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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四条对策建议

 古韵新风 2024-04-06 发布于湖南

农村集体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构建产权关系明晰、治理架构科学、经营方式稳健、收益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这为各地探索集体经济多种实现形式指明了方向。从土地的规划和利用来说,基层政府的利益和发展集体经济存在一定的矛盾。如果只是行政化地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只会迫使基层为完成考核任务以各种手段应付。这也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遇到的困境。结合一些地方的经验,就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提出几点对策建议。

推进强村公司发展。强村公司指的是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投资、参股组建公司实体或入股县、乡镇联合发展平台等,以项目联建等形式统筹辖区内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实行公司化运营兼顾社会效益的企业。基层政府应盘活乡村沉睡的资源、资产、资金,提高政府项目执行的有效性,促进农民就近就业,提高集体经济收入,推动成立强村公司。公司的组建较为容易,难在运营和监管。其中有两个问题比较关键:一是如何处理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强村公司的关系;二是如何挑选强村公司的经营管理者,让他们有干事创业的能力。重庆可总结借鉴城口县的相关经验做法,积极稳妥推广组建强村公司,通过抱团发展整合区域资源、提升动力能级和抵御市场风险。

适度整合内部资源资产。支持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收储本村闲置农房、宅基地、农地、林地。在收储方式上,既可以采用租赁的方式,也可以鼓励入股、保底分红等多种方式。支持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土地增减挂钩、占补平衡、进出平衡试点,增加的指标、收益主要用于支持本区域发展。把政府投资形成的资产交给集体经济组织来运营,实行“投改股”,把资产的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和分配权下放到村集体,同时保留相关部门联合监督审计的权利。要进一步利用好市区县两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积极融入全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大市场,在乡镇一级开展资源资产盘点工作,支持市民下乡,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发展新产业新业态。鼓励国有企业、农业龙头企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参股成立混合所有制企业,明晰所有权和经营权,提高集体资源资产的经营效益。

吸引各类人才创新发展。乡村振兴最缺的是人才,人才振兴和产业振兴互为因果。要利用好各种激励机制,为乡村留住人才,吸引各行各业的人才投入到乡村振兴的事业中来。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最重要的是要有一个好的带头人。要注重从本土人才、返乡人才、转业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农村致富“带头人”等群体中培养村党支部书记、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同时要保障他们的待遇和福利水平,为他们干事创业解决后顾之忧。在县一级设立竞争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创业发展基金”。支持第一书记履职尽责,带动村两委共同进步。培养管理能力强、经营水平高的农村经营管理人才,做强产业链,推动乡村产业发展。支持各类人才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平台进行创新创业。把村庄建设、村庄发展、村庄经营结合起来,鼓励企事业单位人员在保留原有待遇的基础上,竞聘农村职业经理人、乡村CEO。

数字赋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结合数字乡村、智慧农业建设,打通“三资”管理、产权交易、财务审批系统,以服务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运营为目标,根据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迭代开发实用性系统模块,为集体资产精细化管理、集体资源集约化利用、乡村治理现代化提升等提供数字化支撑。要加快推进“渝农经管”数智平台全覆盖,构建集体资产监管、产权流转交易、便捷金融服务等全链条数字化智能化高效运行体系,切实解决集体资产管理和运营中的难点、堵点和痛点。开发“银农直联”功能,将村集体资金使用等审批事项由线下办理转为线上操作。对重点项目的采购、出入库、订立合同等过程根据时间线全程留痕,确保项目高效运行。分类建立资源资产电子台账,明确资源资产价值、地理位置、基础条件等信息,形成资产信息二维码和资源资产一张图。推动全市统一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建设,发挥价格发现功能,推动集体资产溢价增收。记录资产权属变更过程,做到权属变更全程可溯。推动纪委监委等部门充分利用好“渝农经管”数字平台,提高监管效率,更好地服务集体经济健康成长。

(作者 许衍 陈晶晶 分别系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原主任、西南大学乡村振兴战略研究院特邀研究员;北京农禾之家综合农协研究组成员、杭州土生管理咨询工作室负责人)

原标题:以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共同富裕

      来源: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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