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GA的审美不止于外形 文/王继续 李想在朋友圈里发了篇长文,回应了近来MEGA的事件。在回应中,李想说:虽然身处黑暗,但是我仍然选择光明。 李想所谓的“光明”是法 侓。 憋了这么久,最后是把他人的审美给告了。这操作,从我这个浅薄的自媒体看来,宣传面是丝毫不加分的。 当然,或许李想根本不考虑这个问题,从他在长文末中强调的理想汽车使命和价值观来看。那李想真的是有些理想(主义)了。 可前脚他不才立志要把MEGA推到50万元以上所有乘用车的销量第一的吗? 可能正是这个压力迫使得他发出教条般的长文吧。三表概况“无反思,无罪己,全身上下,嘴还是最硬的。——法 侓拯救不了李想的审美。” 审美这个东西不好去教育的。 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你听贝多芬第五交响曲,人家点开凤凰传奇最炫民族风。在此之前几乎所有教育他人审美的人都被喷得体无完肤。 五四曾说:俗有俗的美,雅有雅的美,大众均可审之。但现在有人事先替大众审美了,替大众决定了什么是美,请问你有什么资格,你们的审美标准怎么样,心里没点AC之间的数吗? 注意,这里所谓的审美并不单指外形。其实恰恰是外形上的审美最容易达成共识。 比如理想的MEGA,被恶搞不是没有原因的,这其中有没有李想所谓的“有组织的犯罪”我不大清楚,但我知道,恶搞中的联想实在是再清晰不过了。 这说明什么,说明大多数人的审美都是这样的。说得不好听,连短视频算法都认同了这一点。 那是谁有问题? 不管是谁有问题,解答这个问题的都不应该是理想的李想。 因为传播上的审美,它不遵从所谓逻辑更不遵从李想已动用的法律。 在短视频时代,审美不重要啊,重要的是你玩不玩得起。 MEGA的外形在眼下几乎是快达成一致共识了,纵然是联想到晦气的东西,但当一件事已不在是秘密的时候,也就等同于没有了这件事。 难看就可以成为独特。 类似的商业案例不是没有。我就不列举了,因为我暂时还没想到。但我想起我一朋友买车选车牌,专挑带有SB的号,他觉得很有意思。 打不过就加入。大家看你玩得起,玩梗才会成为正面宣传。就像三表说的:要沟通的,尽量渲染MEGA的优势,以图剥离、对冲大众的负面印象。 最用用王五四的一段话作结: 审美的权利不该被剥夺,审美标准应该是自由的,流动的,不断生长的。审美的标准可以不同,不同不可怕,可怕的是只允许你有一种审美标准,或者说这个审美标准是不可抗拒的,“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这样强制性的审美标准很可怕。 上篇文章:继续除三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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