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绥中县前所镇 1、前所镇 辽宁省绥中县前所镇地处环渤海经济圈辽西走廊的沿海平原区域,全镇地势北高南低,北依燕山,距辽东长城线13公里;南濒渤海之滨6公里;东临高岭镇,距绥中县城44公里;西靠万家镇,距“天下第一关”山海关15公里。这里是水陆交通枢纽,高速公路横贯全境。 辽宁省绥中县前所镇 2、前所镇历史 旧《省志》云:“属孤竹国,周仍为幽州地,春秋战国属燕国疆域,秦时以幽州为辽西郡,汉置海阳县,东汉固之。愍帝建兴,元年慕容魔置并州,为唐国郡;成帝咸康三年慕容皝又置集宁县;孝武帝太元九年,慕容垂置并州为乐浪郡,及隋时,高丽俘之,唐太宗伐高丽,高宗平之,置为柳城县;迨五代后唐明宗时,契丹陷并州,又陷营州,而其地入辽;辽改来州,金改瑞州;至元,辽河以西,改大宁广宁路,明初置广宁前屯、中屯,二卫地。宣德三年,分两卫地,置宁远卫,统中左、中右二千户所。此由唐虞以迄元明,其建置沿革大有不同,亦幅帧广狭之攸殊也。” 明宣德三年(1428年)置千户所于此,建筑砖城,称中前千户所,归前屯卫管辖。 清康熙二年(1663年)改隶宁远州(今兴城)治,隶属奉天府。 康熙三年(1664年)改属广宁府。 康熙五年(1666年)改属锦州府,仍称中前所。 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改宁远州为兴城县,分中后所为绥中县,前卫及前所,均隶属于绥中县治。 民国十七年(1928年)属绥中县六区中前所城村。 辽宁省绥中县前所镇 1931年改为五区前所村。据《绥中县志》载:“明宣德三年,指挥叶兴建置千户所于此筑城……正德戊寅年派指挥张渊守城,后黄宁继之。清康熙二十九年改设佐领骁骑校驻防,乾隆四十三年奉旨重修。”现在所见的前所城就是乾隆四十三年修复后的所城。 1945年光复后,开始属八路军第三区管辖,后属国民党绥中县前所乡管辖。 1948年,绥中解放后,属绥中县人民政府第十五区政府。 1949年实行土改,接着组织起34个互助组,至1955年建立了初级社。 历史上的中前所,归属多变,辖区广狭不同。 太平鼓 三、前所镇特色 前所镇的民间文化尤以太平鼓、秧歌、戏曲、皮影、霸王鞭著称,其中霸王鞭、辽西太平鼓已被列入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秧歌、唢呐已被列入葫芦岛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 民间手工艺包括剪纸、草编等。 皮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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