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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生克赋》原文,大哉乾元,万物资始的袖珍版吗!

 易学大玄空风水 2024-03-15 发布于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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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哉干支,生物之始。本乎天地,万象宗焉

太易生水,未有气也。太初生火,有气未有体也。太始生木,有形未有质也。太素生金,有质未有体也。太极生土,形质具有也。此乃生物之始,本乎天地之初。所以五行之生,水数一,火数二,木数三,金数四,土数五,五行即成质,而太极既混沌,一判胚胎,胎轻清为天,重浊为地。二气相成,化而成天,且日月星辰,山川草木,人民鱼龙禽兽,万物宗之而生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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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阴阳变化之机,时候浅深之用

以地为阴,以天为阳,言阴阳交合,而能生物。如人之妇与夫合,而生子,谓之变化之机。时谓四时,而分春夏秋冬,以三时为一春,三时为一夏,三时为一秋,三时为一冬,一时为三个月,以十二时为一日,三十日为一月,十二月为一年。一时有八刻,每时初刻,初一刻之分,故有浅深。候乃五日一候,每月三十日,分作六候,一年共计七十二候,如正月东风解冻,蛰虫始振,鱼陟负冰,獭祭鱼,雁北归,草木萌动之类是也。故有浅深用之。

故金木水火土原无主形,生克制化,理取不一

水能生木,木能生火,火能生土,土能生金,金能生水,此生生不绝之义。金能克木,木能克土,土能克水,水能克火,火能克金,此取制化之义。虽无形之可观。其变化之理无穷。

假如死木,偏宜活水长濡

木之枯者,谓之死。赖水生之,得沾濡泽,可以复生。假若逢金则剥削矣,逢火则焚尽矣,得水济之,逢春则荣。故云偏宜活水。理亦然矣。

譬若顽金,最喜洪炉火段

庚辛金生于秋月,无火制伏者,谓之顽金。夫金之质,木坚刚之物。人禀之性主义,有刚果毅然卓立。若要成器,必得洪炉丙丁之火,锻炼操持成物,方能用之于世。如无丙丁制之,俗云一块死铁,不堪用也,故曰顽金。

太阳火忌林木为雠

太阳,日也,属火,居午位。为人君之德,诸星不敢犯,惟忌木星,春夏之木为林木也,正谓春生夏长,木之茂盛,蔽日之光,故云:忌林木为雠。若夫秋木调零,冬木全落,其叶不能蔽日之光,此言丙火生于春夏,遇木盛者忌之,秋冬不忌。

梁栋材求斧斤为友

甲木,为梁栋木也。夫梁栋之木,必得斧斤斫削雕刻,然后方可成器。斧斤者,庚金也,以斧斤喻之,而取象也。此言甲木生春。须得庚金剥削,然后有贵。若生于秋,则太过,恐伤之不为贵矣。且主筋疼骨痛之病。

