党在国民党统治区的组织,指导党组织转变斗争形式。经过努力,国民党统治区的党组织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和发展。


八七会议后,中共中央恢复和重建各地党组织的第一步工作是建立中央的派出机关。中共中央决定设立北方局,派王荷波、蔡和森到北方,根据八七会议精神整顿顺直、山东、山西、东北三省及内蒙古等地的党组织;决定由周恩来、张太雷、张国焘等组成南方局,以张国焘为书记(未到职),下设军委会,以周恩来为主任,在周恩来等未到职前,由张太雷、杨殷等组织临时的南方局;决定设立长江局,以罗亦农为书记,负责长江流域党的工作。在建立派出机关的同时,中共中央还派巡视员到各地,实际指导地方党组织迅速转入秘密状态。


 鉴于以往党组织遭受严重破坏的教训,为在国民党统治区做好地下工作,中共中央建立起一套秘密工作制度。1928年5月18日,中共中央发出《中央通告第四十七号――关于在白色恐怖下党组织的整顿、发展和秘密工作》,规定党的组织形式要适应秘密环境。5月31日,中共中央组织科印发《秘密工作常识》,作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秘密工作守则。10月,中共中央在《关于湖北组织问题决议案》中,又提出党的秘密机关社会化和党员职业化的问题。这是党在国民党统治区秘密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则,其目的是利用职业和各种社会关系的掩护,使党组织和党员能够长期埋伏,并在群众的掩护下开展工作,不断发展革命力量。


经过中共中央和各地党组织的努力,遭到严重破坏的各地党组织得到恢复和重建。湖南、湖北、江苏、江西、广东、浙江、福建、顺直、河南、陕西、广西等地的党组织恢复和发展得比较快。在山西、山东、安徽、四川、云南、贵州、内蒙古和东北三省等地,党组织也得到一定的恢复和发展。在各地还建立了一些特委。到党的六大召开时,党的地方组织有12个省委、3个临时省委、400多个县、市委。这些党组织的恢复和发展,对各项工作尤其是各地武装起义的开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在中共中央领导下,国民党统治区各地的共产党人经过顽强斗争,逐渐从大革命失败时遭受严重打击的状况中走出来,收拢党的队伍,恢复和发展了党的组织。同时,逐渐学会做秘密工作,形成了一套秘密工作制度。遭受严重挫折的中国共产党,经过艰苦斗争,又重新发展起来了。


但是,从总体上来看,党组织的状况与党所担负的任务还远不能相称。在严重的白色恐怖下,党组织不断遭受摧残。湖北省委在1928年一年中遭受三次大破坏。广州起义后,广东的党组织几乎全部被破坏。同年,湖南省委被两次大破坏后,在省内无法立足,只得迁往上海。山西、陕西、四川、云南等省委同中央失去联系。保存下来的一些党组织,也存在或消极涣散,或“左”倾盲动,以及无组织无纪律、脱离群众等问题,党员中则滋长了相互抱怨和不信任的情绪。党的六大针对党的建设存在的问题,确定了加强党的建设的任务和方针。大会通过的《组织问题决议案提纲》,提出要“注意中心区域党的发展”,加紧“建立地方党部”,要注意发展党员队伍,努力做到党员职业化,“吸收广大的积极的产业工人分子入党”。


党的六大选出的中央委员会回国后,非常注意党的建设。1928年9月2日,中央政治局召开的第一次常委会,讨论了广西、河南两个省委的改组和充实问题。从这时到年底,中央政治局多次召开常委会,讨论安徽、湖北、湖南、江苏、江西、广东、浙江、山西、云南、福建、四川、满洲、山东、陕西、顺直等省委的组织问题,对这些地方党组织的改组、重建、充实,作出切实可行的指导。中央还派周恩来等到顺直、江苏,处理久拖不决、十分棘手的顺直问题和江苏问题经过不懈努力,党的组织有了较大发展。到1929年6月党的六届二中全会召开时,全国党员已增加到6.93万余人,产业工人支部达到近百个。全会作出的《组织问题决议案》指出,党已经从大革命失败后的“涣散的状态中挽救出来,并已建立了组织上的相当基础”,“主要的城市支部在群众中渐能起领导作用”。到1930年9月,党的六届三中全会统计,全国党员人数已达到12.23万余人。到年底,党在全国恢复了17个省委(省工委)和许多特委、市委、县委的组织。基层党的支部也有了很大发展,仅产业工人支部即增加到228个。


国民党统治区党的地下斗争的开展


党的六大以后,中共中央对国民党严密控制的城市中党的秘密工作加强了指导,强调党的工作必须切实地深入群众,从下层做起;力求使秘密工作和公开工作结合起来;党的干部要做到“职业化”和“社会化”等。这些指导意见和措施的实行,有利于处在困难境况下的各地党组织和群众斗争逐步得到复兴。这集中表现在工人运动方面。


