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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下令:本月起,严查药械企业这些行为!

 板桥胡同37号 2024-03-20 发布于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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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医疗器械经销商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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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医药购销领域,大整治全面落地。

日前(3月8日),沧州市市监局下发了《关于开展2024年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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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文件公布了今年专项行动的工作重心,其中之一就是——重点查处医药医疗购销等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在此基础上,市监局还针对医药企业进一步给出3大严打方向:

01

严厉打击医药企业在流通环节使用票据、虚构业务事项以及利用医药推广公司空设、虚设活动等违规套取资金,将套取资金用于商业贿赂;

02

医药企业在生产环节前置套取资金,用于药品耗材设备回扣等商业贿赂;

03

医药企业借助科研合作、学术推广等名义,在招标投标、设备采购、工程建设、科研经费等领域进行利益输送的违法违规行为。

据文件安排,此次行动分三大阶段展开:(一)安排部署:2024年3月10日前;(二)组织实施:2024年3月10日-11月10日(三)全面总结:2024年11月10日-12月5日。

也就是说,从本月开始,专项整治的发令枪即刻打响!

新一轮反腐方向,定了!

不仅是沧州市,3月13日下午,广东省市监局也公开表示将组织开展2024年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行动。

值得注意的是,两地都把整治目光投向了同一处。

广东省提出,针对当前医药领域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隐性变异、花样翻新特点,对医药企业组织的科研合作、学术推广、科室宣讲会等以及各类捐赠加大排查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医疗卫生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促进全省医疗卫生领域高质量发展。

无独有偶,在两地市监局之前,中纪委打响的开年反腐第一枪同样指向了各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

2024年第一天(1月1日),中纪委官网发布《纵深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 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的文章,明确新一轮反腐,中纪委将加大对医疗等重点领域案件查处的力度坚决清理风险隐患大的行业性、系统性、地域性腐败。

并重点提出要挖细查各种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进行重点打击,例如“影子公司”、“影子股东”、虚假交易、期权腐败、政商“旋转门”、“逃逸式辞职”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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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定调在前,地方省市相继跟进,无疑,2024新一轮医疗反腐挺进深水区,便是要全面彻查披上各类外衣的腐败行为,进行一场深层次的“大清洗”。

首次发布!

医药商业贿赂行为全新定义

目前,各级部门已经开始朝着这一方向频频发力。

3月14日,中纪委网站发布《加大对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甄别查处力度》一文,强调针对医疗等重点领域,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对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作出清晰的判断,精准发现问题线索;加强与行业监管部门协作配合,紧盯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加强对重点岗位和人员的监督。

3月8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发布《医药生产经营企业防范商业贿赂行政指引》,这是省级市场监管部门首次发布械企防范商业贿赂的行政指引,在医药反腐的大背景下,值得行业高度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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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引》清晰界定了医药企业给付财物和商业贿赂行为,包括一些隐蔽的变相行贿也被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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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一节点上各级部门接连出手,正是因为长期以来医疗领域商业贿赂手段不断“迭代升级”,让一些腐败行为借助各类外衣得以逃脱监管法网。

如今,在高聚焦、全周期的监管合围下,各类医药商业贿赂的“伪装面具”也将逐渐失去作用,反腐的新时代即将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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