水隔火不能熔金

夫金生于秋,栖身旺之地,难得丙火以陶熔,方可成器而贵。四柱又见壬水,以克其火,则火不能熔金,使其金仍为坚刚之气,亦不可以言贵。若无羁绊,当为从化而论可也。

金沉水岂能克木

且如甲木喜庚金为煞,若有金,又在申子辰之局,谓之金沉水底,水盛金沉,安能克其木哉?此为遇而不遇之象也。

活木忌埋根之铁

活木,无根之木,阳木也。若遇金旺有根。即能伤木,则自身受制於人,岂得为福哉,若有丙火制金,可以言福。

死金嫌盖项之泥

此言金质之弱,人遇土多,是谓土重而金遭埋没之故。如以金为日主,岁月时又见戊己,支中又逢辰戌丑未之方是也。此象主一生被人压伏,未可以通达断之。

甲乙欲成一块,须知穿凿之功

甲乙之木,生于寅卯辰之方,为之一块,此为曲直仁寿之格局也。

壬癸能达五湖,盖有并流之性

水至于亥子丑之地,乃为湖海,则为会局,其性相并,得汪洋之势。此等生人,有福有量,才智之士也。

樗木不禁利斧

樗,朽木也,性质枯弱,言甲乙之木,生于秋金之地,则伤其身,当以亦弱疾病之辈,若有丙丁,方可取福,或行南运,制之亦美,东方之运大美,更遇西方亡矣。

真珠最怕明炉

此当作庚戌辛亥生人,遇丙寅丁卯是也,余者非谓此论。盖庚戌辛亥者,纳音为钗钏之金,所以怕丙丁卯炉中之火,非专以金怕火之论也。若壬申癸酉剑锋金,又喜明炉也。

 弱柳乔松,时分衰旺

壬午癸未为杨柳,至于五六月将衰矣。谓之弱柳,柔软之象,生于春谓之盛。乔松者, 庚寅辛卯松柏木也,生于春谓之乔松。此言木之盛衰,与他木不同论也。

寸金丈铁,气用刚柔

寸金言其微弱,丈铁言其刚健,此可审气候之浅深而用也。柔者,用土以资之,刚者用火以制之,可以言福。

陇头之土,少木难疏

戊寅己卯城头土也。寅为艮山,非浮薄土。既为山,难得木以疏之,木少与山不相称,故须得均平,方见山林之秀。以人类之,则有福矣。

炉内之金,温泥反蔽

金赖土生,又云温泥反蔽,何也?假如丙寅丁卯为炉,且壬寅癸卯为金箔,其力甚薄,又在红炉之内,虽有浮土,不能助之,反为掩蔽。


        雨露安滋朽木

木至午而死,至未而入墓矣。虽有雨露,安能得活,终为不达之象。

城墙不产珍金

城墙之土,阳土也。惟能提防泛滥,岂能产物乎?犹人之积土成陂,虽产者惟草木而已,安有珍金者乎?

剑戟功成,遇火乡而反坏

美如剑戟,赖火以成其器。倘若运至南方,重见丙丁,此为之太过,反伤其质,故云反坏。

城墙积就,至木地而生愁

城墙虚浮之土,遇木多则克之,或裂或伤,岂能当其任哉?

癸丙春生,不雨不晴之象

癸者,阴水也。在天为雨露之水,在地为泉石之水。丙者,阳火也。在天为太阳之象,在中为炉中之火,故生于春月,二者相兼,欲雨而不雨,欲晴而不晴,各有进退之状。人命禀此之象,亦将以为不显不达之人也。

乙丁冬产,非寒非暖之天

乙木者,阴木也。丁火者,阴火也。乙木在天为丹桂,丁火在天为星,生于冬月水盛之地,水不能克,所以不能为寒为暖之象,正得比和之义。

极锋抱水之金

此言壬申癸酉乃剑锋之金,极其利也,则金必生水,支水干金,谓之抱水之金,其气坚刚,功成不退。

最钝离炉之铁

炉者,火也。言金刚无火制,即为铁也。安得成器而言之,当作无用之物可矣。运至陶熔之地,可以为用。

甲乙遇金强,魂归西兑

西方金旺之地,甲乙生于秋天,正以金为斧斤,敬无火制,则其身丧矣,故曰魂归西兑。

庚辛逢火旺,气散南离

此为庚辛夏长,丙丁得位。如人日主,以庚辛受丙丁之锻炼。则身受制太过。苟无土以生身,无壬癸以制火,则身无所赖,安可以福论之。顺运行于西北,可言发一运之财。

土燥火炎,金无所赖

土生火之盛之地,则身已燥矣。则己身所以暴燥,不能安逸,何暇生金?且金之母燥急,其子亦无所赖,理之然也。

木浮水泛,火不能生

阳木无根之木,生于冬三月,则水溢矣。经云:水泛木浮者阳木。譬如木浮水上者则湿,岂能生火哉?主人飘荡湖海之象。遇土提防,可以言福,若运行西北,不为美矣,见东南可以兴隆,此为身弱者,则喜水多,未免有淫滥之讥。

