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二十三章,老子倡导人类应该尊重自然规律,遵循“道”的原则,依顺人之本性,保持谦虚和敬畏的心态,这样才能真正获得成功和幸福。 飘风不终朝 原文:希言,自然。飘风不终朝,暴雨不终日。孰为此者?天地!天地尚弗能久,而况于人乎? 经典释义: 从字面讲,“希言”是少说话的意思。“自然”就是本然,是不容干涉的自然发展规律。人们常说,多言多失,祸从口出。“希言,自然”这句话应之于修身,就是要求人们慎言慎行,这与老子前面倡导的“多言数穷,不如守中”颇有相似之处;同时,对于治国者而言,就是要少发号施令,治理事物,制定法律法规要合乎自然之道。 “飘风不终朝,暴雨不终日。”飘风即台风,西方人称飓风,不管台风多强大,过一段时间都会减弱的,所以说,任何飘风都不是终朝不变的。暴雨多发生在夏季,因大气的强对流运动而形成的雷阵雨天气,一般在中午以后形成,大概一两小时便会停止,所以说,暴雨不会下一整天。 暴雨不终日 “孰为此者?天地!”设问的目的是肯定“飘风”、“暴雨”是天然现象,不是人造成的。但为什么要这样问呢?老子接着说:“天地尚弗能久,而况于人乎?”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连天地这样大的力量都不能持久,何况人呢? 在这里,老子通过飘风和暴雨等自然现象作比喻,意在告诉我们,世间一切事物都处在无常变化之中,而在这无常的背后有一个超越现实的东西,那就是自然,自然而然的那个规则和定律便是道法。就人而言,就是指自然本性,顺应自然本性的就是人道。本段的主要内容是说社会的发展也有其自然规律,不能违反这个规律。只有主观地尊崇天理,抛弃人欲,才能使人主宰自己的命运。 尊天理、弃人欲 原文:故从事而道者同于道:得者同于得,失者同于失。同于得者,道亦得之;同于失者,道亦失之。 经典释义: 这段话的直译是:“那些从事于道的人与道相同,得到的人与得到相同,失去的人与失去相同。与得到相同的人,道也得到;与失去相同的人,道也失去。”然而要较真实的理解老子讲一段话的含义,我们先要理解文中“道”的内涵以及得与失的真实意义。 这里的“道”指的是一种宇宙的自然法则和原则,是一种超越但包含万物的存在。老子认为,如果人的行为与“道”相符合,那么他们就能得到“道”的支持和帮助;相反,如果人的行为与“道”相悖,那么他们就会失去“道”的庇护。 这里的“得”与“失”可理解为人的禀赋或禀受,也就是你的命运。如果你不违自然规律,依照人的自然本性,使自己的行为合乎道的准则,那么你就是“得者”。得者依顺自然本性而行为处事,从本性而得。因为道的表现形式是德,顺应本性的禀赋就是人之所得,所以,本性即道,“得”即是“德”。文中老子讲“得者同于得”意思是说,有德的人就同于得到了道。反之,如果你的行为不符合“道”的准则,不是依据本性而作为,那你便是失德者,老子讲“失者同于失”也就是说,失德的人就同于失去了道。“得”是你的禀赋,“失”也是你的禀受,得与失皆是你的命运。 在现代社会,这一理念可以被理解为,顺应自然规律和社会法则的人,会得到生活的正面回应;而违背这些规律和法则的人,则会遭遇不利的结果。这是一种强调自然和社会和谐相处的哲学思想,鼓励人们遵循客观规律,实现个人与社会的发展。 得失皆命 老子在这篇文章中主要表达的中心思想是:自然、无为和守道的思想。他强调了自然的力量和规律,认为自然界的变化是自然而然的,不会持续太久。同时,他也指出人类的行为和决策也应该遵循自然规律,不要过度干预和追求过度的结果。同时,老子还强调了“道”的重要性,认为只有通过遵循“道”的原则,才能获得真正的成功和幸福。他指出,只有那些真正理解并遵循“道”的人,才能真正地得到它所带来的好处,而那些不理解或背离“道”的人,最终也会失去它所带来的好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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