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随笔】乾州蕞娃:残阳如血——都梁《血色浪漫》读后感

 W行走在人世间 2024-04-12 发布于陕西

【前言】《血色浪漫》以独特的视角展现了那段历史中的青春与激情,深刻描绘了人物的命运与选择。读后,让人对那个时代有了更真实、更深刻的感受,也引发了对青春、理想与现实的深思。

残阳如血

——都梁《血色浪漫》读后感

乾州蕞娃

作为一个七零后,我们应该如何评价知识青年,这是一个非常难的问题。毕竟,我们没有经历过那个年代,我们无法感受他们人生的酸甜苦辣、喜怒哀乐,即使是借助于文学作品、影视剧,也很难,毕竟每部作品都带有一定的个人主观情趣。

关于知识青年的最早记忆,是1992年播出的根据梁晓声同名小说改编拍摄电视剧《年轮》。以上世纪60至90年代的北大荒为背景,讲述了六位结下深厚友谊的知识青年数十年的生活经历。现在还能记起电视剧的主题曲“问爹问娘问夕阳,天上有没有北大荒,咋不见着了火的红高粱,咋不见平坦坦盘腿儿的炕,咋不见风雪里酒飘香,咋不见草垛里的烟锅,点太阳,别让我回头望,让我走一趟,别让我回头望,让我走一趟。高高的白桦林里,有我的青春在流浪”。那时候,我才十多岁,谈不上什么认识,只是通过电视剧知道有这样一群人,叫知识青年,他们上山下乡;有这样一个地方叫北大荒,在知识青年的努力之下,北大荒变成了“北大仓”。仅此而已。

最早知道《血色浪漫》,是断断续续的看了几集电视剧。也是这部电视剧改变了我对知识青年的印象。原来他们并非温文尔雅、风度翩翩,而是以打架斗殴为乐事;他们在农村的作为也并非领导人希望的那样,而是偷鸡摸狗、打秋风;他们和当地村民的关系也并不和谐,只不过村民是敢怒不敢言,不然会被人扣上“破坏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帽子。至于这是当时的普遍现象,还是个别现象,我不得而知。更重要的是电视剧和小说之间存在很大差别。

为了真实全面地了解这一代人,我找到了《血色浪漫》这本书。

作者都梁,原名梁战,1954年出生于江苏省盱眙县,2000年出版个人首部长篇小说《亮剑》。2004年担任编剧的青春爱情剧《血色浪漫》首播。2009年担任抗战剧《狼烟北平》的编剧。2021年担任编剧的《扫黑风暴》播出。

书中的主要人物包括:钟跃民、张海洋、郑桐、袁军、宁伟、周晓白、高玥、秦岭。

“血色浪漫”这个词语在文中三次出现。第一次是在第四章,他们在北京,在钟跃民家里欣赏音乐。钟跃民提出“血色”“浪漫”两个词语,周晓白总结为“血色浪漫”,并认为“很像咱们所处的这个时代”,并认为钟跃民“有诗人气质”。第二次是在第十六章,也是在北京,蒋碧云和郑桐在一起谈论《法国革命史》这本书,谈到了那个24岁的姑娘,那个熟读伏尔泰和卢梭经典著作的女孩,那个杀了马拉的姑娘。蒋碧云提出“血色浪漫”这个说法,并认为“很令人震撼”。郑桐则身体有些震颤地说“是啊,血色浪漫,我们好像都经历过那个年代。”第三次出现是在第二十七章,在钟跃民写给高玥的电子邮件中,此时钟跃民正在西北沙漠之中,在一座可以俯瞰古城的土台上坐着,眼前“落日辉煌,整个古城沐浴在一片血色之中”,钟跃民想起了他们以前常说的那句话“血色浪漫”。

血色浪漫吗?我并不这样认为,可能很多人和我观点一致,但作者为什么要用这样一个名字来命名自己的作品?唯一能解释的就是作者太爱自己小说中的主人公钟跃民了,爱他身上的侠义精神。也太爱那个以身犯险,刺杀马拉,终止了暴民政治,终止了马拉嗜血行为的曾经一度被中国历史课本误读的法国姑娘夏洛蒂·科黛。

读完这本书,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第一个人就是钟跃民。这是一个不肯循规蹈矩的人,有些玩世不恭,有些侠义心肠。在小的时候,他就不愿意做一个老师和家长眼中的乖孩子,他的理想是做一个海盗船长。他知道自己真正需要什么。他的行为只听凭心灵的召唤,而不被肉体的欲望控制。这一点已经超越了大多数国人。大多数中国人,他们的心灵和中国历史一样,在功利主义和隐逸间茫然地徘徊(受传统读书人的影响,“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进亦忧退亦忧”),使入世变成没有理智的掠夺,使出世变成了失败的藏身之所。在这样的群体里,最容易形成时尚和潮流,所有的潮流的流向,都是一元化的价值取向,所以我们的心灵总是一驾失控的马车。

