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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霸占妻妹除连襟,1985年高青县中南寺“3·7”凶杀案侦破始末

 人之意 2024-03-29 发布于云南

1985年3月7日午夜十一点多,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公安局的电话铃声响了起来:“俺村王云华同志被杀害了。”报案的是龙桑乡(1987年2月龙桑乡的龙桑管区复并入花沟乡,1996年撤销花沟乡设置花沟镇)中南寺村负责人张汉元、张吉成同志。

向惠民地区公安处汇报情况的同时,县局迅速调集侦破力量。刑警队许文安带领付朝辉、刘维三、董俊平、史志平等十六名干警即刻出发,夜里,雨雪交加,道路泥泞,飞速急驶的车子颠颠簸簸地赶到现场,与报案人和村委主任王泽泉同志接了头,交谈了发案的情况。

次日凌晨四时公安处郭奉鸣科长,卞副科长、宋子福同志,法医梁广吉、张惠琴亦匆匆赶到了中南寺村。

中南寺,地处小清河北岸,龙桑乡东部,隔河与邹平县毗邻,是一个七十五户,三百多口人的自然村。王云华一家九口便住在村东南角的一个小四合院里,大门朝西,院东南角是厕所和一个养猪的棚子,南屋里住着一个傻哥哥,北屋乃其父母的住所,三间西屋(南间是个套间)便是王云华夫妇同四个孩子的寝室。院子的东、南两面墙外临坡。

王云华出生于1951年,其妻李某是一个作风比较轻浮的女人,比丈夫小一岁。王云华自1976年到1984年曾是村里的党支部书记,为人耿直,工作认真,不徇私情。1983年他还遭了一场火灾,烧死了一头牛。群众都反映:“他得罪了人”,有的背后传言“要和他捅刀子”。但他表现得既不畏惧,也不介意。

近年来,随着农村文化生活的活跃。王云华同志同本村两个合意的人承包了本乡的电影放映队,从大年初一到元宵节天天忙个不停。3月7日晚上,他在张朝村放映后,喝了些酒,即晚8点多的时候,骑自行车回到家,其妻见他面带酒意,遂给倒了些水喝,之后,便一同在北间的床上,酣睡于梦中。

至夜11点钟时,其妻忽听得呼噜一声,疑是丈夫呕吐,遂去拉电灯开关线,“怎么?电灯开关的拉线没了!”借月光转身一看,“呀!”丈夫的脖子裂着口,鲜血浸湿了枕头,同时影影绰绰地看到一个高个人影溜出了屋门,不禁大声哭骂起来:“你娘的,咋这么狠,不叫俺过了吗……”

这时在北屋里睡觉的婆婆被儿媳的哭骂声惊醒,慌慌张张地起来,问明情况后,便去找了村委主任王泽泉,派人向政府报了案。

午夜,欢度“元宵”的村民已大都进入了梦乡。二十多名地、县干警在村委干部的协助下,维护现场,查访案情,巡逻布防,忙个不休,整整一夜没有合眼。

3月8日,拂晓,中南寺村委办公室里的侦破会议,在郭科长的指导下还在继续。根据王云华生前为人的情况,他爱人的性格表现,以及正月十六晚上在王云华家打扑克,闲话逗趣者的出进动静。对案情作了初步分析:

是图财害命吗?不,财物一点也没损失。

是情杀?还是仇杀?”这是尚待深入调查弄清的一个问题。

“凶手是谁呢?!这真是大海里捞针……

参加会议的村干,有的边谈,边伸了伸懒腰,显出了一夜辛苦给带来的倦意。

会议结束,专案组对该案的侦破工作进行了研究和布署:为了有计划地集中精力破获此案,临时组建了以地处、县局领导同志为主体,有村委主任王泽泉等人参加的破案指挥部,大体分七个组,由地处梁科长同技术员、法医和县局付朝辉同志负责尸检,对现场及其周围的情况进行勘查;郭科长抓侦破工作的总情况,由郭科长等同志负责对死者家属及其远、近亲友的来往关系进行调查;许文安同志对重点嫌疑线索进行侦查;其他四个组负责对全村各户人口及其近期来往人员进行访问排查。

