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济南市工业设计中心申请的基本条件以及认定程序

 知识产权李老师 2024-04-19 发布于山东

基本条件

第六条  已建立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申请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济南市内注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履行社会责任,在行业内具有明显的竞争实力。

(二)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在全市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申报年度不得出现亏损。

(三)重视工业设计工作,保证工业设计资源配置,工业设计活动专项经费技入每年不低于200万元(含工业设计外包经费)。

(四)己设立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两年以上。

(五)具有较完善的工业设计研发条件和相关软硬件配套设施、设备,技术研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六)中心人员队伍规模和结构合理,经验丰富,专职从事工业设计人员10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和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70%(不重复累计)。

(七)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知识产权应用及保护制度健全,近两年内获得国内外授权专利或版权共计5项以上,独立完成工业设计方案1项以上并在产业化方面有显著成效。

第七条  工业设计服务中心申请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济南市内注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履行社会责任,在行业内具有明显的竞争实力。

(二)成立一年以上,以工业设计服务为主营业务。具备独立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以及系统设计咨询服务的能力。具备完善的产品创新管理体系和标准、产品创新全案能力及教育培训专业人员的能力。

(三)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在全市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工业设计服务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0万元,占企业年度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申报年度不得出现亏损。

(四)工业设计服务业绩突出,经营稳定,近两年内独立完成工业设计方案2项以上,服务制造企业5家以上,年度成功完成服务制造业企业项目数不低于5项。

(五)工业设计从业人员10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和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70%(不重复累计)。

第八条  企业两年内(截止申请日期)未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未列入国家、省、市企业信用黑名单,未发生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认定程序

第九条  市级工业设计(服务)中心认定程序:

(一)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及当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知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工业设计(服务)中心,并将正式推荐文件及企业申请材料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济南市工业设计(服务)中心申报书》、评价表及必要

的证明材料。

(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上报材料进行初审,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材料评审通过的企业进行现场考察。

第十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国家产业政策、专家评审结果等进行综合审查,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择优确认济南市工业设计中心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工业设计(服务)中心,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下发认定文件,统一授牌,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同一企业(集团)内,相同主营业务领域的分公司(子公司)不得重复申报。主营业务领域明显不同且是独立法人的可进行申报,但认定后不再享受市级工业设计(服务)中心奖励政策。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