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着镜子里超级肥胖的自己,对聪哥发出了灵魂拷问:那时候我们好几年没联系没见面,后来我们再次见面,我要是像现在这么胖,你还会喜欢我吗?爸爸,那现在妈妈和你辛苦赚钱养家,跟着你吃苦,妈妈也从来没嫌弃过你呀。话虽这么说,但聪哥说“不会”,是在我意料中的,且,我丝毫不生气。因为这情绪价值,足够真实,全无花言巧语,或者是假心假意。换位思考一下,再次见面,如果聪哥从之前清瘦的少年,变成了大腹便便的油腻男,大概率我也不会喜欢他了。我是易胖体质,又是名副其实的吃货,为了让自己保持不胖不瘦的体态,我一直费力又尽力。如果和他重逢的时候我肥胖,是自我管理不好,是我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只能怒己不减肥,与旁人毫无关系。后来生了大宝、小宝后,哺乳期肥胖到大变样,他倒从来没嫌弃过。朋友说:这些肉肉感觉很骄傲啊,因为它们都是母爱堆积起来的,当妈太不容易了。然而,我向来是非常自觉的,哺乳期可以胖,但哺乳期结束,我一定会狠狠减肥。 哪会想到,从去年5月份开始到现在,给小宝哺乳期,我最胖时体重突破了150斤啊!有时候想想,高龄生娃、带娃不容易,体重但是非常容易上去。 跟聪哥结婚前,我保持适当的体重,确实跟他有很大的关系。不以对方的期待为动力,而是想以自己和对方的喜欢为动力。关于喜欢,突然就想到我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喜欢。早上醒来,看着小小凌(大宝的小名)粉嫩的小脸,柔软无比,忍不住贴上去说:宝宝,妈妈最喜欢你了。一旁的凌先生见状,马上一把把妈妈抱过去,贴近着肉麻:大宝宝,老公最喜欢你了。10年后我们依然在生活里用朴素的方式来喜欢,在精神世界里彼此富养。 如果你和某个人在一起,能让你情绪稳定,让你敞开心扉,让你更自信,更爱笑,更热爱生活,更有好奇心去探索这个世界,那这个人就是值得你去爱。双向奔赴的爱情,是当你想奋不顾身的奔向一个人的时候,恰好对方也在热烈地回应你。因为喜欢,努力成为更好的自己,为了自己,也为了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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