九夏熔金,安制坚刚之木

九夏者,四五六月九十日也。谓之九夏,且如庚辛生于九夏,丙丁之地,火旺太甚,金弱则熔化矣。己身受制,如行东方财运,则不能胜任,不可以言富贵矣。遇壬癸济之为美。 


    三冬湿土,难堰泛监之波

三冬者,冬季三个月也。如土生于三冬,且冬令属水,土弱水盛,安能塞其巨流?反为伤身之害矣。行东南运,可以济生,遇土运可以发福,无此二者已矣乎。

轻尘撮土,终非活木之基

此为土轻木盛之论。此言一撮土之多,不能为山,安能任其活木乎?且木赖土培,土少木盛,则土瘦损矣。其为贫乏之象。

废铁销金,岂能滋流之木

言金遇休囚之地,则已废矣,安能有生水之力。此谓自己血脉消耗已尽,不能与他人为母,亦主贫寒之象。

木盛能令金自欺

此言木多金少,不能制伏,谓人自己身旺,官杀轻微,反伤之也,亦云太过之谓

土虚反被水相欺

土生於亥子丑,水盛土虚,此为不及之论,尚言富贵哉。

火无木则终其光

火赖木生,木为火之母,火为文明之象。若无木生之火,安得有光?虽得子母相依,共发光辉,以显扬于天表可也。

木无火则晦其质

如木生人,禀东方一路之秀气。柱中须见火,则显其身,且火乃木之子也。如有人根本,赖子以显扬,以生光辉,理亦然也。

乙木秋生,拉枯摧朽之易也

乙木,阴木也。自夏至后,六阴皆生,虽枯朽之时,不能摧其根也。须金盛能生水,水生木,有生生不绝之理也。但恐土多助杀,伤身之患也。

庚金冬死,沉沙坠海岂难乎

庚金生于巳,而死于子。子为水旺之处,湖海之汪洋,况金又能生水,而使其身沉于水乡,不能见用于世。主为人寒薄,骨肉无依之论也。

凝霜之草,不能克土,出土之金,不能胜木

此二者气尚未足,故不能任其力也。

火未焰而先烟

此言初生之火,未乘旺而先泄其气,盖有土多之故也。

水既往而犹湿

此言水之盛溢,虽死已尽,尚有余波,主有智谋余足之象。

大抵水寒不流,木寒不发,土寒不生,火寒不烈,金寒不熔,则无火制,皆非天地之正气也

此谓五行生非其时,况入禀之,亦犹是也。且水寒则凝冰,故不流,木寒则冻根,故不发,土寒不生,则火不旺,金寒不熔则无火制,此皆不逢时之谓也。

然万物初生未成,成久则灭。其超凡入圣之机,起死回生之妙,不象而成,不形而化。固用不如固本,花繁岂若根深

用者,用神也,须以之为令,宜乎坚固,苟本不固,用亦无所为也。本者,命也。命不固,虽固其用一时而已,犹君弱臣强之象。

且如北金恋水以沉形

庚辛生于亥子丑,为金沉水底之象。

南木飞灰而脱体

甲木生于巳午未,则木又生火,火盛木焚,巳成灰烬之说。

东水旺木以枯源

水生于东,春月木旺,则水将枯,亦为子多母枯之象。

西土实金而虚己

金旺于秋,以土生之,则金实而土虚,所谓子壮而母虚之故。

火因土晦皆太过,五行贵在中和理,求之求之勿苟言,掬尽寒潭须见底。

《五行生克赋》注解

1.大哉干支,生物之始,本乎天地,万象宗焉。阴阳变化之机,时候浅深之用。故金木水火土无正形,生克制化,理取不一。
注解:干支五行乃论命之根本,天地间万物无时无刻不在变化之中,所以干支五行的本身形态是次要的,最根本是看阴阳间的互相制化、气节深浅决定的五行旺相休囚死。要用动态和辨证的眼光去论命,不要固执拘泥。

