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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意外去世后,突然冒出个“弟弟”,要分300万遗产,法院这样判......

 新用户02491473 2024-03-18 发布于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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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闲时光

AFTERNOON




来源:婚姻与家庭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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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意外去世,小叔子要分遗产
姚晓兰和钱铎是大学同学,毕业就结婚了。
儿子小伍出生后,钱铎的事业越来越好,姚晓兰为了照顾家成了一名全职太太。小伍上小学时,姚晓兰怀了二宝,一家人其乐融融。
没想到,不久后钱铎在出差途中遭遇车祸去世,听闻噩耗的姚晓兰险些流产。办完钱铎的丧事没多久,婆婆许芸也去世了。
遭遇巨变,姚晓兰还没收拾好心情,就接到了法院的电话。法官告知她,一个名叫钱墨的人起诉她,要求继承钱铎的遗产。
原来,钱墨是钱铎的弟弟,但姚晓兰从未听丈夫说起过。问了钱铎老家的一些亲戚,姚晓兰才知道,钱墨读高中时不知什么原因辍学打工去了,从不联系家里人,谁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如今丈夫和婆婆刚去世,他就提出要继承遗产,姚晓兰有些不知所措,于是找到了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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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叔子分走了十分之一
虽然知道姚晓兰不甘心,我们还是如实告知她,钱墨确实享有继承权。从法律上讲,这叫转继承。
首先,钱铎和许芸在生前没有留下过遗嘱,所以他们的遗产会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钱铎去世的时候,他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母亲、配偶和子女。但是许芸还未来得及分割遗产就去世了,而且也没有表示过放弃继承,所以她能够继承的部分就会转给她的法定继承人。许芸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她的两个儿子钱铎和钱墨。所以,钱墨可以通过转继承的方式继承一部分钱铎的遗产。
但是,钱墨能够继承的份额并不多。一般来说,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份额是均等的。当然,如果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也可以按照继承人协商的结果分割。
我们先按照均等继承的情况进行分析。钱铎去世时,他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母亲许芸、妻子姚晓兰、儿子小伍和尚未出生的孩子。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涉及遗产继承的时候,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应当享有继承份额。理论上,这4个第一顺序继承人各能够取得钱铎四分之一的遗产。而许芸能够取得的这四分之一遗产会由她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那么问题来了:许芸去世时,唯一健在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就是钱墨,这四分之一都会由钱墨来继承吗?
当然不是。这里就涉及了另一个法律概念——代位继承。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由于钱铎先于许芸去世,所以,小伍和尚未出生的这个孩子可以作为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和钱墨一起继承许芸的遗产。
但需要注意的是,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所以,小伍和尚未出生的孩子一共只能继承钱铎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也就是说,许芸的遗产会由钱墨继承二分之一,小伍和孩子各继承四分之一。总体看来,姚晓兰可以取得钱铎四分之一的遗产,两个孩子各自取得十六分之五的遗产,而钱墨仅可以取得八分之一的遗产。
确定继承以后,我们开始梳理钱铎的财产。钱铎名下有车、股票和一些存款,还有一套登记在两个人名下的房产。据姚晓兰所知,钱铎股票投资的金额不高,家里的存款大部分也在她手上,所以推测钱铎名下最值钱的可能就是房产。
我们告诉姚晓兰: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对财产没有书面特殊约定,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钱铎名下的这些财产有一半是属于姚晓兰的,剩下一半才是钱铎的遗产。同样,姚晓兰名下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属于钱铎的财产也要被作为遗产分配。
听到这里,姚晓兰放下心来。按照这个算法,钱墨只能拿到他们家总财产中的十六分之一,比她想象的三分之一要少得多。考虑到自己的身体状况,姚晓兰决定委托我们参与这次诉讼。
在梳理完所有材料后,我们和姚晓兰又约了一次面谈,主要目的是确认遗产处理方案。钱铎的遗产价值在300万左右,由于钱墨能够取得的份额相对较少,我们建议可以由姚晓兰取得财产的所有权并支付钱墨折价款。
此时,姚晓兰提出了一个问题:作为两个孩子唯一的监护人,她是否能够代替孩子表示放弃继承遗产,由自己继承全部遗产?这样在今后处分财产时会比较方便,反正将来自己所有的财产也都是留给两个孩子的。
话虽如此,法律却不会支持。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姚晓兰作为两个孩子的唯一监护人,不能代替他们作出放弃继承的决定,但孩子们继承的财产会由姚晓兰代为保管。
姚晓兰同意了支付钱墨折价款的方案,并主动提出要把小伍和胎儿的份额也算清楚,到时候房子加上孩子们的名字,其他的就专门开设一个银行账户帮他们存着。
最后,姚晓兰又提出了一个疑问:两个孩子尚小,能不能在遗产里先扣除一部分抚养费?答案是否定的。钱铎死亡后,他的抚养义务就终止了,所以死亡后产生的抚养费不会从遗产中扣除。但我们也告知姚晓兰,会请法院帮忙居中调解。最终,钱墨同意调解,将金额降到了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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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时,应当为胎儿保留遗产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所以本案中,在确定钱铎的继承人时,我们将姚晓兰腹中的胎儿计算在内。如果孩子顺利出生,这部分就是属于他本就应该享有的权利。
那么,如果孩子没有顺利出生会怎么样呢?
要分两种情况来看。一种是胎儿出生后才死亡的,这部分遗产会由胎儿的继承人继承;一种是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会由被继承人(本案中的被继承人是钱铎)的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来继承这部分遗产。

4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有什么区别
转继承发生在继承开始以后、遗产分割以前,会因为任何一个继承人的死亡而发生。而代位继承则发生在被继承人的子女或者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时候。
本案中,由于钱铎母亲在钱铎去世以后、遗产分割以前去世,所以可以继承的份额就发生转继承,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当钱铎母亲去世时,又因为钱铎先于母亲去世,所以,钱铎的子女可以作为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钱铎可以继承的遗产。
不过,代位继承仅在法定继承时发生,并且,代位继承人仅能够继承继承人可以继承的部分,而不是作为同一顺序继承人与其他继承人平均分配被继承人的遗产。本案中,钱墨继承母亲二分之一遗产,钱铎两位子女合计继承二分之一遗产,而不是三人各自三分之一,就是根据这个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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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继承的财产利益将如何保障
根据民法典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应当妥善管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不得违法处分、侵吞未成年人的财产。
如果监护人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比如用未成年人的财产给他人购买房产,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联、民政部门等,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而实施侵害行为的监护人也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全文完 ——


作者简介婚姻与家庭杂志。中国家庭幸福生活引领者,专注女性成长与婚姻幸福,探讨如何更好地爱自己、爱家人。《婚姻与家庭》杂志出品。(微信/微博/今日头条:婚姻与家庭杂志)


晚情简介:百万畅销书作家,云意轩翡翠创始人,致力于女性自我成长,新书《做一个有境界的女子:不自轻,不自弃》正在热销中,代表作《做一个刚刚好的女子》。公众号【晚情的休闲时光】【晚情聊育儿】【倾我们所能去生活】创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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