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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玺印(8)

 书楼寻踪馆 2024-03-19 发布于河北
青田石“十钟山房藏钟”章,清,王石经篆刻,通高6.3厘米,印面边长4.3厘米。  印青田石制,方形,素面侧款。印文篆体,白文,右上起顺读“十钟山房藏钟”六字。边款楷书体阴刻“古器以钟鼎为重,而钟尤难得于鼎。余年五十有六,乃竟获十,诸家所未有也。因名山房曰十钟,而属西泉刻印记之。退修居士。”  此印面为王石经篆刻,玉筯篆,工整端庄,充满印面。印款为陈介褀自治并记斋名缘由,款字中流露着篆、隶书意趣。
 
寿山石“金石千秋”章,清,赵之琛篆刻,通高4.7厘米,印面边长2.5厘米。  印寿山石制,方形,薄意侧款。印文篆书体,朱文,右上起顺读“金石千秋”四字。边款阴刻“赵之琛拟汉”。印面宽边栏,铁线朱文笔划硬折,愈显金石凌凌之气。  “金石”喻坚固,此处亦指代碑铭,“千秋”喻经历久远。此四字见于明代王世贞《弇州四部稿》中“金石千秋重,松楸一字香”与“姓名琬琰四海,文字金石千秋”之句。
 
青田石“陈介褀印”,清,翁大年篆刻,通高2.8厘米,印面1.5×1.4厘米。  石章青田石制,方形,素面侧款。印文篆体,朱白文相间,分上下行迴文式排列,右上起逆读“陈介褀印”4字。边款阴刻“翁大年”。  此印布局篆法深得汉私印精髓,足见翁大年对汉印精神的领悟。
 
(图1)
 
青田石“海滨病史”章,清,王石经篆刻,通高2.2厘米,印面边长2.4厘米。  石章青田石制,方形,素面侧款。印文篆书体,白文,分左右两行,右上起顺读“海滨病史”四字。边款楷书体阴刻“余年四十有二以病归里,卧海滨者十有六年矣。衰老日至,有不学之叹,时梦觚棱,有玉堂天上之感。爰俛吾良友西泉以吴天玺碑法作印志之,印篆之奇,前此所未有也。同治己巳秋九,陈介褀记。”款字中间有篆、隶体势。(图2)
 
青田石“臣心如水”章,清,桂馥篆刻,通高10厘米,印面边长4.1厘米。  石章青田石质,方形,素面侧款。印文篆书体,朱文,右上起顺读“臣心如水”四字。边款行书体阴刻“圆则中规,方则中矩,或横牵而直竖,或将放而更留,此汉印不传之秘,桂馥。”  此印印文为汉代郑崇语(见《汉书·郑崇传》),即廉洁自守、清白如水之意。印面宽边栏,印文笔划转折规矩,宁静和谐。
 
青田石“彰厥有常”章,清,桂馥篆刻,通高10.2厘米,印面边长4.1厘米。  印青田石质,方形,素面侧款。印文篆体,白文,右上起顺读“彰厥有常”四字。边款行书体阴刻“嘉庆癸卯小春初吉,未谷摹秦人缪篆印于吉祥草堂”。  此印文内容取自《书·皋陶谟》中“彰厥有常”,“彰”即“彰明”,“厥”可释为“其”字,“有常”意为“有恒”,此四字即为经常予以表彰之意。印面虽较秦汉印大出许多,但布局、篆刻不失汉铸白文印的法度。
 
“小红低唱我吹箫”象牙章,清,翁大年篆刻,印面边长1.8厘米,通高2.4厘米。  印象牙制,方形,坛纽,纽顶施环链,侧款。印文篆体,朱文,右上起顺读“小红低唱我吹箫”7字,印面有阳线边栏。边款阴刻隶书体“叔均”。  此印印文出自宋代姜夔的诗句:“自琢新词韵最娇,小红低唱我吹箫。曲终过尽松陵路,回首烟波十里桥”,“小红”为姜夔的歌妓。象牙材质坚实细腻,作印耐磨。翁大年擅长刻象牙印,其铁线朱文印既挺拔有力,又生动流畅。此印上端为覆斗形,有细环链衔于顶部小环中,作品精巧,足堪赏玩。
 