2.假如死木,偏宜活水滋濡。

注解:甲乙木于申酉月,乃死木,最喜通源之壬癸水来滋润。

3.譬若顽金,最喜红烟锻炼,太阳火忌。

注解:庚金秋生,要用阴柔之丁火锻炼,丙火反而不利。

4.林木为成栋梁材,求斧金为友。

注解:甲木春生,要用阳刚之庚金斩伐,方可成为栋梁之材。

5.火隔水不能熔金。

注解:火金之间若置水,则火被水克,不能再去克金。

6.金沉水岂能克木。

注解:金能生水,水多金沉,沉水之金不能克木。

7.活木忌埋根之铁。

注解:寅卯未为活木之根,如遇申酉丑,申冲寅、酉冲卯、丑冲未(丑中金克未中木),则木在地支中根被拔去,成无根之死木也。

8.甲乙欲成一块,须加穿凿之功。

注解:木气强盛,要有金去制以成材。

9.壬癸能达五湖,盖有并流之性。

注解:水性奔驰,四处奔流。

10.朽木不禁利斧。

注解:三秋之木为朽木,喜庚辛金以斩伐雕琢。

11.真珠最怕明烟。

注解:辛金怕丙火克之。

12.弱柳乔松,时分衰旺。

注解:木不得月令,则要赖生时以定其旺相休囚。

13.陇头之土,少木难疏。

注解:戊土乃坚固之阳土,如果木力不足,则不能将其疏通。

14.烟内之金,混泥反蔽。

注解:金得火炼,如遇土相隔,则火生土、土掩金,金性恐遭埋没。

15.雨露安滋朽木。

注解:如果木已经枯朽,则虽有癸水滋养,亦不能生发。

16.城墙不产真金。

注解:庚金喜己土,戊为阳土,埋没多于滋养。

17.剑戟成功,遇火乡而反伤。

注解:庚金已经成器,再遇火炼,则煅之太过,反伤其锐利。

18.城墙积就,至木地而愁克。

注解:戊土已经建成,再遇木克,则疏通太过,反而松垮。

19.癸丙春生,不雨不晴之象。

注解:春天,水气渐退、火气渐生,两者相配,则进退艰难、淹留湿滞,人命逢此,为不显不达之人。

20.乙丁冬产,非寒非暑之天。

注解:冬天,火气熄灭、木气渐生,火得木生而增暖驱寒,得调候之美。

21.极锋抱水之金,最应离炉运铁。

注解:秋金锐锐,得水以相生,则无须火来锻炼,而应以水泄其锐利。

22.甲乙遇金强,魂归西兑。

注解:甲乙木秋生,如金旺,无火制金或无水通关,则危矣。

23.庚辛逢火旺,气散南离。

注解:庚辛金夏生,如火旺,无水制火或湿土晦火生金,则危矣。

24.土燥火炎,金无所赖。

注解:火炎则土燥,如无水润或无湿土,则燥土只能脆金不能生金。

25.木浮水泛,火不能生。

注解:水泛滥则木漂浮,如无土堤防,则湿木不能生火。

26.九夏熔金,安能制坚刚之木。

注解:金生夏天,遇火旺受制,则自身无力,何言克木享财乎。

27.三冬湿土,难堤泛滥之波。

注解:冬天,水寒土冻,如无火之生发,则土自弱而无力制水也。

28.轻尘撮土,终非活木之基。

注解:此言土轻木重,即杀重身轻,贫乏之象也。

29.木盛能令金自缺,土虚反被水相欺。

注解:财多身弱,富屋贫人也。

30.火无木则终其光。

注解:凡五行无生自我之印绶(原神),终究不能算身强。

31.木无火则晦其质。

注解:凡五行无我生之伤食,则英华不能外发,其质晦、其表不秀。

32.乙木秋生,腐朽摧枯之易也。

注解:秋天,木已腐朽,再加酉金为乙木之绝地,如无水通关则,金克之如摧枯立朽般容易。

33.庚金冬死,沉沙坠海岂难乎。

注解:冬天,金气渐退,再加子水为庚金死地,如无火土调候生发,焉有不沉坠之理。

34.凝霜之草,岂用逢金。出土之金,不能胜木。

 注解:凡五行未到当令之时,不可直用财官。

35.火未焰而先烟。

注解:初生之火,不宜木多,否则成木多火塞之象。

36.水既往而犹湿。

注解:水性流动,难于灭绝,虽死未尽,尚有余波。

37.大抵水寒不流、木寒不发、土寒不生、火寒不烈、金寒不熔,皆非天地之正气也。

注解:论命当先审寒暖燥湿,因万物皆得适当之气候方能生长发育。

38.然万物初生未成,成久则灭。其超凡入圣之机,脱死回生之妙,不旬而成、不形而化。

注解:物质不灭,绝处逢生。五行永无死绝,只有往复循环。

39.固用不如固本,花繁岂若根深。

注解:生时定富贵贫贱之高低,如原命已成富贵,若用神有力、运途相扶则富贵更大,但如原命已定贫贱,则虽有美运不过平凡安乐、无灾无咎罢了。

40.且如北金恋水而沉形,南木飞灰而脱体,东水旺木以枯源,西土实金而虚己,火因土晦皆太过。

注解:此皆子旺母衰之理也。

41.五行贵在中和,以理求之,慎勿苟言,掬尽寒潭须见底。

注解:论命始终以中和为贵,论从者终究失于偏枯,若运途不扶,岂不破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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