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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第一奇书:《嫖经》

 supermbt 2024-04-12 发布于浙江

中国的经典书籍可谓浩如烟海,能称之为“经”的,都经历过时间的考验,具有持久的生命力震撼力。

在古籍中,有一枝奇葩,那就是《嫖经》。下面,咱们来说说这部不太正经的“经”。

《嫖经》面世的历史背景

《嫖经》,又名《青楼韵语》,朱元亮辑注校证,张梦征汇选摹绘,刊印于明代万历四十四年(公元1616年)。这部书不仅成为古代嫖界的指南,而且从很多方面反映出明代士人和妓女的心态。

明朝,可以说青楼产业贯穿了整个朝代。甚至在朱元璋还没有登上皇位的时候,他就设立了“营妓”,也就是军中的慰安妇。元代至正27年(1367年)九月,朱元璋的军队在苏州打败了张士诚,逼死张士诚后,朱元璋将张士诚部战死者的女眷,编入单独的妇女营,成为营妓。

大明政权建立后,朱元璋设立了“乐户”。史书记载:洪武初年,京师(南京)“建十六楼以处官妓,淡烟,轻粉,重泽,来宾,称一时之盛事。”

朱元璋大力发展色情产业,一则为了扩大税源,二则为了打击政治对手。朱元璋在位时,残酷地打击了胡惟庸、蓝玉,这些人的女眷,都被遣入了“乐户”,而且他们的后代也必须操此贱业,以示对政敌的羞辱。

明代对青楼从业者万般摧残,甚至对他们的服饰行止都有特殊规定。妓女的男人们必须戴绿头巾,被蔑称为“绿帽子”,后世延伸为遭妻子背叛的代名词。

明初,朝廷是不允许官员嫖娼的。但后来慢慢成为一纸空文,朝廷上下的官员以狎妓作为生活潮流。

青楼经营者的最终目的,无非是为了赚钱。老鸨和妓女们需要“系统培训”,正是顺应了这个娱乐市场的需要,《嫖经》横空出世!

《嫖经》中的“赚钱攻略”

《嫖经》的开篇,言简意赅,开门见山:男女虽异,爱欲则同;男贪女美,女慕男贤。客与妓,非居室之男女也,而情则同。

虽说直接,但多多少少有点美化了这个行当。正如周星驰在电影《大内密探007》里,对讨要过夜费的妓女所说:我以为凭我们俩的交情,原以为可以讲点感情的,想不到,还是一笔买卖。

是啊,哪来的情呀,哪来的爱呀!买卖终究是买卖嘛。

正因为是买卖,《嫖经》里传授了妓女对付嫖客的众多招数。总结下来,就是以下招数:走 死 哭 嫁 守 抓 打 剪 刺 烧 具体攻略如下:

走,这个套路用来对付那些真以为遇到真爱,而钱差不多被榨干了的男人,约好私奔,然后安排人抓住并威胁送官,彻底摆脱那个食之无味的男人!

死,无非是假装要殉情,目的无疑是多榨出几块铜板而已。

哭,这个是很多女人对付男人的必杀技,无需赘言。

嫁,这是薅羊毛的大动作,妓女彷佛遇到了惊天动地的爱情了,要求客人掏大笔银两从妓院赎身。

守,无非是维持长期关系,经营稳定客户。

至于打、剪、刺、烧,那都是苦肉计。剪头发、刺纹身、烫情疤,演戏嘛!

正所谓:一缕香云截下新,赠与情人订夙盟。只为烟花空结发,青楼也赋白头吟。

《嫖经》里的经典句子

作为流传甚广的“青楼培训手册”,《嫖经》之所以能够成为风月界的高端宝典,主要是因为它出淤泥而不染的调性。它里还是有很多可圈可点的句子。

时至如今很多男人酒桌上津津乐道的段子,其实是出自《嫖经》。如“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得着不如偷不着”。

《嫖经》里原文是这么写的:妻不如妾, 妾不如婢, 婢不如妓, 妓不如偷。

而在《水浒》中,施耐庵借王婆之口总结的“潘、驴、邓、小、闲”,其实也是来自《嫖经》,原文是这样的:貌如潘安,屌壮如驴,富比邓通,伏低做小,有闲陪你。

曾经火爆大江南北的京剧《沙家浜》,里面阿庆嫂有段经典唱词:来的都是客,全凭嘴一张。 相逢开口笑,过后不思量。 人一走,茶就凉……

编剧汪曾祺也是借鉴《嫖经》里的句子:来的都是客,全凭钱一袋; 相逢开口笑,过后不思量。

你看看,连施耐庵、汪曾祺这样的文坛大咖,都是《嫖经》的忠实读者,其影响力可见一斑。

子弟钱如粪土,粉头情若鬼神。

另外,书中诸如以下的警世佳句俯拾皆是——

有百年之夫妇,无一世之情人。

玉颜容易得,今可比之摘花;红粉最难驯,古亦谓之缚虎。

为财者十有八九,为情者百无二三。

朝则茶,暮则酒,只为孤老;贫能周,患能济,乃是情人。

2004年,北京嘉德拍卖行,上拍了11件台湾严氏萍庐旧藏书,其中明万历四十四年武林刊本《青楼韵语四卷》,18万起拍,46万成交,创下同时期版画类古籍最高价。

《嫖经》并非诲淫诲盗之作

人常说妓女是世界上最古老的职业。而《嫖经》刊行之际,正是明朝色情产业如日中天之际。这本书的应运而生,其目的是“化诲愚俗,摄邪归正”。

其中所谓的妓女“赚钱攻略”,何尝不是对男人间接的警示?

明朝色情业的高度发达,甚至影响了国家运转。出现了官员罢工去嫖娼不可思议的现象。为了肃清大明官场,朱瞻基开始了浩浩荡荡的全国首次扫黄行为。

可是古以来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因此朱瞻基浩浩荡荡的开启了扫黄,而官员们私自的把娼妓养在了自己的家里,所以依旧不影响他们狎妓的乐趣。

像一代名臣张居正,都在家里豢养了很多的娼妓供其玩乐。张还长期服用壮阳药物,导致头顶发热,即使在冬天上朝时都不戴帽子。

另外明朝大才子屠隆,史料记载其“生有异才”。但此人贪色纵欲到了极点。不但在家中豢养娼妓十数名,还经常包下一批青楼女子到野外聚众淫乱。连开三天所谓的“无遮大会”。

屠隆最后死得非常惨!因经常嫖娼患上“大疮之毒”,也就是如今的花柳病,最后周身赤红,而后溃烂,腰肾洞穿而死。死后,尸体腥臭而不可闻,因为怕传染,最终一把火将其烧了个干干净净。

时至今日,在中国嫖娼是法律绝对禁止的。娼妓虽然在中国也历史悠久,但它一直被中国的伦理道德所不容,如今更是法律不容。《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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