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爆破作业活动中禁止的行为有哪些? (1)伪造、变造、买卖或出借、租借爆破作业单位、人员许可证; (2)聘用无爆破作业资格的人员从事爆破作业; (3)为非法的生产活动实施爆破作业; (4)从事超出资质等级、从业范围的爆破作业; (5)违反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实施爆破作业; (6)其它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2、爆破作业场所有哪些情形不应进行爆破作业? (1)距工作面20米以内的风流中瓦斯含量达到1%或有瓦斯突出征兆的; (2)爆破会造成巷道涌水、堤坝漏水、河床严重阻塞、泉水变迁的; (3)岩体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的; (4)硐室、炮孔温度异常的; (5)地下爆破作业区的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定的; (6)爆破可能危及建(构)筑物、公共设施或人员的安全而无有效防护措施的; (7)作业通道不安全或堵塞的; (8)危险区边界未设警戒的; (9)支护规格与支护说明书的规定不符或工作面支护损坏的; (10)光线不足且无照明或照明不符合规定的; (11)未按本标准的要求做好准备工作的。 3、露天和水下爆破装药前,遇哪些恶劣气候和水文情况时,应停止爆破作业,所有人员应立即撤到安全地点? (1)热带风暴或台风即将来临时; (2)雷电、暴雨雪来临时; (3)大雾天或沙尘暴,能见度不超过100米时; (4)现场风力超过8级、浪高大于1米时或水位暴涨暴落时。 4、爆破作业中常见的违法违规行为有哪些? (1)未经许可实施爆破作业; (2)丢失、被盗民用爆炸物品; (3)使用无证人员从事爆破作业或爆破器材管理; (4)爆破作业期间项目负责人不在现场管理; (5)不按规定将剩余的民用爆炸物品退回仓库存放; (6)临时存放民用爆炸物品不安排专人管理、看护; (7)不按规定组织实施安全警戒; (8)不按设计方案进行安全防护。 5、试述孔内有水、主装药为乳化柱状炸药的装药操作程序。 (1)两个爆破员为一组进行装药; (2)先将柱状乳化炸药逐卷缓慢放入孔内,保证乳化炸药沉入孔底; (3)根据放入孔内药量估计装药位置,达到起爆药包的设计位置时停止装药; (4)采用吊绳等方法将起爆药包轻轻放入孔内,继续慢慢将柱状乳化炸药放入炮孔内; (5)如炮孔设计两个及以上起爆药包,重复以上步骤,直到填塞位置; (6)确保填塞长度满足设计要求。 6、试述主装药为散装铵油炸药的装药操作程序。 (1)爆破员分组,两名爆破员为一组; (2)一名爆破员手持木质炮棍放入炮孔内,另一名爆破员手提铵油炸药包装药; (3)散状铵油炸药顺着炮棍慢慢倒入炮孔内,同时上下抽动炮棍; (4)根据倒入炮孔内炸药量估计装药位置,达到设计要求放置起爆药包的位置时停止倒入炸药; (5)取出炮棍,采用吊绳等方法将起爆药包轻轻放入炮孔内; (6)放入炮棍,继续慢慢地将铵油炸药倒入炮孔内; (7)如果炮孔内设计两个起爆药包,则重复步骤4~步骤6; (8)根据炮棍上刻度确定装药位置,确保填塞长度满足设计要求。 7、保管员在日常作业和检查工作中发现有哪些情况应当立即报告。 (1)发生或可能发生爆破器材流失问题的,如被盗抢、丢失、错发、错账短少等; (2)发生或可能发生爆破器材质量问题的,如损坏、过期、变质、标识缺少或不清等; (3)发现重要的安全管理设施,如门窗、栅栏、导电胶板、温度计、湿度计、报警设施等,有损坏或故障不能恢复正常使用的情况。 8、爆破器材出入库“四不入”、“四不发”指什么? “四不入”:没有公安机关签发的爆炸物品运输证和其它规定手续的不入库;品种、数量不清楚不入库;不符合混存、库内超量不入库;不合格的产品不入库。 “四不发”:没有公安机关签发的爆炸物品运输证和本单位发料单据不发;运输车厢不符合规定、车况不良、没有押运人员不发;品种、数量与单据不符的不发;过期失效、变质、包装件破损的不发。 9、对仓管员的储存作业行为有哪些要求? 答:(1)应当穿着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服。禁止穿着化纤等易产生静电的服装,不得携带电器和无线通讯器材,以及易燃易爆、易产生静电等禁止带入库区的物品。 (2)接触爆破器材或进入库房前应导除身上的静电。 (3)轻拿轻放爆破器材。 10、膨化硝铵炸药、乳化炸药、铵油炸药的保存期分别是多久? 膨化硝铵炸药:2#膨化硝铵炸药为6个月。 乳化炸药:2号岩石乳化炸药的有效贮存期为6个月,煤矿许用乳化炸药为4个月。 铵油炸药:一般粉状铵油炸药有效贮存期为15天,多孔粒状铵油炸药的有效期为3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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