钟跃民在下乡之后,就主动断绝和周晓白的联系,因为他不愿意连累周晓白,不想让周晓白为难。毕竟此时两人分隔两地,而且社会地位差距太大,一个前途光明、令人羡慕的人民解放军;一个是地处陕北边远农村,吃不饱穿不暖的知识青年,恋爱基础受到动摇,已经很不稳固了。他本来可以不转业的,他是自己主动申请转业(此情此景,就让我想起了宁伟,他想留在部队,不管干什么都行,就是留不住。钟跃民不愿意呆在部队上,有没有宁伟事件的影响,不得而知)。转业时本来他可以进公安机关,这在当时是一份非常体面的职业。但钟跃民宁肯和高玥一起摆摊卖煎饼,也不愿意接受这样的安排,他要过一种属于自己的生活。

钟跃民喜欢一种 “在路上”的感觉,一种不断开拓、不断挑战的生活,不计成本,不论输赢。这让我想起一个朋友,一个不甚成功的朋友,一个社会大众无法理解的朋友,一个有自己独立认知、理想和作为的朋友。也许,他和钟跃民一样,喜欢这种“在路上”的感觉。让我在这里复习一下凯鲁亚克的那部名言“我还年轻,我渴望上路,带着最初的激情,追寻着最初的梦想,感受着最初的体验,我们上路吧!”

泰戈尔说过,过于功利的人生就像一把无柄的刀子,也许很有用,可是太不可爱了,在我们的生命中,需要一些纯粹的本质的体验,最初的体验。这是钟跃民和秦岭两个人共识之一,也是因此两个人惺惺相惜。

秦岭的父母亲是地道的陕西人,爷爷是国民党的官员,爸爸是一个知识分子,妈妈是民族歌舞团的民歌演员,姥姥是家乡有名的歌手,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秦岭的第一次出场是在陕北,在那个年代,大多数女孩子还比较羞涩,不与陌生男人交往的环境下。她却大大方方地和来陕北插队的北京知青钟跃民对歌,两人相识相知相遇到被迫分手,却无怨无悔。再次出场的时候,是在北京,一场名为“黄土之情”的音乐会现场(差不多二十年了)。她和钟跃民再次相遇。这时,秦岭已经成了人妻,离婚后又与人同居。

秦岭是一个奇女子,奇在她读过很多书,奇在她能够拿得起放得下。文中她和钟跃民确定恋爱关系的时候说:“我愿意做你的女朋友,因为你寂寞,我也寂寞。如果将来有一天,你我的生活发生了变化,有了更精彩的内容,我会为你祝福,然后说声再见。希望你也能像我一样,让咱们都保持着'在路上’的感觉。”秦岭的母亲曾经告诫女儿“生命中过程永远比结果重要”,这一句话出自一个母亲之口是难能可贵的,即使在现在,也可能很少有母亲这样通透,能如此直白的告诉孩子这样一个道理。有人说,秦岭是一个女版的钟跃民。也许吧,因为这个女人也是一个不可能随遇而安的主儿。

秦岭和钟跃民都深爱着对方,这也是两人多年后能够旧情复燃的原因。但是,造化弄人。秦岭和钟跃民已经再也无法重新结合,无法走进婚姻的殿堂。他们两个就像欧·亨利《美琪的礼物》中那对可怜的年轻人一样,永远都爱着对方,却无法实现对方那个最美的理想。好在作者也很偏爱秦岭,所以让她碰见了李楚良,这是一个宽宏大量的人,他接纳了秦岭的过去,原谅了秦岭的出轨,出手帮助钟跃民摆脱牢狱之灾,并最终和秦岭两人牵手相伴一生。

秦岭的命运坎坷,有男权社会的因素,也有官场腐败、资本肆虐、流氓横行的因素。看书友评论,有人说“放下了,谁还能操控你”。这只是他的一厢情愿,是一个美好的梦想。现实社会中,有人群的地方就有江湖,就有社会,有规矩,有秩序,有权力,有潜规则,任你是谁,都无法摆脱这千丝万缕的束缚。

秦岭对钟跃民的认识是最深刻的女人之一。为了拯救钟跃民,周晓白和秦岭有过一次会面。她告诉周晓白“钟跃民这个家伙,是一个游戏人生的人,生活对于他来说是只有过程而没有结果的”。钟跃民最后一次联系秦岭的时候,是在他准备围捕宁伟的时候。虽然宁伟非常崇拜钟跃民,听他的话,但是谁能保证在个人生死攸关的时刻,宁伟不会向钟跃民开枪,所以此刻钟跃民是有充分的思想准备,随时准备牺牲。他把自己人生中的最后一个电话打给了秦岭,由此可见两个人的关系非同一般。曾经看过一个说法,说是男人如果在醉酒的时候,能把电话打给一个女人,那个女人必然在他的心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这在生死场徘徊时的电话,比那喝醉酒时的胡言乱语更不知重要多少倍。