同日,县公安局派汽车司机把干警的铺盖、生活必备品搬到中南寺村,分别在群众家里住下来,作了较长时间的思想准备。

专案组不排除“情杀”,但侦破的重点视线放在“仇杀”上,本着决不放纵一个坏人,也不冤枉一个好人的原则,在中南寺村委和群众的支持与协助下,开展了侦破工作。

现场勘查:受害者王云华的尸体在西屋北间的床上,头南脚北,其头颅被切割深至颈椎,动脉、食管、气管均被切断,刀口长为13.5厘米,只少许皮肉与身躯相连,枕头、褥子、床围布被鲜血浸透。

院内痕迹:作案分子是从院东南角厕所处翻墙进入院内,留有成趟的足迹(足迹长27.5厘米,宽10厘米)。低跟鞋底,中心印有菱形花纹,外围是横线。大门内侧,西屋门外,墙角上留有少许血迹。从院迤南场内,检有旧棉絮,上有红色血斑,地上有自行车胎印。根据致死王云华要害部位的刀口,判定是锐器伤,作案者一是可能懂点医道,二是会杀猪宰羊。

深入调查:侦查工作全面展开的同时,专案组同志先后到外县对嫌疑线索进行了反复的追查。在郭科长等同志们的指导下对该村的普访排查;对死者家属及其亲友的调查,监控等等各项侦察活动,费了艰苦细致的功夫。参加侦破的全体干警夜以继日,废寝忘食地工作着。侦察步步深入,范围步步紧缩。

3月10日,在专案组耐心、细致的工作下,王云华的母亲在陈述其亲友关系的过程中,道出了:“近期常来往的亲戚是邹平县东景村,儿媳妇的姐夫,在家杀猪卖肉,日子过得不孬。儿媳她姐姐早死了,撇下了几个外甥,从去年她曾几次去过邹平。近里她姐夫王道龙来这里住过两天,正月十四才回去……”

专案组同情地对这位失去儿子的老人作了些安慰。同时,对王云华之妻李翠萍进行了个别谈话,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打动着她的心弦。她眼里噙着泪水,羞羞答答的说出了“她与姐夫的暧昧关系。”

破案指挥部依据两天来侦查情况的汇报,综合分析研究,确定王道龙是该案重大“情杀”犯罪嫌疑分子,在做好必要准备的前提下,决定由地处的宋科长带领干警去邹平县东景村进行追查,依法对王道龙进行讯问;对其家庭进行搜查。

3月10日下午,正道龙正站在门口瞭望,东景村的支部书记已走到他的面前,说:'“南寺村你亲戚出了事没去看看吗?”

“我大女儿去了!”王道龙说。

村支书接着说:“有点事,你跟我到村委办公室去一趟。”把王道龙叫到东景村委办公室之后,侦查员对其进行了简短的谈话,同时依法对他家进行了搜查,将其作案时用的屠刀、自行车,穿的鞋蓝色绒裤一一查获。并秘密对其步幅、足形进行核查,与现场其所留下的足迹相符。据此将其立即带回高青县公安局依法拘留审查。

在侦查工作中,专案组所取得“证物”上的血斑,经科技鉴定、化验与被害者王云华的血型“A”相一致,在罪证确凿和反复教育下,王道龙诉说了他杀人的罪行,供认不讳,案情大白:

王道龙,男,1940年6月出生于邹平县城关镇东景村一个贫农家庭,其父早年去世,母亲操持家务。1985年前其妻病故,抛下三个孩子(两女一男)。随着农村经济日趋活跃的形势,他趁机当上了瓦工头,继之又成了杀猪的屠夫。可谓他财运亨通,家里盖起了新楼房,日子越过越富裕。因而生活腐化,思想堕落,色欲熏心,想来想去便在其性格憨直而又多情的妻妹李翠萍身上打了主意。

1985年1月,王犯让其大女儿(王风华,19岁)将妻妹叫到了东景村家里,共住了四天。这期间王犯施以各种手段,直至与妻妹发生关系,最终勾搭成奸。

2月25日王犯以为其大女儿找婆家为由,让其二女儿(王凤英,16岁)到中南寺村请妻妹到东景村过正月十五。并对二女儿说:“你要把你小姨叫来还有赏呢。”正月初七,李翠萍同二外甥女到了王犯家里,往返又住了四天。这期间,王犯道龙像苍蝇一样盯着妻妹,每晚作乐后,并说:“你家不宽裕,来这里和我过吧,保你享福……”

李翠萍表示:“不。”

