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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志愿军军服(1950年8月11日-1994年12月15日)

 虛怀若谷 2024-03-24 发布于浙江

军委中央关于组成中国人民志愿军入朝参战命令

彭、高、贺、邓、洪、解及中国人民志愿军各级领导同志们:

(一)为了朝鲜人民解放战争反对美帝国主义及其走狗的进攻,借以保卫朝鲜人民、中国人民及东方各国人民的利益,着将东北边防改为中国人民志愿军,迅即向朝鲜境内出动,协同朝鲜同志向侵略者作战并争取光荣胜利。

(二)人民志愿军辖十三兵团及所属之三十八军、三十九军、四十军、四十二军,及边防炮兵司令部与所属之炮兵一师、二师、八师。上述各部须立即准备完毕,待令出动。

(三)任命彭德怀同志为中国人民志愿军司令员兼政治委员。

(四)中国人民志愿军以东北行政区为总后方基地,所有一切后方工作供应事宜,以及有关援助朝鲜同志的事务,统由东北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高岗同志高度指挥并负责保证之。

(五)中国人民志愿军进入朝鲜境内,必须对朝鲜人民、朝鲜人民军、朝鲜民主政府、朝鲜劳动党(既共产党)、其他民主党派及朝鲜人民的领袖金日成同志表示友爱和尊重,严格地遵守军事纪律和政治纪律,这是保证完成军事任务的一个极重要的政治基础。

(六)必须深刻地估计到各种可能遇到和必然会遇到的困难情况,并准备用高度的热情,勇气,细心和刻苦耐劳的精神去克服这些困难。目前总的国际形势和国内形势于我们有利,于侵略者不利,只要同志们坚决勇敢,善于团结当地人民,善于和侵略者作战,最后的胜利就是我们的。

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 毛泽东 一九五八年十月八日于北京

中国人民志愿军入朝参战,是以“中国人民志愿军”名义而非中国人民解放军,末佩戴任何国籍标志、军籍标志。军服也不同与解放军。志愿军统一着装后,与解放军服装样式基本相同,区别在于帽徽、肩章纽扣和衣服纽扣的五角星上,没有“八一”字样。佩戴“中国人民志愿军”胸章。

1955年授衔时,志愿军同步授衔,穿着五五式军服。

1958年10月,中国人民志愿军全部撤回国内,仍留在朝鲜军事停战委员会的中国代表团100余人,穿着中国人民志愿军军服。随着国内军服的改变而换装,经历过穿着65式取消军衔的军服;85式没军衔的军衔服;1987年中国人民解放军重新设立军衔志,在朝志愿军代表均授军衔,有十几位高级军官授于“志愿军少将”,1988年换发87式军服。1994年12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命令:在朝的中国人民志愿军代表团全部撤回国内,至此,志愿军的称号、服装和标志才正式成为历史。

一.帽徽、胸标

二.军帽

三.领章和肩章

四.军服

附1:实物军服

附2:抗美援朝纪念章

(参考:罗燕军老师著《中国人民志愿军军衔军服物证观赏》、徐平老师著《中国百年军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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