宁伟也是该书中一个性格极其鲜明的人物。他虽然杀了很多人,但不是一个坏人。他杀了两个混混,因为他们要烧掉钟跃民的饭店;他杀了李震宇,因为对方要害他的性命。这个昔日的战斗英雄是被这个黑色的幽默的社会给硬生生的毁掉的。改变他人生命运的有三件事情:第一次,他是一个军人,回北京探家的时候,遇到有男人死命地打女人,他见义勇为,把男人打成重伤,却发现对方是两口子,女人不念宁伟帮她解围,要一心要追究宁伟打伤自己男人的责任,宁伟被开除军籍遣送回家。第二次,回到北京的宁伟开了一家餐馆,生意还可以。这时候,受钟跃民影响,他决定做贸易。结果被一个叫锤子的人给骗了,不仅把他辛辛苦苦积累的钱全部骗光了,而且连累着钟跃民遭受了牢狱之灾。这时候,他身上的嗜血因子被激发了出来。宁伟找到锤子并打残了这个家伙和同伙以及四个维护秩序的保安。第三次,是那个叫李东平的刑警。他知道对方是张海洋的手下,不愿意为难对方。他都决定接受李东平的建议,两人来一次公平的较量,自己愿赌服输。但李东平却没事有遵守游戏规则,想要拔枪射杀对方,结果宁伟出手更快,李东平死了,源于他的过分自信。

宁伟不是那种很在乎生命的人,但他会在乎生命的存在状态。钟跃民对宁伟的认识很准确:这是一个危险人物,他的性格中有种嗜血的东西,他有很严重的暴力倾向。当然,他不是没有原则的人,他一开始也是忍让的,但是忍让没有换来别人的认可和宽恕,那他就会睚眦必报。他的出场和退场都很不平凡。作为一个新兵蛋子,他一出场就干翻了一个老兵,吓退了一群老兵。他的退场也是令人震撼的。宁伟最后的死亡是提前设计好的,他从墓碑后站起身来的时候,故意把手朝身后伸去,让人误以为他要掏枪,实际上他早已把枪中的子弹退掉,因为他不愿意被公安抓捕,他不愿意待在监狱里,这也是他第一次被抓后越狱的原因。因为敬佩宁伟的为人,珊珊在宁伟死后,也选择了用枪自杀。有人说,宁伟是另一个版本的钟跃民,两个一正一邪。我不反对,钟跃民很任性,但他比宁伟多读了几年书,多了一丝理性,知道“可为”和“不可为”,知道进退。

钟跃民很有女人缘,周晓白、秦岭、高玥等女孩都死心塌地地对他好。不管是在他风光之时还是穷困潦倒之时。这也许是因为他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善于随机应变,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在他的身上有着极其浓郁的侠义精神。他爱自己的女人,但更愿意为朋友两肋插刀,在他的信条中,兄弟是排在第一位的,即使自己心爱的女人也必须为兄弟情让路。钟跃民在心底是爱着周晓白的,但是他知道自己给不了对方幸福的生活,所以长痛不如短痛,这才是真正的爱。爱是付出,而不是索取;是让对方幸福,而不是满足个人的欲望;爱是不轻易开口的,一旦开口就必须用自己的一生去维护,去践行,甚至付出自己的生命也在所不惜。他割舍不下秦岭,只不过秦岭明白自己深爱的钟跃民的处事原则,所以她不愿意做一棵藤条,缠绕在钟跃民这棵大树上,所以秦岭选择了主动断绝与钟跃民的联系。在钟跃民的心目中,高玥是一个小妹妹,是最不可能成为恋人的,但这个女孩子用自己长久的坚持和无限的宽容征服了钟跃民,成为钟跃民最终的依赖。

钟跃民是个天生的乐观主义者。在陕北的这片荒凉贫瘠的土地上,他和同伴们的生活非常艰难,甚至到了断粮的地步,但是他们存活了下来,而且很快乐。即使外出要饭,也是欢天喜地。

最后,我想说的人物是高玥。与钟跃民相识最迟,却是唯一与他相伴一生的女人。由最初的开玩笑到摆摊卖煎饼,共度艰难岁月;到后来进入正荣集团,高玥一直与钟跃民若即若离,因为她知道自己和钟跃民之间的差距。但高玥有一个优点就是不离不弃,即使在钟跃民花天酒地、醉生梦死的时候,用她的话来说自己在等待机会。最后,她终于等到了这一天,钟跃民因为挪用公款被捕入狱,出来后没有工作,是高玥拉着他一起从头开始。高玥是一个善解人意的女孩,也是一个知人自知的女孩。她对自己所爱的男人无限宽容,最终理解了这群知青,也获得了自己的人生幸福。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