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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0讲 从《狸首》到“狸猫换太子”

 陈之秀 2024-04-10 发布于北京

 

《礼记.射义》说:“其节,天子以《驺虞》为节,诸侯以《狸首》为节,卿大夫以《采蘋》为节,士以《采蘩》为节。”

可知,《狸首》是周代举行射礼时用来控制诸侯射箭节奏的一首乐曲。《驺虞》、《采蘋》、《采蘩》均见于《诗经.召南》,而《狸首》不见于《诗经》,可见已亡佚。不过,最近读了校友胡宁先生的《原壤所歌:逸诗“狸首”考》一文,大有茅塞顿开之感,愿与大家分享。

陈澔《礼记集说》注引吕大临说:“《狸首》诗亡,《记》有原壤所歌,乃此篇所引'曾孙侯氏……’疑皆《狸首》诗也。”

吕大临所说的《记》,即《礼记.檀弓下》,篇中记载了孔子友人原壤唱的两句歌词“狸首之斑然,执女手之卷然”。从现存《诗经》来看,诗名绝大多数都是取诗中二字,如《驺虞》取首章末句中的二字、《采蘋》、《采蘩》皆取首句二字,所以,《狸首》一诗也当是取“狸首之斑然”这个句子中的二字为名,这两句歌词应该就是《狸首》中的诗句。那么,这两句歌词是什么意思呢?

《礼记正义》孔颖达疏:“曰'狸首之斑然’者,言斫椁(音果)材,文采似狸之首。'执女手之卷然’者,孔子手执斤斧,如女子之手,卷卷然而柔弱。”

将孔子执斤斧的手比喻为女子柔弱的手有些不伦不类,故当另作新解。

《说文解字》说:“狸,伏兽,似貙(音出)。”

可知狸即狸猫,又称豹猫。

那么,这种动物与哪个氏族有关呢?

《国语.周语上》说:“昔昭王娶于房,曰房后,实有爽德,协于丹朱,丹朱凭身以仪之,生穆王焉。是实临照周之子孙而祸福之。”

意思是说,周昭王所娶房后,有违道德,与丹朱之神交配,生下了周穆王。丹朱能够给周族的子孙带来福或祸。

上文又说了祭祀丹朱的方法,即“使太宰以祝、史率狸姓,奉牺牲、粢(音兹)盛、玉帛往献焉,无有祈也。”韦昭注:“狸姓,丹朱之后也。神不歆(音新)非类,故帅以往。”

意思是说,丹朱的后代是以狸猫为图腾的,也就是说,丹朱本身也是以狸猫为图腾。

可是,据古史辨派学者考证,丹朱即驩头、驩兜,而驩头(驩兜)的形象并不是狸猫,而是鸟类。

《山海经.大荒南经》说:“驩头人面鸟喙,有翼,食海中鱼,杖翼而行。”

驩头有喙、有翼,属鸟图腾无疑,但它是哪种鸟呢?

从“驩”字所从“雚”来看,突出两只眼睛,当为鸱鸮(俗称猫头鹰)的象形。此神名驩头,实际是说它的头是雚(鸱鸮)头,而雚头又像猫头,狸头也似猫头,故驩头亦可称狸首。

《庄子.秋水》说:“鸱鸺夜撮蚤,察毫末,昼出瞋目而不见丘山,言殊性也。”

鸱鸺即鸱鸮,其特点是夜视能力强,故由丹朱又演变出离朱(离俞、离娄)的传说。

陆德明《庄子音义》引司马彪说:“离朱,黄帝时人,百步见秋毫之末。一云见千里针锋。《孟子》作离娄。”

《尚书.尧典》说:“胤子朱启明。”

“启明”,《史记》译作“开明”,其实是对丹朱视力很好的理性化说法,而非说他的性格“开朗明达”,所以,离朱就是狸朱,也就是丹朱。

那么,狸首的传说又是怎样变为“狸猫换太子”的传说呢?

民间传说,宋真宗的刘妃为争权夺利,在李妃分娩那天,将拔了毛的猫偷换了李妃的孩子,宫女将孩子送给八贤王抚养。待李妃的儿子长大后,宋真宗才得知真相,母子二人最终得以团圆。李妃的儿子就是后来的宋仁宗。

实际上,这是根据一段真实的历史改编的故事。据历史记载,宋仁宗的生母李氏,本是刘妃的侍女,因宋真宗召幸怀孕。刘妃不能生育,便强行将李氏所生的孩子认作自己的儿子。宋真宗去世后,刘妃以皇太后的身份临朝,垂帘听政11年之久。李氏与知情者因畏惧其权势,不敢向宋仁宗说明真相。当仁宗生母李氏病重去世时,刘太后还以皇后之礼给予厚葬,并将水银注入棺中,以保护好她的遗容,还将棺木寄放在奉先寺。过了若干年,刘太后逝世后,宋仁宗的叔父燕王将真情告诉了他,并说李氏可能是被毒死的。宋仁宗闻言大惊,悲痛欲绝,追封李氏为章懿皇太后,并赶到奉先寺,命人开棺。同时,派兵包围刘氏一门的府第。开棺后,见李妃面目如生,显然不是被毒死的,这才下令将包围的士兵撤回,刘家因此得以保全。后来,宋仁宗追念刘后的抚育之恩,仍以太后之礼将她安葬。

李小荣先生依据《佛说孝顺子修行成佛经》与《大阿育王经》中都有与“狸猫换太子”极其类似的情节,认为这两部佛经中的故事是“狸猫换太子”的源头,可谓本末倒置。因为,伏俊琏、刘子立先生《“狸猫换太子”故事源头考》一文指出,这一类型的故事在中国本土传说中的来源比佛经的传入更早。

严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卷15《古逸》辑录汲冢周书《古文周书》说:“周穆王姜后昼寝而孕,越姬嬖(音毕),窃而育之,毙以玄鸟二七,涂以彘血,置诸姜后,遽(音据)以告王。”

说越姬用杀死的玄鸟涂上猪血替换了姜后所生的太子,显系“狸猫换太子”故事的雏形。因为,据众多学者考证,玄鸟即鸱鸮,周穆王为丹朱后裔,自然也以鸱鸮为图腾,故其太子也被用玄鸟(鸱鸮)替换。

回过头来,我们再看看“狸首之斑然,执女手之卷然”这两句诗当如何解释。这里的“狸首”当指狸姓的始祖神丹朱,其所执“女手”当为狸姓的始祖母之手,故《狸首》一诗当是记载狸姓氏族诞生的神话。其用于射礼当始于周穆王时期。所以,郑玄认为“曾孙侯氏,四正具举。大夫君子,凡以庶士。小大莫处,御于君所。以燕以射,则燕则誉” 即《狸首》逸诗是不正确的,这四句诗其实是《驺虞》、《采蘋》、《采蘩》和《狸首》的副歌部分,而非《狸首》的正文。据此将《狸首》诗义解释为“射诸侯首不朝者”则更是错上加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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