中共中央在以城市为中心的思想指导下,以主要精力从事工人运动。为加强中央对工人运动的领导,设立了以项英为书记的工人运动委员会,健全了中华全国总工会的领导机构。中央政治局将指导上海工人运动作为自己的中心工作,决定派政治局候补委员罗登贤参加江苏省委,并组织以周恩来为首的巡视上海工作委员会和以项英为首的全国总工会巡视上海工运委员会。中央在对各地工人运动的指导中,注意纠正“左”的倾向,贯彻党的六大关于争取工人阶级大多数的精神。在策略指导上,强调要重视工人日常的经济斗争,在斗争中应注意运用正确的策略。在组织形式上,强调要加入黄色工会,争取群众。为了争取群众,提倡利用合法的组织形式和能够利用的合法条件。由于中央重视,党的六大路线和工运策略很快在工人运动中得到贯彻,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经受沉重打击的国民党统治区的工人运动,有了一定程度的恢复和发展。


工人运动恢复和发展的突出表现,是掀起了全国范围的反日浪潮。1928年发生的济南惨案,激起全国人民特别是工人阶级的无比愤怒。惨案发生后的一个时期内,许多城市的工人群众不顾国民党当局的阻挠和禁止,纷纷开展抵制日货以至罢工等多种形式的反日斗争。在上海,各工会召开代表大会,提出严正的反日要求,并开展颇有成效的抵制日货活动。在长沙,海员和码头工人积极参加湖南全省的对日绝交运动和持续半年之久的收回被日本占领的大金码头的斗争,取得了胜利。在汉口,日本租界和日资企业的工人8000余人,为抗议驻汉口日本海军陆战队炮车撞死中国人力车夫而举行的罢工坚持半年之久,迫使日本领事答应道歉、赔偿等条件。在山东,积愤已久的青岛日商纱厂2万余工人,在1929年6月举行为时四个月之久的反日大罢工。席卷全国的反日斗争,是自五卅运动以后又一次规模宏大的反帝斗争,打击了日本帝国主义的气焰。


工人运动恢复和发展的另一个表现,是各地工人争生存的斗争增多,而且这种斗争取得胜利或部分胜利的比例有所增加。六大以后,各地党组织和革命工会在领导工人日常经济斗争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的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据中华全国总工会的统计,1928年下半年,上海发生的94起罢工中,由资本家方面引起的占32%,由工人反抗引起的占60%。斗争结果,工人完全胜利的占25%,相当胜利的占19%,失败的占13%。从工人罢工的实际结果看,贯彻党的六大的工运策略,也取得了成效。例如,1928年10月,上海邮务职工为改善薪津举行的大罢工取得胜利。这次斗争震动上海,波及全国。1929年4月,唐山开滦五矿10多万名工人为增加工资、改善待遇举行大罢工,迫使矿方答应工人提出的条件。10月,武昌福源纱厂等工厂的工人先后举行数十次反抗资本家和当局压迫的斗争,推动了武汉地区工人运动的复兴。特别是1930年6月上海法电工人持续57天的大罢工,利用合法手段,采取正确的斗争策略,最后取得了胜利。


工人运动恢复和发展的再一个表现,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人组织有所恢复,党在工人中的影响进一步扩大。党的六大以后,各地党组织深入工人群众中做组织和发动工作。中华全国总工会也派常委分赴各中心城市和铁路、煤矿、海运等产业工人集中的地方,帮助建立工会。据全国总工会的统计,到1929年底,全国赤色工会会员及其影响下的工人群众,共有近4万人。


党的六大后的两年间,国民党统治区的工人斗争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左”的倾向,一定程度上妨碍了工人运动的恢复和发展。从总体上看,工人运动的规模不是很大,斗争取得完全胜利的不是很多,工人斗争还带着明显的防御性质。党领导的有组织的革命力量仍然很弱小,远没有实现党的六大争取工人阶级大多数的目标。


这时,农民的抗租、抗粮、抗税等斗争,城市贫民反对苛捐杂税的斗争,学生运动、妇女运动、左翼文化运动、国民党军队中的士兵运动等也都有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国民党的反动统治,扩大了革命的影响。


面对严重的白色恐怖,中共中央决定加强对已有的专门从事情报、保卫工作的特科的领导。1928年11月14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决定成立由向忠发、顾顺章、周恩来组成的中央特务委员会(简称中央特委),作为这方面工作的决策机构。特委下设特科,执行具体任务。在周恩来的主持下,特委在保卫中共中央的安全、营救被敌人逮捕的同志、严惩叛徒、搜集情报、配合红军和根据地的斗争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来源: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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