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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家训传千载

 昵称503199 2024-04-17 发布于湖北

温州市妇女联合会 以下文章来源于人文温州 ,作者赵顺招

人文温州.

温州日报刊发的有关文体报道,了解温州文化形象的一扇窗口

王十朋(1112—1171),字龟龄,号梅溪,南宋温州乐清(今浙江乐清)人,南宋著名政治家、诗人、爱国名臣。绍兴二十七年(1157),王十朋以“揽权”中兴为对,被宋高宗亲擢为进士第一(状元);后曾数次建议整顿朝政、起用抗金将领,力陈抗金恢复之计。仕途上历知饶、夔、湖、泉诸州,救灾除弊,政绩卓著。乾道七年(1171年),王十朋被任命为太子詹事,旋即以龙图阁学士致仕。七月初三(8月6日),王十朋在乐清县家中逝世,享年六十岁。绍熙三年(1192年),宋光宗追赐谥号“忠文”。著有《梅溪集》等。

早在王十朋的祖父王格时,左原王氏就开始努力“以士易农”。王十朋父王辅天性喜读书,更是望子成龙,作为家中长子的王十朋理当承担家庭重任,为兄弟子孙做表率。但事与愿违,绍兴十二年(1142),王十朋第四次参加科举再次失利,这意味着祖孙三代“以士易农”的努力与希望再次落空。更为不幸的是,当年十一月王辅去世,更加重了王十朋的痛苦。次年,32岁的王十朋自觉“有不孝之罪”,“于是采古圣贤之明训,与历代史传所载仁人义士、孝子慈孙前言往行之可法者”,以及其祖父、父亲“居家所行之迹、所言之事”,在孝堂泣血编成一书,名曰《家政集》,以作修身治家之法。

乐清梅溪书院王十朋塑像

及《左原王氏家规家训》碑刻(局部)

王十朋像 《温州先贤图谱》石泠 绘

家有规矩成方圆

《家政集》除《自序》外,共有五部分,分别为《本祖篇》《继志篇》《奉母篇》《夫妇篇》《兄弟篇》,其宗旨是“植德行善”、修身治家,最终目的是建立起以“孝”为核心的人伦关系和理想的家庭道德规范,构建家庭成员之间的和谐人际关系。虽然不是实用性质的家训,但可以说是原则性的家训。该书字里行间饱含着王十朋对父亲的深深哀思,并且勉励自己继承父亲“以士易农”之志;他也借此来训导后代子孙孝悌治家,和睦相处,实现父辈的愿望。《家政集》的不同凡响之处,在于它立足一家之政,同时放眼一国之政。在《自序》篇首就提出“有公家之政,有私家之政”,而且明确主张,作为有报国之志的“士君子”,应该“外则行公家之政,以泽民生;内则修私家之政,以化子孙。”《家政集》约24900字,内容翔实,哲思深邃,议论纵横,旨在自勉,且以规其后裔,为传家典范。

清宣统二年《左原王氏房谱》中的

《王忠文公家政集序》 图源:温州市图书馆

王十朋终其一生,切实践行和精彩演绎齐家、治国理念。进入仕途后,他把这种“孝”的内涵外延至“忠”。他的忠孝观念,使他树立坚定的忠君爱国、刚正磊落、敢言极谏、不避权贵、力主抗金,以及勤政爱民、廉洁奉公的为官之道。他还告诉二位弟弟及后世子孙,对《家政集》要终身奉之,世世守之。其子孙遵守先人遗训。叶适称赞王闻诗、王闻礼,“梅溪二子守其家法,不为清谈,厚施薄取,轻退重进”“独行无俦,一世所随”,以梅溪为楷模。薛师石评价王氏家风说,“梅溪好源委,流德至今存。独继前人业,共推君子孙”,总结了源远流长的王氏家风。

五大伦理筑和谐

王十朋在《自序》中提出:“一年之计莫若植谷,十年之计莫若植木,百年之计莫若植德。”描述了自己心中的理想家庭状态:“父子欲其孝慈,兄弟欲其友爱,夫妇欲其相穆……事上欲其无谄,待下欲其无傲,责罚欲其有礼,鞭笞欲其不苛,疾病欲其相扶,患难欲其相恤,喜庆欲其相贺,死亡欲其相哀。”

为了能够实现其理想的治家理念,建立良好的家规家训,王十朋主要构建五种具体的人伦关系。

一是人祖之伦。王十朋在人祖关系方面主要强调的是“尊祖以敬”。他在《本祖篇》开篇就引用儒家经典《左传》曰:“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接着又说:“祖者,人之本也。木无根则枝叶曷为而蕃?人无祖则子孙曷为而昌?君子其可不知报本返始之道与!”这表明王十朋深受儒家传统熏陶,认为尊祖是人之为人的根本,是一个家族兴旺的根本。这也是王十朋把《本祖篇》放在《家政集》首篇的主要原因。