“大清受命之宝”,清崇德,白玉质,盘龙纽方形玺,汉文篆书满文本字。面14厘米见方,通高12厘米,纽高8.2厘米。  乾隆帝钦定二十五宝之一,位列二十五宝之首。据《交泰殿宝谱》所记为“以章皇序”之用,即表明清王朝受天之命统治中国的合法性。又据乾隆帝《交泰殿宝谱序后》,此宝原是太宗皇太极以来“先代相承,传为世守”的旧物,故乾隆十三年(1748)诏改玺印中的满文本字为满文篆书时,该宝得以保持原貌。其材质洁白温润,盘龙纽线条简洁流畅,技艺纯熟,显示出清前期玉石雕刻的水平。
 
“奉天法祖亲贤爱民”玺,清早期,碧玉质,交龙纽方形玺,汉文篆书满文玺书体。面15.6厘米见方,通高9.8厘米,纽高4.9厘米。附系黄色绶带及牙牌,牙牌两面分书满汉字“奉天法祖亲贤爱民宝匮”。  “盛京十宝”之一。据成书于康熙二十九年(1690)的《钦定大清会典》记载,当时共有御宝二十九方,其中内宫收储六方,内库收储二十三方。此方“奉天法祖亲贤爱民”宝即为内库收储者之一,其制作当在康熙二十九年之前。
 
“天子之宝”,清早期,金质,交龙纽方形玺,满文篆书。面11.9厘米见方,通高8.3厘米,纽高5.1厘米。附系黄色绶带及牙牌,牙牌两面分书满汉字“天子之宝匮”。  “盛京十宝”之一,用于祭祀祖先及百神。据《清初内国史院满文档案》记载,崇德八年(1643)十二月二十八日遣大臣阿拜代祭清帝列祖,其祭文中钤有“天子之宝”,所钤极有可能就是这方宝玺,制作当在清太宗崇德时期。此宝的交龙纽及满文篆字的印文风格也与这一时期的金质“奉天之宝”一致,是清前期十分重要的典章文物。
 
“敕命之宝”,清早期,碧玉质,交龙纽,汉文篆书满文篆书。面11.3厘米见方,通高9厘米,纽高5.5厘米。  乾隆帝钦定二十五宝之一,据《交泰殿宝谱》,用此宝“以钤诰敕”,而大部分是在敕书上钤盖。清代的敕书分为敕命和敕谕两种。敕命用于敕封外藩、覃恩封赠六品以下官员及世爵有袭次者,为卷轴形式,六、七品二轴,八、九品一轴。敕谕则有敕任官员、敕谕臣民、敕封或谕告外藩之别。敕书最后都要书明颁发年月日,并加盖“敕命之宝”。 “敕命之宝”是二十五宝中使用频率较高的一方。
 
“制诰之宝”,清早期,青玉质,交龙纽方形玺,汉文篆书满文篆书。面13厘米见方,通高14.7厘米,纽高8.5厘米。  乾隆帝钦定二十五宝之一,据《交泰殿宝谱》,用此宝“以谕臣僚”,但实际上多是在册书或诰命上钤用。按清朝定制,覃恩封赠五品以上官员及世爵承袭罔替者则颁发诰命,诰命因发放的对象不同名称也不同,官员本身受封称为“诰授”,封其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及妻,生者称“诰封”,死者称“诰赠”。但不管是“诰授”,还是“诰封”、“诰赠”,都要钤盖“制诰之宝”。据《大清会典》记载:“凡给功臣世袭罔替诰命,分别世次敕书,由该衙门开载功绩,移送内阁,交中书科缮写,送阁用宝,仍行该衙门给发。其子孙承袭时,令该衙门将原给诰敕送阁,中书科填写承袭人名年月,仍送阁用宝。”这里所用之宝,绝大多数是这方“制诰之宝”,此宝是二十五宝中使用较多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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