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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悲悯》一书上架销售

 知易行难nev5ph 2024-04-17 发布于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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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韩友谊

……无数个体的思想决定着他们的经济生活形式,经济形式又决定着交往的规矩该如何建立,这种对交往规矩稳定性的希望影响人们对纷争解决方式的意见。到需要刑事法律来解决问题的时候,社会生活已经稳稳地立在那里了。法律不过是用人们已经形成的“共识”来维护已经形成的生活。此时的律师对世界的看法,不过是重复已有的故事,当然会带着不一样的深刻,力图洞悉法律背后的利益,尤其是要能够明确地描述出对人们长远利益有影响的因素,只为避免任何为了短期利益而仓促采取的权宜之计。这个时候律师的“法眼”对普通人的未来生活并无特别的预见性意义。但是如果事情是以相反的方向出现时,法律尤其是刑法先行时,律师就不可避免地成为了最早感受到社会变化的那一群人。他们基于对法治的信仰——当然他们不得不对法治有信仰,即使仅仅基于行业生存的刚性需求——会对社会有一种普通人看起来过于“激烈”或者“矫情”的看法。人们从这个时候的律师眼里可能会看到一些有“预见性”的论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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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法律知识也并不仅仅是“一种”知识。我所见到的法律人,彼此之间立场、价值观、方法之差异,并不比法律人与门外汉的差异更小。因为所有的知识,包括人们信以为接近“绝对真理”的物理公式,都是主观的,是人类用自己的语言文字去表达对世界看法的一种方式,或者说,那个物理公式不过是世界在人类的语言面前表现自己的一种方式。更何况作为无法用实验去证伪的法律知识,其主观性就更强了。唯一能够因为其延扩到普通人的头脑中而被认为是“正义”组成部分的法律规则,作为人类行动的结果,而不是人为设计的结果,具有强于其他法律的客观性,但其实并没有被我们的律师有意识地当回事。律师们更多地把立法,尤其是有利于自己一方的立法特别当回事。由于立法本身必然贯彻着立法者以及法律人眼中的“重大利益”和“轻微利益”相较之下的一方被保护,另一方被牺牲,所以以此为据的“法眼”看见的世界也会是被这种预先设定的“优先利益”绑定的世界。

……2023年12月3日

继《青青芒果季》、《法眼》、《法问》、《法辨》和《我们是如何辩护的》等书之后,《法律的悲悯》一书目前已经可在当当、淘宝、京东等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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