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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单元教学的底层逻辑

 新用户78684458 2024-04-06 发布于湖南

谈论大单元教学的人很多,谈论大单元教学的底层逻辑的人很少。

大单元教学是我们的语文课程“只有课程观,没有语言观”的典型产物。

大单元教学的底层逻辑是什么?恐怕还是叶圣陶先生当年的那套理论:课文只是一个“例”,我们要学的不是课文本身,而是潜藏在课文背后的语文知识、语文技巧,阅读或表达策略。仅仅学了还不够,我们还要通过读写结合在情境中(叶圣陶所谓的情境就是在生活实际中)运用这些语文知识、技巧和策略。

我们看看所谓的大单元教学,是不是就是这样的一个逻辑?它不过是把叶圣陶先生那里的小的、琐碎的语文知识、语文技巧(比如比喻、拟人等)变成了“大观念”。大观念是个什么鬼?到底能有多大?能超越语文知识、语文技巧,读写策略的范畴?(抑或是像传统语文教学那样把某些存在论的范畴变成了认识论、知识论的范畴,比如:写作要写出真情实感。)——面对单篇文章时的那种动情的、投入的、自由开放的、含英咀华式的阅读方式已不再必要。即使有,也不过是引人入“彀”(大观念)的前奏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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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知识、技巧、策略该不该学?参见拙文:聊聊语文知识

我们今天只说这个逻辑本身——其实叶的逻辑在过去的三十年已经被很多人讨论过了——到底是不是具有合理性。

还是那句老话,这是自然科学对精神科学的入侵。对于语言的学习从来就不应该被简化为一个学知识、学方法、学“观念”的过程。

我一直认为,人对于语言的运用向来是一个“半自觉”的的过程——在使用表达技巧的时候,我确实具有一种自觉,但从来没有人仅仅是为了使用这种表达技巧而进行写作。

我们不去关注阅读、写作背后的复杂深刻的动因,仅仅停留在“来吧,我们读读这些童话故事,学习一下阅读童话的五种策略吧!”“来吧,我们刚刚学习了进行想象的三种方法,大家来写一篇童话故事吧!”——不啻于是对语文学习的一种矮化。

大约一百年前,巴赫金先生曾批判过在语言研究领域内的“理论主义”。今天,我们在语文课程领域同样要警惕这种危险——某些专家学者希望着能像科学家研究自然界那样研究人的语言活动,希望着能够像牛顿为自然界立法那样,凭着在书斋里发现的某些“读写原理”为学生丰富多样的语言实践“立法”。

理论,涵盖不了现实世界,更限定不了主体行动。它能够为我们提供的仅仅是一种观看的视角、理解的路径,或为我们揭示一种可能性。没有人能预先限定好下一次阅读、下一次写作到底该如何发生。

总之,还是那句老话,从根本上说,语文之学不是感性之学(美学),也不是知性之学(自然科学),而是存在之学、理性之学、自由之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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