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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二十年富平县盖村里芦公买地券

 富平人原创馆 2024-04-10 发布于陕西

道光二十年富平县盖村里芦公买地券

文/李杰

二0二四年春,听朋友说他哥在大搞农田水利建设时期,捡到一块方石板,上面刻有许多文字。我很感兴趣,于是便相约而至,用清水将石板洗净之后发现,这是道光年间的立劵文契。我且称它为“道光二十六年芦公买地券”。这买地券用青石雕刻,长宽均为39厘米,厚6厘米,做工精致,完好无缺,文字清晰,刻字17行,满行17字,共221字。

原文摘录如下:


大清国陕西西安府富平县盖村里九甲住北乡屏南堡西沟畔 孝男芦正兰等伏缘 先考芦公讳自魁 奄逝以来未卜茔地 今日者卜此高原来去朝迎堪为佳宅 係西南里阔长各八步 已备净钱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贯于

皇天后土处买到龙子崗阴地一方 东至青龙 西至白虎 南至朱雀 北至玄武 上指

青天 下止黄泉 中分辛山 乙向立祖昭穆分葬 永为阴宅 券立二本 一本奏上

后土地祗 一本付给墓中亡灵芦公收执 永远照用 故气伏尸不敢侵争 须此券者

左邻人东王公 右邻人西王母验地人白鹤仙 书契人青衣子


大清道光二十年六月二十八日立十

这是一篇套用通用制式立券文契写成的“买地券”或称“墓䇷”,是古代置于墓中的地契。大意是说:富平县盖村里九甲屏南堡芦姓的人为其亡故父亲,花费净钱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贯在皇天后土处购买了一处阴宅,佳地长宽各八步,位于高原龙子岗,东至青龙,西至白虎,南至朱雀,北至玄武,各路神仙都已奏明,设立此券随葬入土,各方鬼神不能侵争。立券时间为大清道光二十年六月二十八日,结尾处的“立十”通“立石”之意。文中的四至和龙子岗等都是套用的范文,非实际的地理方位,只是说明墓地是一所风水宝地。所花银钱亦为虚数,表示买地花钱多,土地面积大,足够亡人在阴间使用。

全文开头占用一整行的一个“维”字是语气助词或称“发语词”没有实际意义,相当于今天人们打电话时先“喂”一下再开口说话一样,表示将要讲话或发表重要通知,没有实际意义,但又很有必要。文中遇到“皇天”“后土”“青天”“大清”等字词都要另起一行写在高于行首的位置,是表示敬畏之意。文末占用一整行的一个“时”字是“时在”之意,立券的时间“道光二十年六月二十八日”即公元1840年,这一年西方列强用大炮轰开了古老封闭的满清王朝的大门。

券文是由左向右书写的,这和古代的行文方向是不一样的,为此我询问了多位地方文人,有人说石碑若是在大门两侧,为了对称,左边的一个就是由左向右书写的,大雁塔《三藏圣教序记》两块石碑就是这样。另有人说在造像碑前的石碑若神像在左侧也用左起行文。这个买地券显然和这两种说法不相符合。还有人认为这是“阴文”,是地下亡灵的地契,是给地下的鬼神看的,所以和人间的文字不同,所以用反向的行文方式。在北京通州出土的同类型的“随时道买地券”也是由左向右行文的,我也觉得这个说法很有道理。

随时道买地券

笔者酷爱古石刻,喜欢学习传统文化,以前也碰到过此类买地券,有用朱砂写在瓦片上的,也有刻在泥块上的,但都破损严重无法考读,唯这块青石雕刻的内容完整,字迹清晰。细心研读一番,成此一篇短文,为传统文化的延续尽我绵薄之力,也将我的见解写出来,希望能够抛砖引玉得到更多读者朋友批评指正。期间有多位文人朋友为我悉心讲解给予帮助,在此表示感谢!

作者简介:李杰,1977年生,陕西富平人,渭南师范学院毕业,现就职于富平县职业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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