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缉毒英雄陈新民:卧底百次未曾失手,多年后遭到毒贩最恶毒的报复

 朱觉超 2024-03-29 发布于广东

警察是份高危职业,因为他们的工作就是与违法犯罪打交道,比较轻微的如小偷小摸,违法者尚不够刑事处罚,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较为严重的如杀人犯,杀人犯被依法判处死刑,其家人还可能对办案民警实施报复,认为是办案民警害死了他的亲人。

这种思想观念是真实存在的,虽然警方维护了一方治安,为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负重前行,但不一定能得到所有人的理解,因为人是有自私的一面,冷漠的人也有不少,只要事情不是发生在自己的身上,便能发表几句自己看来不痛不痒的话,但实际令人感到无比痛心。

比如“谁让你当一名缉毒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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缉毒警一直都是警察队伍中最危险的警种之一,能成为一名缉毒警的人,都是具有崇高思想觉悟的人,都是极具正义感的人,都是能做到舍己为人的人,但正如有人会违法犯罪,缉毒英雄陈新民在这条路上,也被一名依法判死刑的毒枭吼过:“我与你无冤无仇,你为何害我!为何坑我!”

而根据我国刑法第347条第2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毒枭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犯罪吗?以我国对毒品打击的力度,他们很清楚自己的行为是犯罪,但却为了金钱利益,享受着由金钱堆砌起来的地位,自认为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只要没有被抓到,他们的气焰便是嚣张的,并且会对缉毒警展开报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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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九十年代初,陈新民因成绩显著,破获多起特大武装贩毒案,被评为“中国十大杰出民警”,这份荣耀是对缉毒警察工作的肯定,但在当时也确实疏忽了对缉毒警的保护,首次对缉毒警进行公开表彰不久后,陈新民就上了境内外大毒枭的必杀黑名单。

在毒贩以及公安系统内,悬赏200万取陈新民的命,已经是人人皆知的事情。而陈新民在首次公开接受表彰后又一次参与了卧底工作,险些被认出来,好在陈新民沉着冷静,够机智,最终化险为夷,又一次完美完成了任务。

但陈新民也有自己的家人,缉毒警可以不怕死,不怕毒枭报复他,悬赏他,却不能忽视自己的家人。打击毒品犯罪,陈新民卧底百次未曾失手,这是他在缉毒道路上交出的完美答卷,但陈新民的妻女也被恐吓、威胁过,当然,国家对于缉毒警家属的保护也是很重视的,陈新民的妻女并没有出事,但陈新民却还是遭到了毒贩最恶毒的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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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没有任何机会可对陈新民的妻女下手,却是把毒手伸向了陈新民姐姐年仅13岁的儿子,这群犯罪分子没有直接杀害陈新民的外甥,他们认为陈新民缉毒,对毒品犯罪重拳出击,那就让陈新民的外甥染上毒品,依赖毒品。

可想而知,当看到被折磨得不成人样的外甥时,陈新民内心的信念难免不会出现松动,陈新民的姐姐也因此对他怀有怨念,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不肯与陈新民见面,不过陈新民并没有被击垮,这只会让陈新民更想打击毒品犯罪,觉得自己义不容辞。

好在陈新民的姐姐也是个通情达理之人,最终还是理解了陈新民的工作,陈新民的外甥也在他的思想教育以及言传身教下去除了毒瘾。

在陈新民的缉毒履历中是这样写的:在担任缉毒队长、副局长和地区缉毒大队副大队长、大队长期间,亲自率干警破获了贩毒案件330起,抓获毒贩634名。陈新民是名十分优秀的缉毒警,也是个有着崇高理想的人。2017年,60岁的陈新民退休了,有了更多的时间陪伴家人,令人欣慰与庆幸,同时也希望每一名缉毒警都能有一个好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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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追忆下我国首位英勇牺牲的缉毒警——陈建军,在他从事缉毒工作的5年时间里,陈建军先后24次打入了贩毒集团内部,查获违禁毒品案件8起,陈建军最后一次执行缉毒工作,击毙了拒捕的毒枭陶顺明,但却被罪犯的母亲、妻子和弟弟乱棒打倒,因此遇害,年仅25岁。

我们普通人遇到“谁让你当一名缉毒警了”的问题时,无疑会对提问者感到愤怒,因为我们也能够清楚缉毒警所做出的牺牲有多大,如果纵容毒品流通,每一人都有可能遭到毒品的毒害,又有多少家庭会陷入悲剧之中?

而当缉毒警遇到这个问题时,想必他的心中自有答案。他们伟大但又默默无闻,他们为人民群众、为国家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又未必会让全国人民都认识到了他们,而陈新民是其中一名,也是能力卓越以及十分幸运的一名缉毒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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