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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泽:精准把握监督重点 高质量开展对村巡察

 江南荷叶 2024-03-30 发布于贵州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县级党委巡察对象,首次以党内条例的形式明确了对村巡察的有关要求。为全面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安泽县委巡察机构结合全县村级党组织情况,引导各巡察组紧盯重点,细化对村巡察四方面监督内容,为高质量开展对村巡察提供有力遵循。

一是紧盯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村落实情况,重点发现是否存在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等问题。聚焦乡村振兴重大战略任务,全面扫描集体经济发展、污染防治、债务风险、安全生产、耕地保护、扫黑除恶、意识形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有力巡察监督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农村落地生根。

二是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发现是否存在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不廉洁履职等问题。聚焦惠民政策落实、集体“三资”管理、民生领域,注重发现虚报冒领、优亲厚友、吃拿卡要、 “雁过拔毛”、利益输送、违规招标、私设“小金库”、对群众诉求置若罔闻等典型问题,将巡察利剑直插基层,为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发挥积极作用。

三是紧盯农村党组织建设,重点发现是否存在影响农村党组织政治功能发挥的突出问题。聚焦党建责任制落实、基层治理,高度关注农村党组织内部运行不畅、黑恶宗族势力把持政权、党组织软弱涣散、村民自治机制不健全、违反换届纪律、搞“近亲繁殖”等重点敏感问题,积极推动问题整改,为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提升乡村治理效能贡献力量。

四是紧盯巡察整改落实情况,重点发现是否存在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整改不力等问题。聚焦乡镇党委、乡镇纪委、农村党支部职责履行,重点了解乡镇党委是否主动担当,统筹推进对村巡察整改;乡镇纪委是否履行对村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农村党支部是否认真落实整改任务;镇村两级是否形成整改合力,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巡察监督,进一步压紧压实巡察整改责任,以巡察整改成效推动农村各项工作规范提升。

供稿:安泽县正科级巡察专员 李博
辑:樊晓丹、张浩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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