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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部门预算

 永康诗意 2024-03-20 发布于浙江

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部门预算

一、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因机构改革,20191月,由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县规划局三局合并,成立了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挂县林业局牌子,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下设13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人事科教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宣传、信息、会务、机要、保密、后勤和安全保卫等工作。牵头开展重大课题调研。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指导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建设,牵头负责政务信息公开。指导监督档案管理。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出国(境)管理。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拟订自然资源和规划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管理。组织对外合作交流。

2.政策法规科。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行业领域综合改革和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编制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形势分析研究。承担相关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工作。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和普法教育工作。指导监督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许可项目听证、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依法协调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并监督落实。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信访维稳工作。

3.行政审批科。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有关工作。承担自然资源信用体系建设。拟订本部门行政审批的相关制度和办事流程。依法提出行政许可事项的增加、修改或取消建议。协调和承办本部门的政务服务(含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双随机抽查监管)事项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集中办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入驻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派出机构的行政许可和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办理经授权的一般事项的审核、审批、备案和督办。负责建设项目用地、农村宅基地、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的预审、审核、审批和备案,负责核发选址意见书。负责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负责办理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含临时);负责临时改变房屋规划用途审批;负责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提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负责森林采伐限额审批。

4.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科。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调查监测评价、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建立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专项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指导实施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承担全县自然资源权属和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工作。

5.国土空间规划科。拟订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制度,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以及生态、农业、城镇空间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编制全县相关专项规划。承担国土空间规划及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地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和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及预警。负责综合交通、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组织编制详细城市设计、重要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负责全县风景名胜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负责县本级、乡镇规划审查。受县政府委托,负责村庄国土空间规划的局部修改审批。指导镇、乡村规划编制工作。

6.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监督实施县域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提出并实施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负责年度建设用地需求量调查。负责重大项目前期选址论证。承担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核、报批。承担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用地、报批、管理。 

7.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收益管理办法。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并组织考核评价。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和作价出资办法。拟订并组织实施土地供应、土地流转、土地价格、土地资产和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承担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工作。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和交易的监管、监督管理、动态监测工作。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评估考核,指导实施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负责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的流转管理等工作。

8.生态修复和耕地保护科。组织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研究工作,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组织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全县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偿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负责补充耕地指标的调剂和统筹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自然保护地等自然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负责重大项目占用基本农田选址论证。承担土地征收征用、设施农用地、临时用地的管理工作。

9.地质矿产管理科。组织编制实施全县矿产资源规划、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规划等专项规划。拟订矿业权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合理利用和保护工作。指导矿山粉尘防治、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动态监管和信息发布。承担压覆矿产资源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管理工作。组织调处矿业权权属纠纷。监督管理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利用。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全县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的保护管理。

10.测绘和地理信息科(自然资源监察科)。拟订全县基础测绘与地理信息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基础测绘、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监督管理全县民用测绘航空摄影、卫星遥感数据获取。承担全县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运维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测绘资质资格、地图和测绘与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监督管理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安全保密、资源共建共享和测量标志保护工作,提供测绘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督查制度。开展专项性、区域性监督检查行动。承担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调查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测绘违法案件。负责建设工程规划验线;负责办理竣工规划核实。指导基层开展自然资源巡查工作。

11.绿化和林业发展科。拟订国土绿化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森林资源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森林城市群建设。承担古树名木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指导森林生态修复工作。拟定林业发展规划,参与拟定林业经济调节政策。拟订林业产业发展、帮扶、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林草资源优化配置及利用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林草产业发展。承担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协同开展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及林业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承担食用林产品质量监测、监督管理工作。

12.森林资源保护科。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政策措施,负责森林、湿地、草原和野生动植物等资源的监督管理。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湿地和草原生态修复工作,组织实施相关生态保护补偿。开展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和评价工作。拟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承担林地相关保护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森林采伐限额。承担天然林保护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公益林划定、公益林建设、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国有林场建设和发展。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林地征占用的审核报批。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政策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承担世界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承担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13.计划与财务科。承担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监督。编制并组织实施年度财务计划。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内部审计、统计和绩效评价。管理基本建设、重大专项投资和固定资产。承担综合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专业统计归口管理工作。参与拟订自然资源相关经济调节政策。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国土资源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预算。

    二、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专户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土地整理/地质灾害等项目支出。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2020年收支总预算16452.83万元。

(二)关于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收入预算16452.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79.40万元,占30.87%;政府性基金收入5500万元,占33.43%;省补资金收入4767.04万元,占28.97%;专户资金0万元,占0%;上年结转1106.39万元,占6.72%

(三)关于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支出预算16452.83万元。

1.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952.83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5500万元。

2.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307.9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24.85万元,项目支出14020.05万元。

(四)关于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579.4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79.4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550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2.76万元、农林水支出1170.92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695.72万元、其他支出5500万元。

(五)关于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79.40万元,比2019年度增加800.43万元。主要原因是发展建设类项目经费增加,人均经费提高。

2.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2.76万元,占4.19%;农林水支出1170.92万元,占23.05%;自然资源事务等支出3695.72万元,占72.76%

    3.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1.8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0.9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3213(农林水支出)02(林业和草原)07(森林资源管理)1125.92万元,主要用于森林城镇创建、七仙湖清新空气监测系统设备采购与安装、“十四五”林业发展规划、天然林保护修复实施方案、林木采伐限额编制、有害生物监测和防治、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村庄绿化维护提升、森林古道修复等支出。

    4213(农林水支出)02(林业和草原)11(动植物保护)45万元,主要狩猎队员保险及枪支存放系统建设。

52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1(自然资源事务)01(行政运行)2575.0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档案规范数字化整理、会议费、培训费、宣传费、评审费、信息中心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62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1(自然资源事务)06(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1120.70万元,主要用于卫片中介服务、第三次国土调查市级核查及监理、“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农房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检查入库、违法用地测量核实、高空慧眼、1500数字地形图测量、土地变更调查、林权登记数据整合等支出。

    (六)关于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32.7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63.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369.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印刷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宣传广告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七)关于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 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5500万元,同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1007万元,主要是因为当年土地整治项目资金暂安排5000万元,地籍管理安排500万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支出5500万元,占100 %

    3. 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2290499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500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1000亩土地整治等支出。

22290499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地籍管理等支出。

(八)关于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7万元,同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万元,下降5%,具体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县外事办、台办等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0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增长0%(或无变化)。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变主要原因是县财政统一安排经费。

   2. 公务接待费: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7万元,比上年下降5%。主要用于接待省、市及相关兄弟县市领导指导工作、项目验收评审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控制接待标准,未出现超规格接待情况导致接待费用降低。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12万元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土地整理(含垦造耕地双万工程)争取指标、巡查办案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

2020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32.78万元。比2019年增加258.1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2. 政府采购情况。

2020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45.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106.9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08.40万元。

3.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县处级领导用车0辆、应急机要通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50 %已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06万元。

5.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 3 万元扶贫资金,主要用于结对村扶贫工作。

三、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 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 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 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 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1.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2130207森林资源管理支出:指农林水支出。

13.2130211动植物保护支出:指农林水支出。

14.2200101行政运行:指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15.2290499其他支出: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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