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医疗机构有过错,和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医生要道歉吗?

 黄茂库律师 2024-03-12 发布于广东

知医团队的第126篇原创文章

产妇到医院生小孩,是迎接新生命的到来。大家往往认为不是去看病,这是天大的喜事。
但,产科,也是风险极高的一个科室,笔者团队处理过非常多的产科纠纷案件。
这次笔者代理患方的一个案件,产妇不幸死亡,产妇家属在纠纷发生后除要求医院赔偿之外,还要求医生“赔礼道歉”,笔者很想听听大家对“赔礼道歉”这一要求的看法。
本案产妇的主管医生和产妇是二十几年的朋友,产妇入院待产后的时候,家属给了红包给主管医生。
但在生产过程中,不幸发生了,产妇产后大出血,抢救无效死亡。万幸的是,小孩没大问题。
医生在产妇死亡后,医生将收的红包钱转入了小孩子的医疗费账户。
家属同意了尸检,尸检结果为产妇因肺羊水栓塞及子宫胎盘绒毛植入引起产后大出血、缺血缺氧性脑病,最终因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
患方委托笔者团队向医调委申请调解,经医调委召开评鉴会,专家意见认为医院存在过错,医院的过错和产妇的死亡之间有因果关系,原因力为同等。
产妇家属核心诉求有两个:
一、合理的赔偿;
二、要求医生以主管医生的身份也好,以老朋友的身份也好,买束鲜花亲自送到产妇坟前。
合理赔偿,有专家定责,相对好沟通。
赔礼道歉,或者是到产妇坟前献花,医生无论如何都不同意。
笔者以后会写篇小文章来讲讲从法的角度,是否支持赔礼道歉。
情、理、法,你怎么看赔礼道歉这要求?欢迎留言讨论!
声明:以上内容不构成法律意见,作者以及知医团队均不为内容获得者由此采取的任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假如你的身边有人对这个话题感兴趣,推荐你把今天的文章分享给他。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