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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贷需求测不出来是咋回事?

 東哥 2024-03-14 发布于江西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经营规模、业务特征、资金循环周期等要素测算其营运资金需求,可根据实际需要,制定针对不同类型借款人的测算方法,并适时对方法进行评估及调整。


流动资金贷款业务中,经常会遇到对流动资金贷款需求测算合理性不足或不严谨的情形。

比如测算值为负(没有需求)还在承贷,却没有足够理由解释。

再比如测算值远大于借款人营业收入,几十年周转一次的逻辑错误。

还如狭义地认为货币资金即自有资金,导致计算公式中数据采用错误,流动资金需求计算出现重大偏差等。

流动资金需求测算是确定流动资金贷款额度的重要依据,由于测算的合理性不足,盲目发放贷款,可能导致用途改变、短贷长用、超出需求等风险事项。

如果出现用途改变、短贷长用现象,意味着已发生实质违约,导致还款来源发生变化,对贷款发生潜在风险埋下伏笔。

超出客户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也属于重大违规情形。

既然采用了《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中通用的计算公式,为什么没得到符合逻辑的计算结果呢?以下几点值得高度关注。

1.在计算公式使用中,经常发现销售收入增长率、借款人自有资金、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三个指标错误最多,导致流动资金测算发生较大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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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销售收入增长率应结合借款人过去三年的平均增长率估算,但确有订单支撑超长规增长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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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借款人自有资金,指借款人的长期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在支持借款人长期资产之后剩余的、可用于支持营运资金的部分,基于审慎,应按最新的财报去采集,计算公式为:借款人自有资金=长期负债+所有者权益-非流动资产。这个数据错误最多,许多客户经理直接取值客户货币资金科目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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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是指非银行融资渠道获得的资金,如发短期融资券、股东临时借款等用于流动资金范畴的,实践中看,绝大部分客户并无此项资金来源。

上述三个数据取值不当,导致与客户实际需求差异较大。

2.行业特征不同或非常规因素导致当期与基期数据起伏较大,可合理调整(切记是合理,得有依据),这也符合《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中“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情况(如借款人所属行业、规模、发展阶段、谈判地位等)分别合理预测借款人应收账款、存货和应付账款的周转天数,并可考虑一定的保险系数”的规定。

财务报表数据是静态的,由于行业特征不同或特殊因素,基期数据可能与客户当期实际情况差异较大,导致测算结果不符合客户实际需求。

比如客户为了预防原材料价格的快速上涨,本年大幅增加了存货储备或提前预付账款锁定价格,导致存货、预付账款周转天数远超上年,计算时就可以考虑调增周转天数,但也得防范存货跌价风险,看客户有无对冲安排。

再如客户销售策略发生改变,为了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加大了赊销比例,导致应收账款占用天数较基期大幅增加,可以调增,但同时须注意客户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

再如粮食收储企业,季节性特征非常明显,资金占用集中在收购季节(一般为5-9月),而到年末存货、应收、应付等科目余额较小,如果只简单的采用年初、年末的静态数据,可能测算不出来流动资金需求,和客户实际情况不符,《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对季节性生产借款人,可按每年的连续生产时段作为计算周期估算流动资金需求”,这实际也是对计算公式参数的调整。

因此,流动资金贷款计算时,只要依据充分,可以在基期数据基础上进行调整,以满足客户实际需求,但对初次合作的客户,由于对行业运行情况了解不够深刻,基于审慎策略,建议不要预调,采取基期数据为拓。如何合理预测周转天数变化,举例如下:


某焦化公司,上年平均存货129606万元、平均应收账款49681万元、平均预付账款82842万元、平均应付账款46927万元、平均预收账款29067万元、所有者权益237523万元、长期负债40918万元、非流动资产250074万元、实现销售收入609458万元、销售成本501548万元、利润总额58400万元、近三年客户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为15%、现有流动资金贷款164990万元、本年预计发行短期融资券50000万元。

依据上述数据,按照《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中测算公式对流动资金贷款需求测算如下:

第一步,测算营运资金周转次数,营运资金周转次数=360/(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预付账款周转天数-预收账款周转天数-应付账款周转天数),其中:

存货周转天数=360/(销售成本/平均存货)=360/(501548/129606)=93天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360/(销售收入/平均应收账款)=360/(609548/49681)=29天

预付账款周转天数=360/(销售成本/平均预付账款)=360/(501548/82842)=60天

预收账款周转天数=360/(销售收入/平均预收账款)=360/(609548/29067)=17天

应付账款周转天数=360/(销售成本/平均应付账款)=360/(501548/46927)=34天

故营运资金周转次数=360/(93+29+60-17-34)=2.75次;

第二步,测算营运资金需求量,营运资金需求量=上年度销售收入×(1-上年销售利润率)×(1+本年预测销售收入增长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609548×(1-10%)×(1+15%)/2.75=229411万元;

第三步,估算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营运资金需求量-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其他渠道资金,其中:自有资金=所有者权益+长期负债-非流动资产=237523+40918-250074=28367万元,故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229411-28367-164990-50000=-13946万元。


综上测算,结果为该客户无流动资金贷款需求,但实际情况为,本年客户为预防主焦煤涨价风险,与某煤矿签订了采购协议,提前预付年度购煤款的30%共15亿元,预计年度预付账款平均余额约为15亿元,根据该情况,计算本年预付账款周转天数将为[360/本年销售成本630882/本年平均预付账款150000,本年销售成本=预测本年销售收入×(1-销售毛利率),销售毛利率可参考上年]86天,故据此调整后本年营运周转次数变为2.3次[360/(93+29+86-17-34],导致营运资金需求量变为274297万元,最终测算新增流动资金需求为30940万元。

如果该客户谈判地位发生变化,话语权变弱,赊销增多,导致应收账款账期延长,测算可如法炮制。

3.借款人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金额较大的,其合理部分应计入增加或减少营运资金占用。切记是合理部分,不能乱剔除。如某些企业有大量的人员域外进行销售或采购,占用大量资金。或有些企业长期占用关联方资金等等。

4.新成立企业缺乏历史数据支撑,可采用其他模型计算流动资金需求,如扩大指标法[营运资金需求量=每元销售收入占用流动资金×预计实现销售收入,每元销售收入占用流动资金=(应收账款+存货+预收账款-应付账款-预付账款)/已实现销售收入]、分项估算法(按流动资产科目逐个估算)等。事业单位由于报表与企业有差异,也可采取同样方法测算。这也符合流动资金管理办法“贷款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制定针对不同类型借款人的测算方法,并适时对方法进行评估及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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