3月3日,李翠萍要从东景村回高青,王犯先给买上汽车票,以送她为名,随后骑自行车赶到坡庄停车点,带着妻妹,沿小清河北岸到了死者家里,夜晚住在西屋南套间,白日与死者喝酒聊天,并说要帮着盖新屋等,趁死者外出时,便与李翠萍偷偷发生关系。

1985年3月5日,王犯居心叵测,要求李翠萍同大外甥女(王云华的大女儿)和他一块去中南寺以西的石门村看望妻姐(王云华之妻的大姐),并让大外甥女先行,他与李翠萍同行。在去石门村的路上,王犯道龙凶相毕露,直接了当的对李翠萍说:“你家里连续失火,今后还会出大事,他(指王云华)若死了你在家受罪,干脆跟着我去享福吧!”

“他不长病不生灾的能死了吗?死了也不跟你去。”李翠萍回答。

他们在石门村亲戚家里呆了不久,王犯以请外甥女去过十五为名,带着王云华的大女儿回了邹平东景村,王云华之妻返回了中南寺。

王道龙与妻妹李翠萍勾搭成奸之后,念念不忘:“王云华若死不了,李翠萍和我成不了夫妻。”为达到此目的,即下狠心,趁元宵节王云华一家夜晚疲困之机,将王云华杀死。

3月6日趁其子女去邹平城里玩耍的空隙,磨快了屠刀,用白色皮布包好,作了行凶杀人的准备。

3月7日(正月十六)晚7时许,把准备好的屠刀插在腰里,骑自行车直奔高青县而来,到了中南寺村旁,先把自行车隐于王云华宅子以南三十米处场内麦穰垛东侧,然后翻墙进入王云华院内,迎着灯光看见西屋里有人说话,随蔽于猪栏门后,待人们散去不久,王云华回家关了大门,霎时,王云华的二女儿出来拿了尿盆,回到西屋,把屋门掩煞。至夜晚十点多钟时,王犯悄悄地走出栏门。

他先开了大门,又去看了他的自行车,仍在原处(他想自行车没了就不能下手),随返回王云华院内,把大门虚掩好,顺手从大门北边的一个破囤里,拣了两块旧棉絮,捆在刀把上,轻步走到西屋门口推开北扇门,走到床前,将电灯开关拉线割断,蹲在床前“定心”了片刻(约十分钟的时间)。这时,王犯想:若杀不死他,妻妹就跟不了我,一定要杀。随站起身来,拉了下王云华的耳朵,他的脸朝了上,王犯道龙顺手从床头上摸到一块围巾,包在左手上,捂着被害者的脸,右手持刀,照准脖颈的要害处,用力往后一拉……

王云华的躯体便躺在了色狼屠刀下的血泊里!

王道龙作案后,慌慌张张地溜出了大门,跌了一跤,发现杀人的刀掉了,随返回大门内摸着屠刀,从腰里掏出那块白色皮布包了下,急急促促地到了南场骑上自行车,返向邹平东景村的路上走去。他过了小清河,走到孙镇迤南霍家坡桥头上歇了下脚,在公路旁边水洼里洗了洗手上的血,回到家时恰是3月8凌晨一点四十分,其大女儿风华尚未睡觉。他先把自行车放在南屋里;把屠刀放在西屋里的橱子下;把穿的泥鞋和蓝色旧绒裤脱下扔在北楼梯下,便上楼点灯(他家用的是煤油灯)睡了觉。

3月8日天刚朦朦亮,虚虚惊惊的王道龙早起来,先去看了看自行车和他作案的凶器,没发现上面有血,才放了心。中午时分,中南寺村着王云华一个姓吕的亲戚到了王道龙家,叫王云华的大女儿(这时王云华的大女还在东景)赶快回家,说:“王云华被害了”。这时王道龙两腿直打哆嗦,却假装镇静,赶快叫其大女儿王风华陪同外甥女一道回了中南寺村。

3月9日,王道龙的母亲催其赶快到中南寺“吊丧”的时候,岂知他已是惶惶不安,坐卧不宁了,忽尔倒在床上,忽尔到门口去听动静。

3月10,王道龙落入法网。

3月13日,杀人犯被依法逮捕,当铛入狱。

4月30日,杀人犯王道龙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就是他目无国法,从堕落开始直至杀人犯罪应得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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