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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释法:收割“智商税”的法律边界|3·15特辑

 以法为剑 2024-03-24 发布于云南
谎言和欺骗从来没有从我们的生活中消失。以天价和神奇功效吸引眼球的白酒,一夜之间从神坛跌落。
【案件背景简介】3月15日晚,央视3·15晚会曝光卖5万多元的听花酒。据央视报道,听花酒销售人员宣称该酒有调节性功能、改善心脑血管、促进肝细胞再生、提高免疫力、抗癌、改善睡眠等多种保健功能,“喝听花酒,回春壮阳”。售价最高达到5.86万元。同时还曝光听花酒国际专利尚未被认定,“高科技”凉味剂竟是常见薄荷提取物。在被央视曝光后,多家电商平台火速下架听花酒相关产品。(来源于已公开新闻,详细情况可查看网络)

关于央视曝光的“听花酒”的营销方式,本文从以下法律层面上进行分析,仅代表个人观点。
【几点法律认知】依据网络披露的事实,从法律角度分析:

一、智商税并不被法律所禁止:
1、智商税又称低智商税,系网络流行词,是指由于在购物时缺乏判断能力,也就是低智商的表现,花了冤枉钱,这些冤枉钱就被认为是缴了低智商税(360百科释义)。讽刺人们被虚构的事实或隐瞒的事实诱导、欺骗从而自愿为某些产品、服务投入的时间和金钱。
被很多常识性就能分辨的出来的营销手段、夸大效果、甚至违背基本逻辑等等方式,让消费者去购买超越性价比的东西或者接受所谓的错误“信息”而买单的都可以称为智商税(比如:增高鞋垫等各种高科学噱头的产品、各种保健品、成功学、虚高天价的普通商品.....)
2、盲听盲信的缴纳智商税是民众消费的一大特质
1)以“瞄准市场”+“贩卖焦虑”+“疯狂营销”的基本方式,商家通过套路,大量收割韭菜。
第一步,找到消费者的需求。第二步,利用需求千方百计地制造焦虑感。第三步,利用焦虑感,有针对性地推送、提供相应的商品或服务,满足你的情绪、合乎你的需求。第四步,夸大事实、通过营销故事、情怀和虚无且无从考证和证实的概念,(比如无权威结论的科学概念、虚无缥缈无从证明的故事、擦边球的模糊性的法律依据等)。

寻找法律漏洞,利用某些人常识或者某方面专业知识的匮乏,造就信息不透明不对称,被诱导进行无用消费,游走法律边缘地带又不明显违法。
2)收割智商税的本质是信息不对称。
高认知者对低认知者在人性弱点上的营销行为就是收割智商税。智商税手法的核心方法是洗脑,最终达到的结果:让韭菜觉得很高尚并愿意自欺欺人。
在法律容许的范围内,这一套营销策略,在法律的边缘地带,寻找法律漏洞,还不被法律所禁止。
二、智商税行为能够被认定为违法的条件
智商税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被强大的营销骗局、设局导致的一些被骗情形时,就不能完全称之为智商税了。
当智商不够导致交了冤枉钱,存在以下行为特征时,就不仅仅属于智商税范围中,而是逾越了法律边界,涉嫌违法行为。
1、价格动辄是普通商品数倍的“天价”,消费者付出不该付的成本,产生了消费者的实际经济损失。花了冤枉钱,买了一些没有用的东西。
2、商家隐瞒真实信息,进行内容虚假、引人误解的宣传,造就信息不透明,存在虚假宣传或消费欺诈时。
3、商家误导他人,存在诱导行为,主观上具备欺诈或诈骗故意,构成不平等的交易时。
三、该营销行为能够认定为欺诈或诈骗违法吗?
1、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讲,生活到处都是坑,“收智商税”、“割韭菜”的实在太多了,法律的问题很复杂。诈骗和智商税,是有一定交集的,可分不同的情形:
首先,当商品或服务价格虽然高于人们认知水平,但消费者本人认可其价值,商家的推介行为又没有明显超越法律的边界,这只能是建立在自愿基础上的“智商税”。
其次,当消费者被“虚假宣传、消费欺诈、以假乱真、显失公平”等误导和欺诈时,属于民事欺诈的,民法典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相关的救济措施。
最后,欺诈行为可能超出民事欺诈和经济纠纷的界限,就构成刑事犯罪了。刑法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2、诈骗罪有两个关键要素,一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二是用虚构事实或者是隐瞒真相的方法。二者必须同时具备,诈骗罪才能成立。
1)诈骗罪的前提是犯罪主体客观行为上采取了虚构事实,或者是隐瞒真相的行为:但听花酒的例子中,虽然有提升免疫力、改善睡眠、保障男性勃起功能等营销噱头,但属于虚无且无从考证和证实的概念,要认定虚构事实或者是隐瞒真相,还真不好定,况且还存在听花酒申请的国际专利。虽申请只是进入公布阶段并不意味着获得了国际认可,但这就无法认定存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这打了法律的擦边球。
2)诈骗罪的另一个构成要件,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但盈利收益是合法售卖商品所产生的收益,虽然存在天价的价格,但也不能就此认定为非法占有。
四、虚假宣传的行为违反广告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且明确规定,“酒类广告不得含有明示或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等功效”。国家《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规定,“酒类”属于食品。《食品安全法》明文规定,“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体验店工作人员宣传的:听花酒具有调节性功能、改善心脑血管、促进肝细胞再生、提高免疫力、抗癌、改善睡眠这六大功效,违反了这些法规。

2、根据2022年6月1日实施的国家标准《白酒工业术语》规定,“白酒:不直接或间接添加非自身发酵产生的呈色呈香呈味物质”,明确了白酒中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剂。
调节性功能、保护心脑血管系统等用途的组合物中的凉味剂,并不是什么高科技物质,其实就是我们日常常见的薄荷提取物。
3、广告法明确规定,禁止使用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和已经终止、撤销、无效的专利作广告。听花酒的健康性佐证,是一项申请的名称为《酒精和凉味剂的组合物在调节性功能、保护心脑血管系统、促进肝细胞再生、抗肿瘤、提高免疫及睡眠质量上的用途》的国际专利,但申请只是进入公布阶段,并不意味着就能够获得国际认可。故依法应禁止使用来作广告。
结语:“人的轻信易骗是恒常的,但它的表现方式却随着每一代人的恐惧、抱负以及世界观的不同而千差万别”。普通消费者还是应学会独立思考、审慎行事,合理规避那些源自冲动、让人后悔的“智商税”。
(作者:王洪ˡᵃʷʸᵉʳ【以法为剑】 云南恒志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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