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期推送案例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审查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涉及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不能正常上课接受学校教育,受害人为了弥补住院期间所耽误的课程而发生的补课费是否属于侵权人应予赔偿的损失范围。 陈某庆、陈某荣与陈某丹、朱某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不能正常上课接受学校教育,受害人为了弥补住院期间所耽误的课程而发生的补课费是否属于侵权人应予赔偿的损失范围? 案件索引 基本案情 法院裁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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