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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聊的纷争

 西城杂事 2024-03-13 发布于河南

夜幕下的小城安详平静,抛掉一天的劳碌,静静的享受着夜的温馨。大街上华灯闪耀,霓虹明灭,人流自然的来往。我漫步在古城街道边上,体味着人间闲适。

“把车开走!太欺负人了!”马路对面一个男人高嚷着,看年龄六十有余,七十不足。他老婆正使劲地把她往屋内推。路边一辆白色轿车车头前一对年轻男女正在和他们理论着。原来,这辆车停在了这家香烟门市前的马路上,虽然买烟门市口距离路边那辆车还有七八米远的路肩,但买烟门市摊主还是发了火。

“开走!把你车开走!”男人挣脱老婆,冲到车主面前,大声呵斥着。

“我明天早上就开走!”

“不行,现在就开走!影响我进货。”

“我不开走!这是马路,你要嫌碍事可以打电话让交警把我车拖走。”车主看摊主来劲,也来劲了。

摊主老婆怕事,一个劲的又把摊主连拉带拽地拖到屋里去了。看摊主进屋了,车主小两口仍站在车前,声音小了许多。此时,买烟门市前已经聚了不少看热闹的人。但故事似乎已经进入尾声。一身材较高的中年男子不声不响地凑到小两口面前,却是帮摊主说话:“地上没有画车位,这里没有车位,你就不能停车在这里,我是看不惯你这种行为。”

“没画车位也是公共用地,你可以让交警把我车拖走!”车主应道。

双方本来已经平息的怒火此时被中年男子再次点燃。摊主见有人帮他说话,又从屋里窜出来,嚷着要车主马上把车开走。车主偏不开,摊主走到车前,使劲地朝车前引擎盖上拍了几下,边拍边大声嚷着“把车开走!”

“你再把我车拍一下!”车主发怒了。

咚!咚!咚!摊主又连拍三下引擎盖,边拍边说“我拍了,咋着?”

“我也来拍一下!”中年男子也冲上前,很搞笑地也在引擎盖上拍了几下。此时又有好几个和摊主是近邻的,也上前共同应对车主,不断地嚷着拍拍车不犯法。中年男子骂这俩口哪来的杂种,小两口终于和他对骂起来。

车主小两口气急了,无奈两口难对众口。车主只好拿起电话报警,他老婆在一旁拿手机录取证据。一会功夫,来了几个特警,他们先后分别对双方进行情况了解,当问到车主报警有什么要求时,车主说要求只有一个,对方拍了他的车,还骂了他们,要求摊主向他道歉。

摊主要求挪车,车主要求道歉。双方相持,毫无结果。无奈车主再一次报警,没多久,真警察来了。基本程序和刚才特警来时大同小异,最终车主还是要求对方给他道歉。此时摊主没有过来,警察把摊主老婆和车主叫到一起,对摊主老婆说,“他的车停在这里,如果对你有影响,你可以打电话给交警,交警会处理这事的。”又对车主说,“现在是车多位少,乱停乱放影响交通不好。”

警察说完了,但车主还是不依,非要让对方道歉不可。“警察同志,他们拍我的车,还骂了我,得给我道歉。”

“看你长多日净!还让我道歉?!”躲在暗处的摊主突然窜出来,冲着车主大骂。

车主火气上升,更是不依,双方再次交上了火。看事情有点不可收,警察假装生气,大声呵斥摊主,“你们到底要干啥?这事还让管不管?要不都跟我们一起,到派出所说说!”摊主不吱声了。警察接着又小声安抚着车主,估计是说这事也不算啥大事,你把车开走算了。

经过警察安抚之后,车主估计也要不来想要的结果,于是,极不情愿地钻进汽车,启动,一步三回头地看着摊主一起人,开车离开了。

事情到此终于结束了,前后经历大概有一个多小时。但这样毫无意义的争执是不是每天都有在各个小城上演?如果摊主能忍一忍,事情不会发生;如果车主听摊主的把车开走,事情也会结束;如果双方互相体谅,会不会有更好的结果?争执已经结束,人群散去,风平浪静了。不管谁对谁错,可是门市前面的路是属于谁的?人与人如何和睦相处?这才是我们值得思考的问题。

小链接:门市前面的路是属于谁的

商铺门前的路的使用权归属取决于该道路的位置和性质:

如果商铺门前位于小区内部,那么商铺门前道路(包括人行道)的使用权归商铺全体业主所有。

如果商铺门前面对的是公用街道,那么这条道路的使用权归政府所有,不属于任何个人或物业。

此外,即使商铺门前是公共用地,业主或商家通常也不具备将其使用权据为己有的权利。对于商铺门前的道路,无论是市政道路还是小区内的公共用地,都应视为公共资源,不得私自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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