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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

 安之若素藏书阁 2024-04-20 发布于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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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赔偿类案件因涉及的赔偿项目多,计算标准不一,且可能出现在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产品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等多个不同的侵权法律关系中,故韩律师在本文对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及标准进行了整理,以便大家参考。

01

医疗费

      医疗费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医疗费票据等进行主张,其中包括已经实际发生的医疗费及未来可能发生的后续治疗费

02

误工费

      误工费按照以下原则主张: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按照受害人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受害人无法举证近三年收入水平的,按照受诉法院同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时间的确定:以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司法鉴定意见为准。

03

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按护理人员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护理人员无收入或雇佣护工:参照当地护工等服务行业上一年度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时间的确定:诊断证明、住院证明、伤残等级及护理依赖程度鉴定意见。

04

营养费

    以医疗机构的证明或鉴定意见为准,一般为30元/天。

05

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

06

交通费

    就医、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

07

残疾赔偿金

      计算方式: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年限×伤残系数

      赔偿期限:定残之日起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年,赔偿期限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照5年计算。

08

残疾辅助器具费

    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以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09

丧葬费

    计算方式: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10

死亡赔偿金

    计算方式: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年限

    受害人不满60周岁的,赔偿年限按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年,赔偿年限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赔偿年限按5年计算。

11

被扶养人生活费

    符合条件的被扶养人:

    ①未成年人,计算(18-实际年龄)年;

    ②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年龄在18-60周岁之间的,计算20年;

    ③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年龄在61-75周岁之间的,计算[20-(实际年龄-60)]年;

    ④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75周岁以上的,计算5年。

12

精神损害抚慰金

    由当事人协商或法院酌定,一般十级伤残为5000元,逐次递增5000元。

13

鉴定费

    根据实际发生的伤残等级鉴定费票据主张。

14

财产损失

    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的车辆财产损失、拖车费、修车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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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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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毕业,现于陕西省执业。从业以来,代理过上百起婚姻家事、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各类民事案件,担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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