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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自元《佛骨表》高清释文1.0版

 李叔狠生气 2024-04-17 发布于云南

黄自元《佛骨表》楷书,内容为韩愈《论佛骨表》节选。佛骨指佛教始祖释迦牟尼的一节指骨。据新、旧《唐书》本传载,风翔(今属陕西省)法门寺有护国真身塔,塔内有释迦牟尼指骨一节,三十年一开塔。据说开则岁丰人泰。元和十四年正值开塔之年,正月宪宗遣中使杜英奇押宫人三十,持香花迎入宫内,供养三日,乃送诸寺。王公士庶,奔走舍施。百姓有废业破产、烧顶灼臂而求供养者。韩愈反对佞佛,遂上此表加以谏阻。宪宗得表大怒,贬韩愈为潮州刺史。

黄自元的书法诸体皆能,各种体式的作品都有流传,存世最多影响最广的当属行书和楷书。黄自元的书法艺术寻求雅俗共赏,他的字端庄秀蕴,静雅内敛,文气蔚然,有很高的艺术价值。曾为同治帝生母录写《神道碑,被誉为“字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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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道甄选

【原文】

《佛骨表论》繇此观之,佛不足事,亦可知矣。当有所说,莫作是。来有所说,法即为。佛不能参,我所说故。年已来未,有其此即。位之初即,不许度人。为僧尼道士并不许开立寺观,常以为高祖之志,必行于陛下。今虽未能即行,岂可以阐扬为务也。(丁丑春,黄自元书)

::足事(zú shì)“足事”在古文中的意思是“值得去做的事”或“足以成事”。在《佛骨表论》中,“佛不足事”可以理解为“佛教并不值得信奉”;
::(fǎ)在这里可能指的是佛教的教义或法则;
::(sòng)指诵读、朗诵或宣扬;
::度人(dù rén)在佛教中是一个深具内涵的概念,它涵盖了教育、引导、帮助、超度等多重意义,旨在帮助人们走向善道,脱离苦难,实现内心的觉悟和升华;
::阐扬chǎn yánɡ)阐明发扬,宣扬;

  释文 · 欢迎纠正  

繇此观之,佛不足事,亦可知矣。

从上述观点来看,佛教并不值得信奉,这也是显而易见的。

当有所说,法莫作是。

对于佛教的教义,有人可能会提出自己的见解,但请不要随意妄自评论。

来有所说,法即为诵。

如果有人想要宣扬佛教的教义,那么他们只是在重复已有的说法。

佛不能参,我所说故。

实际上,佛教的教义并不能为我所参透,因为我已经有了自己的理解和看法。

年已来未,有其此即。位之初即,不许度人。为僧尼道士并不许开立寺观,

多年以来,我一直持有这样的观点,从即位之初,我就不允许人们出家为僧尼或道士,也不允许他们设立寺庙或道观。

常以为高祖之志,必行于陛下。

我一直认为,这是高祖皇帝的遗志,必定会在陛下这里得到实现。

今虽未能即行,岂可以阐扬为务也。

虽然目前还未能立即执行这一政策,但也不能以宣扬佛教为首要任务。

古道甄选

佛骨表

黄自元 / 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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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佛骨表论》繇此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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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佛不足事,亦可知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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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当有所说,法莫作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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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来有所说,法即为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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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佛不能参,我所说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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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已来未,有其此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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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位之初即,不许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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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为僧尼道士并不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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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开立寺观,常以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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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祖之志,必行于陛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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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今虽未能即行,岂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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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以阐扬为务也。丁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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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春,黄自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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