清宣统二年《左原王氏房谱》中的

《家政集・本祖篇》 图源:温州市图书馆

二是父子之伦。王十朋在《继志篇》中把父子关系具体阐述为“继志”,把继承父亲之志作为对父亲最大的“孝”。如何继承父亲的“志”,王十朋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七项:圆先人“科举扬名”之志;藏先人之手迹,不坠业儒之家风;继承先人之“善言德行”;存先人之住处,守先人之家业,并创以为制度,使后世子孙识先人之遗迹;恤弟妹,孝谨事母,戒酒修德;敬睦先人之亲;善事二叔、大姑,以彰先人友爱之心,当同天伦;尊先人之教,于国于家做到忠与孝。

清宣统二年《左原王氏房谱》中的

《家政集・节录继志篇四章》 图源:温州市图书馆

三是母子之伦。王十朋认为奉亲的宗旨是“敬爱养亲”,他以《论语》中“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的观点为依据,阐述“事亲之道以养为先,养亲之道以敬为主”。如果可以做到“养而能敬”,即使“菽水之微,不害其为孝”;如果不敬,“虽日用三牲,具八珍,犹为不孝也”。他认为“养亲之道,养志为上,养体为下”,并以此区分君子养亲之道和庶人养亲之道的不同,君子如果养亲不敬,则与犬马之类的动物没有区别,即使供养父母有再丰富的物质条件,也只是庶人之养。王十朋并不赞同当时有人将扬雄所言“父怀敬也,母怀爱也”片面理解为“事父以敬,事母以爱”,认为无论侍奉父亲还是母亲都应该做到敬与爱。

清宣统二年《左原王氏房谱》中的

《家政集・奉母篇》 图源:温州市图书馆

四是夫妇之伦。王十朋除了在《自序》中说的“夫妇欲其相穆,帷簿欲其洁修”外,更主要还是从孝道出发,要求妻子孝敬“舅姑(公婆)”。其主要思想有以下几点:首先,身为人子,娶妻之后,不能“厚妻子,薄父母”。其次,身为人妻,要善事舅姑,常修奉养之礼。第三,作为丈夫,要时常教导妻子谨守为妇、为媳之道,如果不听教导,就可以休妻。这种人伦关系虽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也有其局限性,不孝敬长辈是王十朋主张休妻的主要原因。但是他不主张因为丈夫自己的好恶而休妻,认为“或恶其丑而出之,或嫌其贫而出之,或色衰爱弛而出之,或用婢之谗而出之,此乃闾巷小人之所为,非士君子所当行”。

清宣统二年《左原王氏房谱》中的

《家政集・夫妇、兄弟篇》 图源:温州市图书馆

五是兄弟之伦。王十朋在《兄弟篇》开篇就提出“兄弟者,天属之亲,同母父之气者也”,因此兄长要爱诸弟,诸弟应当顺从兄长,这样家道才能和睦。认为“兄弟不谐,人伦之丑”“难兄难弟,天伦之美也,人道之幸也”。王十朋对兄与弟都分别提出了要求。“为兄者当知所以教,为弟者当知所以率其教。兄不知教,则谓之不兄;弟不率教,则谓之不弟。”兄弟之间是互动的,他说若兄贤弟不肖,则兄应该终身教弟,不可使弟终为不肖;若弟贤兄不肖,则弟应该终身谏兄,不应该使兄陷于不义。兄弟之间,应该终身彼此教谏,共成其德。

王十朋构建兄弟人伦关系的出发点是“积善植德,庆及子孙”,而其终极目标则是“忠孝悌”。他说:“故人之为人父,则孝者必慈,而不孝者必不慈;以之为人臣,则孝者必忠,而不孝者必不忠;以之事长上,则孝者必顺,不孝者必不顺,此孝悌所以为立身之本,百行之先者也。”

清风家训传千载

王十朋诗文集为《梅溪前后集》,共五十卷,系王十朋本人生前所编。王十朋去世后,淳熙五年(1178),其儿子王闻诗请求刘珙给《王梅溪文集》(仅三十二卷)作序。绍熙三年(1192),其子王闻诗、王闻礼在江陵正式刊刻《梅溪前后集》,共五十四卷,是为完整的刻本。但王十朋和其儿子编刊的《梅溪前后集》,并未收录《家政集》一书,汪应辰在《宋龙图阁学士王公墓志铭》中也未提《家政集》,《宋史·艺文志》《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等书中也不见有《家政集》。

很显然,王十朋当年撰写的这部《家政集》只是面向本姓氏家族,所以只收录在《左原王氏宗谱》或在家族内部和亲朋好友间传阅。现存最早的《左原王氏宗谱》修于清宣统二年(1910),该宗谱也收录了《家政集》,但不完整,而且破损较严重。直到在1998年“梅溪集重刊委员会”编著《王十朋全集》时,据民国二十五年(1936)《左原王氏宗谱》,将《家政集》辑佚入书,才使《家政集》出现在世人面前。

王十朋以孝治家,提倡以孝敬奉先、以谨厚持身、以勤俭兴家、以诗书教子。其为官正直、勤政、清廉并具有崇高的民族气节。《家政集》是温州地区现存较早的“能够独立成册,并有完整体系”的家规家训,并是众多家规家训中较为完善的经典作品,是一部修身治家的好书,是一份宝贵的文化遗产,在当今社会仍具有积极意义。

乐清淡溪镇梅溪村王十朋纪念馆 赵顺招 摄

原标题:《清风家训传千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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